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十点多的麦当劳人满为患,两人找了个位于墙边的位置坐了下来,方念轩从包包里取出钱包,让顾凡先将织围巾的东西拿出来,这才起身来到柜台。
点了一份十点过后买一送一的大薯,担心光吃薯条会渴,方念轩又替顾凡点了一杯可乐,知道她独特的吃薯条方式,不忘再向柜台服务人员多要了两包砂糖。
「要不要先吃?」要不然,等一下手油腻腻的,沾到毛线上就不好了。
「嗯。」见方念轩替她调好番茄酱和砂糖,顾凡拿起薯条沾了点沾酱,满足地将它送到嘴里。
记得之前顾凡提过,她偏爱吃软一点的薯条,于是,方念轩也不急着吃,只是将一些较软的薯条全挑到她那边。
「你怎么不吃?」发觉身旁的人儿虽然动作很多,却没见任何一根薯条进到她嘴里,于是,顾凡贴心地拿起一根薯条沾了点番茄酱送到她嘴边。知道她不爱吃甜,所以她只沾了侧边没混到砂糖的番茄酱。
「我有吃啊,只是你没看到而已。」不想自己的小心思让她看穿,方念轩张嘴咬下她送上来的薯条,又拿了几根塞进自己嘴里,证明她的确有吃。
「小轩,你真的不和我们去唱歌吗?」见方念轩也开始吃东西,顾凡将话题转到稍早没有结论的事情上。
一整个晚上都在想这件事的顾凡,还是觉得方念轩不应该拒绝自己。
「嗯。」不想再提这件事,也不想再让顾凡因为自己的回答而发火。因此,儘管稍早在加强时,方小猫已经传了简讯告诉自己,她尾牙的时间也和自己相同,所以不能和自己一起去。但方念轩仍是顺着顾凡的话拒绝了这次邀请。
好吧,她承认自己会拒绝,是因为她小鼻子、小眼睛,甚至还小心眼的爱发脾气,但她就是气。
气她的脏话、气她的语气,还有……气自己总是让她影响了情绪。
「可是……人家已经跟老公说好,那天我们要去唱歌,所以吃完尾牙之后,让他先回家,你载我过去唱歌,再载我回家耶。」
听见顾凡说的话,方念轩心里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怪异感觉。
她就这么肯定自己会答应她?甚至提前和她老公说了这事?
虽然不想因为她语气中的撒娇而改变自己的想法,但为什么心里会涌起一股被人需要的成就感?
越来越矛盾的心态,让方念轩心思全乱了套。
「而且,如果是你载我回家的话,我老公会很放心的。」像是知道自己稍早那番话已经说服了方念轩,顾凡继续加油添醋。
「嗯。」不知道自己又为何改变主意。
是心软,又或是其他。
但方念轩不想去深究,她怕,越是深入去探讨这个问题,便会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奇怪。
「你答应了?哇,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欢呼一声,顾凡开心的抱住方念轩的手臂摇来晃去的。
「嗯。」不自在地将手臂抽离,方念轩避开她开心的眼神,低下头专心吃东西。
只是眉间微微皱起的眉却怎样也退不去。
她是不是和顾凡太过于亲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