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傅寻书却迟疑了:“队长不生气了?”
“我生什么气?你怎么老是觉得我在生气?”洛汀洲在飘窗盘腿坐下,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薅着多肉蔫哒哒的叶片,“在你心里我难不成这么小心眼?”
入秋了,这两日都是阴天,没有日光灌溉的多肉们呈现出可怜兮兮的灰绿色,此刻还被修长白皙的手指拨来拨去,更显委屈。
傅寻书在他对面坐下,“因为队长这几天都不和我对视,也不和我交流,更不搭理我。”
洛汀洲张张嘴,傅寻书却没给他说话的机会。
“队长不是小心眼,小心眼的是我。你一不跟我说话,我就容易小心眼。”
“所以队长,别不理我。”
洛汀洲撸多肉的动作停了下来。
半晌一哂:“……出息。”
他说:“不是不理你,最近在想事情。”
粉丝发给洛汀洲的那条私信让洛汀洲明白小徒弟对自己的心思早就存在了,与他五官那么相似的捏脸,他怎么就没注意到呢?
傅寻书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入队之后?还是两年前?
他喜欢他什么呢?是少年时对强者的崇拜?还是情感缺失时刚好出现的一束光?
他这么想。
也这么问了。
一字一句,说得很慢。他不习惯说这些,面皮薄,自尊心还比一般人强,说这些好比有人在拿刀子捅他的心窝子。
捅一下,蹦一句真心话。
洛汀洲说:“所以,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傅寻书,我可能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
这个问题傅寻书无需思考就能回答:“你是我追寻的自由。”
洛汀洲琢磨着这两个字:“自由,并不一定代表喜欢。”
傅寻书沉默了。
好半天,才反问道:“那队长为什么又要当我男朋友?”
“因为喜欢你啊。”
洛汀洲说:“我验证过了。”而且无数次确定自己的心意。
“那队长又凭什么觉得我没法验证自己对你的感情就是喜欢?”
男生执拗的望着洛汀洲的眼睛,眼中是比窗外夜色还要浓郁的黑,稍不注意,就要将人连皮带骨吸进去。
洛汀洲怔了怔,忽然笑了起来:“我跟你讲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个高中都没读完就步入社会的小混混。”
“小混混读书时就是个混小子,成日打架,老师同学都讨厌他不说,就连街坊邻居、他的母亲也讨厌他,——恨不得他从没出生过的那种讨厌。”
“有一次,小混混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出去找工作,但年龄不够,没人敢用他,只有一家网吧老板好心收留他当个小网管。”
“当时来网吧上网的客人都在玩一款游戏,小混混恰巧手速不错,意识还行,逐渐有人找他代打,干了半年也算小有收入。”
“小混混花了很多时间在游戏上,苦练手法,在游戏里当大佬,风光无限、称霸一方。但游戏里的风光更加反衬出小混混现实里有多糟糕。”
“有一天,有个自称电竞选手的人问小混混,愿不愿意去打职业。”
“小混混很高兴。但小混混妈妈不同意,她见不得自己儿子好。”
“小混混以为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了,没想到峰回路转,那个选手所在的战队的队长亲自到小混混的城市来找他,邀请他一起打游戏。”
“小混混很心动,当天他就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那座烂泥一样的牢笼。但是意外发生了——”
“那天晚上一伙不良少年围堵到小混混家楼下,队长为了保护小混混,手受了伤。职业选手最宝贵的手,落下了永久的伤痕。”
“后来,这位队长在一次夺冠之后,光荣退役了。”
“但小混混知道,队长其实还想再打几年,游戏是他的梦想,没有什么比被迫放弃梦想更残忍的事。”
“小混混去了俱乐部,一待就是五年,与其说俱乐部是家,不如说是一个由他人的梦想编织出的另一个牢笼。”
“小混混爱这份事业,也没那么热爱。”
“他亏欠队长,所以把余生都赔在这儿,他就不欠人什么了。”
“在打职业的这几年,小混混收了个徒弟,小徒弟矜傲、可爱、有韧劲儿、还粘他,从没被什么打倒过,小混混很喜欢徒弟,但还是不告而别了,只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
“那是他唯一的亏欠。”
“后来小徒弟也进了队,小混混发现徒弟跟他想象的一样好,……不,应该是比他想象中的模样还要好,天之骄子一样的存在。”
“小混混喜欢小徒弟。他有他身上没有的东西,他深受吸引。”
一个人前十几年的经历被当成故事来讲也费不了多少言辞。
洛汀洲说完后,口干舌燥,艰难地吞咽一口,重新问道:“听完这个故事,你觉得,这个小混混还值得天之骄子的小徒弟喜欢吗?”
第59章
眼前人问值得吗?
傅寻书舌尖滚过两个字,几乎就要脱口而出,但在开口的瞬间,又被他压了回去。
队长的神情太平静了,就好像已经猜到了他要说的话,以半点不意外。
傅寻书猛地意识到:
洛汀洲并不想从他这里得到肯定。
甚至无论他说什么,洛汀洲都会毫不犹豫的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