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钱财,你可愿帮我
主意已经打定,向欢阳赶忙让采春清点了自己的财物,又让季兰预算了开个酒楼最低的费用。
当初本以为钱财够用的向欢阳此时此刻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天真,若是想要开门做生意,哪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且不说酒楼的建造与布置,还有聘请人工,进食物等全都是一笔开销。
“小姐,你也莫要着急,我们也不急在一时。”看着房间里堆放着的银票,采春心疼地道“小姐的首饰头饰都已经典卖了,可是还是不够。”
“我倒是有些朋友,只是当初为了给我家那个治病却是把该借的都借了。”言外之意是借也借不到钱。
采春眉头紧锁,她更是没有办法。
“元少爷呢?小姐和元少爷一向要好,元少爷当是愿意借给小姐的。”想到那个生得极美的元亨,采春脸庞便已然爬上了两朵红云。
寒风来袭,她只觉得脸热得愈加厉害了。耳朵好像刚在滚烫的水里烫过,红得厉害。
只是向欢阳和季兰此时此刻注意力并没有放在采春的身上,若若不然,怕是采春便要羞得无脸见人了。
“自然不行,元少爷虽说是尚书府的人,但是不过是庶出,平日里被嫡母压着,日子已经很难过了,更何况,元少爷乐善好施,行医也不问酬劳,自己生活本就清贫。”季兰对元亨也是诸多了解,若不是元亨,她家男人只怕此时此刻连尸体都已经腐烂完了。
向欢阳不发一言,季兰说得是没有错的,但是有一个自己的酒楼却是自己创建自己的势力的第一步,自己绝对不能在刚开始就放弃。
“不然就只有找老爷了,现在老爷及其宠爱小姐,倘若小姐给老爷说了,老爷定然是愿意的。”采春想得比较简单,她并不知道向定为什么突然这么宠爱向欢阳。
向欢阳摇头,向定本就让自己加入什么组织,自然是不允许自己除了组织之外还有什么其他势力的。同样,他也怕自己势力得到扩充后不受控制,更加不会让自己得偿所愿了。如若不然,在酒楼的事情上向欢阳也不用瞒着蝙蝠了。
“都不行。”无奈地得出了这个结论,向欢阳瘫倒在软椅上。
脑海之中,栗天麟的模样不断地出现,向欢阳记得清楚,他说过有什么需要直说,他也说过不用一个人承担所有。却不知道他说的话到底算不算数。
但不论如何,她也决定试一试。除此之外,并无他法。
向欢阳凝视着桌上的银票,深深吸了一口气,想着栗天麟是否愿意伸出援手。
似乎他是没有理由帮助自己的,因为他和向定一样,都是将自己当作一颗棋子,又怎么可能容忍棋子有自己的势力,而脱离了掌控呢?
可是心中却有另一个声音告诉自己不会。他曾经说过,有什么需要直说,他当是一个说话算话的人吧。
“栗王。”淡淡吐出了这么两个字,却惊呆了采春和季兰。
“怎么可能,栗王爷向来冷冰冰的,她哪里会肯借钱给我们?”采春第一个否定。
季兰只是看着向欢阳,相信向欢阳这么说自有理由。
“季兰,我与采春都不方便与栗王府往来。”自己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自然是应该和男子保持距离的,采春是自己的贴上身丫头,所作所为,同样与自己脱不开关系。
向欢阳虽然不怎么在意自己的名誉,但是不到必要的时候也断然不会自黑的。
季兰去栗王府是最好的选择,一来季兰和向欢阳的关系一般人是不知道的,季兰去了栗王府也没有人会往向欢阳的身上想。
二来季兰早已经婚配,倒也不至于引出什么麻烦,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季兰替小姐走一趟吧。”季兰明白向欢阳的意思“只是栗王未必肯见。”
向欢阳这又将自己的耳坠摘下来给了季兰。
要说向欢阳与栗天麟见面的次数并不多,栗天麟也未必注意到这个耳坠是自己的,于是才交到季兰手上,向欢阳又赶紧抢了回来。
重新拔下自己头上的发簪递给季兰,正是当初栗天麟送她的那一支,记得当初栗天麟曾夸她佩戴这只发簪很漂亮。
想必自己送出去的东西他应当是有映像的吧。
不经意间陷入了回忆,自己都不曾发现自己红了面庞,竟然和方才采春的模样十分相似。
“小姐,你怎么了?”季兰好奇,虽然猜到了什么,却不敢肯定“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小姐你可得多长一个心眼。”
犹如一盆冷水浇下,向欢阳立马清醒了过来,意识到自己竟然因为栗天麟出神,心中又羞又恼。
“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和帝王家有关系。”不经意间这般说出,看着季兰不认可的表情,就明白她们大抵都只是以为自己在说笑。
毕竟自己的婚约可是皇帝赐下的,按理是确确实实不可能有任何的变故的。可是他们又哪里知道她和栗天麟事实上还有一个一年之约呢?
向欢阳是喜欢栗天麟这样的人的,她钦佩栗天麟的实力,钦佩他征战沙场的魄力,只可惜从一开始他们的婚约就带着太多的因素,这也让这原本美好的事情变了味。
更何况,栗天麟是皇室的人,这一点是向欢阳所无法接受的。
“小姐不要说傻话。”季兰笑话道“小姐此时此刻,能够想到栗王,王爷在小姐心中当是不同的,如此季兰也放心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被季兰这么一说,向欢阳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在指望栗天麟,希望依靠栗天麟,当下被自己的这种行为所吓住。
想要否认,可是在自己所作出的行动面前,其他的言语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你赶紧去吧。”试图解释的话语在唇边转来转去,吐出来的却成了这么一句话。
原本想要趁着这几天平静自己的心绪,却不想越来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