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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李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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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办公室后,端木赐接到了一项任务。¥f,

苏舞雩来到端木赐的办公桌前,敲敲桌头然后说,“刚刚我去院上开会,说是考试之后学校将组织一次艺术节,先是在院内各专业之间进行排演排名,然后择其优秀者,再集中展开决赛,你人头比较熟,想必对这个也有些兴趣,所以我们专业就交给你了,端木老师能者多劳,多担待。”

感觉有点麻烦啊,端木赐本能地就想推辞,“苏老师言重了,院上交代任务,我本该努力才是,只不过最近才从日本回来,且又大病初愈,实在是无力承担,还请苏老师另请高明。”这件事本来就是辅导员的责任,关他这个科任老师什么事?

苏舞雩蹙眉,“你那个长生会不是有个舞蹈部吗?随便跳个舞什么的也好啊,更何况我们这个专业的女生那么多,凑几个人随便跳段舞还不简单吗?”

说得轻巧……那你怎么不来……

端木赐微笑说道,“我知道了,我会安排的。”

苏舞雩满意地点点头,不过随即又警告说,“端木老师要用心啊,可不能敷衍了事!”

刚刚是谁说“凑几个人随便跳段舞”就好的?现在又说不能敷衍了事,要不要这么善变啊。难怪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等苏舞雩回到座位上之后,楚心宿这小子又轻悄悄地过来了,以地下党接头地语气说,“苏老师手上的那个银链子是不是你送的?”

端木赐一愣,“是啊,怎么了?”他在秋叶原买礼物的时候,不止给长生会的学生们买了,办公室里的同事们一样也有一份,比如他送给楚心宿的就是一款最新的游戏软件。

“啧啧,你是不知道啊。”楚心宿挤眉弄眼地说。“苏老师可是从来不带首饰的,去年元旦的时候,院上给每个女老师都发了一枚戒指,全院的女老师都戴了就苏老师没戴。说是不喜欢嫌累手。怎么,这回你送的银链子可比戒指累手多了,怎么苏老师就带了?啧啧,有状况啊。”

楚心宿拍拍某老师的肩膀,学着危月的腔调说。“端木君,我很看好你哦”

“去去去去!”端木赐一把扯下某无良老师的手,这小子也是属于那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类型,就不能给好脸色看。不过他说的好像也是,刚刚苏舞雩过来敲桌子的时候,好像的确是带了一条银链子……

端木赐想了想,又笑着摇了摇头。他并非花痴之人,也不会自作多情地就认为仅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什么桃花色的端倪,有想这些东西的功夫。还不如多想想排练歌舞的事情。

说起来像是排演歌舞的这种事情他也并非是没做过,只不过时代有些久远了,是一千多年前,那个衣冠风流的盛唐时代。

那个时候他有一个化名,叫李龟年。

端木赐记得那时节正是唐玄宗李隆基刚刚登基的时候,天下一扫数十年的颓势,国力蒸蒸日上,大唐威名远播四方,“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值此前所未有的盛世。端木赐久已冷寂的心也渐渐活跃起来,想要融入进去。

要知道在此之前他经历的是什么世道?从汉恒帝年间开始算,天下杀伐不休,豪杰并起。好不容易等司马氏一统天下终结了三国,八王之乱就起来了,接着就是暗无天日的五胡乱华,南北朝数百年,煌煌天朝,被一条大江撕裂成两半。

然后隋文帝杨坚以大魄力强行统一了南北。让天下进入了开皇之治,可惜好景不长,隋炀帝这个败家子继位之后把天下弄得民不聊生,开凿大运河、征伐高句丽,营造东都洛阳,要不是端木赐警觉的快,他早就死在这些事情之中了。

随后天下干戈大起,三十六路烟尘,七十二路反王,几乎杀光了天下人。李唐继位之后也没安生过,每一代的皇位继承充满血腥,干了没多久就改朝换代被“武周”顶替了。宫廷乱象散播到民间,自然也没好事情。

然后就来到了开元,这个封建王朝的顶峰,顶峰之中的顶峰。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宫中圣人奏云门,天下朋友皆胶漆。百馀年间未灾变,叔孙礼乐萧何律。

诗圣的笔墨,也不足以道尽盛世的繁华。

那是真正的盛世,衣冠风流,人物昂扬。长安城中的汉家子策马奔腾,虽衣衫褴褛但气质勃发,一派大国子民气象。而那些腰缠万贯的胡商胡人,虽家产豪富,却是卑躬屈膝,谦卑至极,连普通的唐人百姓都不敢轻易得罪。这才是汉人的盛世,和那个所谓的“康乾盛世”决不可同日而语,把那个用土豆堆起来的所谓“盛世”和开元盛世比较,是对开元盛世最大的羞辱。

端木赐数百年来眼见汉人寥落,胡人兴起,长江以北尽是夷狄,心中感伤自不用多言。如今陡见盛世,心中岂能不喜?虽说李家的血统尚待商榷,但经历了几代的混血之后,汉家的血脉自然是不可置疑的占了上风,这是真正的汉人盛世!

所以他也想融入进去,他不仅仅止满足于在长安东市的酒肆中和酒客们高谈阔论,言说“某将军又平定了西域某国”、“某国王又来长安朝拜圣天子。,他想要到宫廷去,到陛下那里去,去那里领略盛唐的气象,那里才是真正的天下所望。

虽说以他的才气足以等到推举入朝为官,可这并非他所愿,他不想做朝官。然后他又想到盛世之朝必当有盛世之音相配,所以他就化名李龟年入宫做了乐官。

然后他名声大噪。

不仅得到了玄宗的宠幸,还得到了贵妃的“垂青”。出入王侯宅邸,结交天下名士,王维、杜甫、李白都是他的知己良朋。那时候,他最喜欢唱的,就是王维的歌。

可惜盛世之景不长,范阳举旗,宫廷的繁华和长安的雄壮也随之破灭,安史之乱后,他流落江南,在“落花时节”偶遇了当年的长安旧友杜甫。

一句“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让人泪下沾襟。

端木赐的目光忽然悠远起来,盛世气象,盛唐歌舞,当属霓裳羽衣舞。

当年贵妃在大明宫中飘起的裙裾,应该重新飘在千年之后的盛世。

霓裳。(。)

ps:ps:我一直觉得,有些诗句写的很好,只是它太常见了,我们自幼便在吟诵,由于熟悉,反而会忽略了它的美妙。

比如“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其中的心酸,简直不可付诸于笔墨,只要流泪就好了。

王维的“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也当为送别诗之最。窃以为其意境不是一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可以比拟的。

或者还有杜牧的“南朝四百八十寺,尽在江南烟雨中”,虽说没有一星半点的华丽辞藻,不像他的《阿房宫赋》那样雕栏玉砌,但实则华丽到了极致,它的语句太简单了,所以就连我也一直没能真正领略它的美妙。直到一次放学后的雨夜,我站在楼梯口看着外面,才忽然顿悟了这句诗的华丽。

还有那句“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看似漫不经心,只是任谁在春天睡醒后,难道都能吟出这样“天然去雕饰”的美妙文字吗?哪怕是个文盲也能知道它的好。

实在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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