第280章 人世之间 32
青春靓丽的两个女生,穿着同款校服对着镜头比V。
云倾绕过杞凌,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
杞凌才抬起头来,目光平静的看向云倾。
问:“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云倾:“我自然有我自己的办法。”
你个弱鸡,除了这个地方你还能去哪?
算了!
不能打击情绪低落的人,万一这货想不开跑去自杀了。
这锅谁来背?
杞凌收回自己的目光,把手机屏幕转向云倾的方向。
情绪很是低落,“我好久没有看到满清了,我很想她。”
云倾压住自己想跳起来,揍她一顿的念头。
“那你怎么不去找她?”
杞梓只是把她送出国了而已。
又没说你不能出去找她。
你自个在这要死不活的,想折腾谁啊?
杞凌黯淡的目光,突然就亮了起来。
喃喃自语,“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满清是不能回来,可是我可以去找她呀!”
“杞梓又限制不了我的行动!”
云倾暗自咬牙,默默地在心里提醒自己。
不能和这种智障一般见识。
会拉低自己智商的。
杞凌高兴了好一会儿,便立刻打开手机订机票的软件。
没多久,就把机票给订了下来。
高高兴兴的从沙发上起身,准备前往机场。
临走前,还给了云倾一个大大的笑容。
云倾回了她一个被迫营业的职业微笑。
然后在杞凌转身之后,便恢复了自己的面瘫脸。
并目送杞凌离开。
有些人执着于一样东西或者是一个人。
在没有得到让她们死心的答案之前。
她们就算是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的。
唯一的办法便是将残忍的真相,揭开摆放在她面前。
等她彻彻底底的对这件东西,或者是这个人死心了。
也许心里的那道坎还是过不去。
却也总比让她们拆了南墙,也不回头,要来的好一些。
有些疼痛是要自己去体会的。
有些人心是要自己去看清的。
走错一步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一步错,往后便步步错。
云倾给杞梓发了条信息,告诉他杞凌去找满清了。
并且友善的提醒他,让他派人暗中保护杞凌那个蠢丫。
杞梓刚接云倾发来的消息时,内心还是挺高兴的。
一看到信息内容,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他以为云倾给他发信息,是解决不了官司的事。
想让杞梓帮忙。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也好顺理成章的揭过。
艺家父女两在两人之间留下来的隔阂。
可云倾对他,只字不提打官司的事。
他又不好意思主动开口问。
那么两个人之间的隔阂,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揭过。
杞梓不高兴了,有的是人遭殃。
助手大半夜的被杞梓一个电话,从家里叫了出来。
陪自家老总去海边……看日出!
大晚上的……去海边……
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日出啊?
助手心里苦,不但要硬扛着,还不能说出来。
云倾抽出时间来,去回顾一下那篇非常片面的文章。
和她预料中一样,评论区大部分网友。
叫嚣着让她这个无良老板做个人。
别动不动就请律师,别动不动就发律师函来吓唬人。
请拿出真凭实据来让他们闭嘴。
云倾发现这些点名道姓,冲叫器她的网友们蹦跶的非常欢快。
于是,她又默默的截了图。
并十分友善的留言提醒:请网友们记住自己说的话。
作为一个成熟的网民,必须为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附加:(这几位网友已经涉嫌用语言侮辱本人。
请和小编一起请好律师,要不然你们就合伙请个律师。
准备好接收本人的律师函。)
后面那句话一出,评论区安静了两天。
做了两天缩头乌龟的网友们,还没有收到云倾的律师函。
一致的认为云倾只是吓唬人的而已。
于是,这几个人联名在评论区,骂云倾骂得更欢快。
并扬言要报警,说是云倾动不动就拿律师函吓唬人。
要云倾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费以及各项费用。
云倾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将手里的证据发到高警官的邮箱。
高警官用了一天半的时间,调动各方警员去核实,资料里的涉事人员。
最后发现资料里面,所提及的事情也只是很片面。
高警官越查下去越愤怒,最后直接把这件事情,汇告给了最高层领导。
最高层领导得知后,当即下了死令。
让高警官联合廉政公署一起,将这一批涉事官员彻查到底。
一场反贪反黑的行动,非常迅速的拉开了序幕。
云倾又让那群叫嚣的网友们蹦跶了好几天。
才给律师打电话了,让律师开始了自己的收网行动。
闹了大半个月的案件,以云丽寻衅滋事,证据确凿。
以及一批水军网友们,拿人钱财,污蔑原告。
侵犯原告的名誉权,肖像权等。
所有涉事人员一个不漏,全部落网。
警方还公开了整件事情的审讯和全部经过。
写那篇文章的小编,确实是被告到了倾家荡产。
在法庭之上,当着法官和众人的面。
泪流满面的祈求能得到原告的原谅。
并且亲自发文,澄清了之前的那篇文章。
然而身为原告的云倾,根本就没有到现场。
到场的只有她的代表律师和团队。
广大网友们得知这一点之后,又开始满评论区的蹦跶。
说是云倾背后有人,所以才敢如此嚣张。
还说如果事情真的是向警方公布的那样。
那为什么原告从来不现身?
为什么要躲避各大媒体的镜头?
难道不是原告做贼心虚吗?
云倾觉得杠精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孤做事情,什么时候轮得到一群外人来指手画脚?
云倾让代表律师在网上,发了一份通告。
内容如下:你们这是在质疑警方的办案能力和国家律法的公正。
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各位觉得自己担得起这份法律的责任。
尽可能的继续污蔑我的当事人。
我的当事人也一定会将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到最后。
此通告发出之后,若还有人继续污蔑我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