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我的身份比较敏感。”巫承赫说,“他说他在联邦人缘不大好,我可能会受到牵连。”
金轩沉吟了一下,道:“巫承赫,你害怕危险吗?”
“会的吧,蚱蜢空间站那种事,谁也不想经历第二遍。”巫承赫回答,同时想起上辈子令他死亡的那场恐怖爆炸,那滋味并不好受。
“我也害怕。”金轩说,“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曾经遇到过很多次绑架,那时候我哥哥还不是总统,在远航军服役,后来又调回ntu。他那个人很厉害,又能打,又会玩权术,他的政敌,还有那些被他调查的嫌疑人、恐怖分子都害怕他,不敢跟他硬碰硬地上,所以都喜欢拿我开刀。”
巫承赫曾经进入过他的思维,看到过一些记忆,确实有很多这样的片段,当时还觉得奇怪。
“记得他竞选国会议员的时候,反对派雇了佣兵来绑架我,我那时候只有八岁吧,正在卧室里睡觉,听到有人来,就爬到了窗户外面去。”金轩眯着眼睛给他讲故事,“我家住一百七十三楼,你知道站在六百米高空是什么感觉吗?我当时差点都被风给吹跑了。我害怕得要命,但我知道我这辈子不可能一直靠着金辙的保护活下去,那个变态要追逐他的梦想,不会因为要照顾我就停下来,我想要活下去,就只能跟在他身后跑,保护好我自己。”
巫承赫心头一抖,想他那么小就要面对那么严酷的环境,真是可怜。但转而又想,一个八岁的孩子就能这么彪悍,奇葩果然不是一天练成的。
“我在六百米高空横着爬了七米,跳到邻居家的露台上,然后顺着他家的花园梯爬到顶楼,按了公共警铃。”金轩继续道,“在警察赶到之前,我害怕他们发现我报了警,又沿着安全通道跑下了起码二十层,躲在通风井里。后来警察赶到,和佣兵发生了火并,最终对方被全歼,我毫发无损。”
“我其实非常害怕,金辙来接我的时候根本站不起来,话也不会说。他抱着我去医院,连着几天都陪我睡觉,不让我一个人呆着,我过了很久才缓过劲来。但从那次以后我发现我长大了,再也不会因为找不到哥哥而害怕,我保护了我自己。”
金轩顿了一下,明亮的目光看着巫承赫的眼睛:“留在汉尼拔身边,你就是他的软肋,你将来遇到的危险只会更多。想要自由地活下去,你必须学会保护你自己。”
巫承赫与他对视,看着他磊落的目光,不禁动容。金轩说得对,汉尼拔能保护他一时,不能保护他一世,他越是寻求汉尼拔的保护,就越是会成为他的软肋,过去的悲剧必将一再上演。
只有离开这里,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并不断变强,他才能活出自己,保护自己。
“咝——”金轩忽然抽了口气,“你踩到我了。”
“噢!”巫承赫这才发现自己走神了,踩了他的脚,抱歉道,“对不起,我不大会跳女步。”
“下一支我们换过来。”一曲既终,金轩停下舞步,退后一步给他行了个绅士礼。巫承赫失笑,只好给他回一个淑女礼。两人相视而笑。
“决定好了吗?”在长椅上坐了一会,金轩问,他能感觉到巫承赫的意识云正趋于平静,那意味着他的小向导已经做出了决定。
“要取得我爸爸的同意可能要费些功夫。”巫承赫叹气,“他并不赞成我去阿斯顿大学。”
“或许你可以另辟蹊径。”
“哦?怎么说?”
“知道那个法案吗?”
“你说那个远航军后代思想教育法案?”这事儿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巫承赫自然也有了解,“但我只是他的养子,按理不属于法案照顾的范畴,我听说他们已经决定好让马洛去了。”
“我听说蓝瑟将军对此持反对意见。”金轩低声说,“统帅夫人也还在犹豫,如果你提议自愿取代马洛,她一定会动心。”
“你说莉莉兹?”巫承赫脑子里转了一圈,也明白了他的意思,“有人说联邦制定这个法案,就是想搞一批人质去首都圈养起来,照你这么说,莉莉兹可能会担心马洛的安全。”
“因为自由革命军的事,蓝瑟星将受到很严厉的处罚,他和联邦的关系日趋紧张,莉莉兹是她的女儿,当然会受他的影响。”金轩说,“刚才在大厅你也看见了,他们家对你意见很大,如果不是统帅坚持,你肯定是被送去联邦的第一人选。”
“可这个家是统帅说了算,莉莉兹也得听他的。”巫承赫这半年已经看得很清楚,莉莉兹虽然强势,但对汉尼拔感情极深,绝对不会违拗丈夫的意见。
“那是因为没有触及她的底线。”金轩眼神深邃,声音低沉,“儿子,是所有母亲的底线。”
巫承赫沉默了,如果能名正言顺拿到这个名额,自然是最好的,法案规定求学期间联邦会承担一切学费,还会发放补贴,这样他就不用发愁钱的问题。而且联考分数线也会下调,这对他来说非常有利。
“我会找机会探探莉莉兹的口风。”巫承赫说,“也许她会帮我说服我爸爸。”
“我可以帮你。如果你拿定主意,我能保证让统帅心甘情愿送你走。”
“真的?”巫承赫不置信地看着他,这世上恐怕还没人能做汉尼拔的主。
“相信我。”金轩嘴角微微一勾,丹凤眼含着一丝狡黠的笑意,以略带夸张的语调道,“你的决定,就是对我的命令,我将毫不留情地执行,并碾压一切阻力。”
巫承赫黑线:“咱俩不熟你别老是这么吓人好么?我又不是总统,承担不起你这份忠心。”
“对我来说你比总统重要多了。”金轩毫无节操地把他哥丢在了一边,遭到巫承赫的白眼之后,诚恳道,“好吧,我承认我是有私心的,我希望你能来阿斯顿大学,这样我就不用说服金辙让我来加百列军港工作了,他是个变态,对付他比对付统帅困难得多。”
“你要来加百列工作?”巫承赫惊悚了。
“要不然我怎么追你?难道要半途而废?异地恋是没有好结果的你不知道吗?”金轩理所当然道,“肯定是你去哪儿上学,我就去哪儿任教啊。反正我学历够王霸,去哪个学校校长都得跪着接我。”
不管校长跪不跪,巫承赫先给他的脑回路跪了,学霸的世界太炫酷,凡人注定要被闪瞎!
“无论如何你做了决定,我会全力帮你。”金轩收起玩笑的神色,郑重道,“你别急着找统帅夫人,好好复习功课,什么时候做什么,我会提前通知你。在我回敦克尔首都以前,我会把这件事彻底解决好。”
这么长时间以来,巫承赫对他的办事能力还是比较了解的,点了点头,道:“好,我等你电话。”
金轩龇牙一笑,正好乐队再次奏响了乐曲,道,“该你请我跳舞了,你不是说女步跳不惯吗?这次改你跳男步,快,快跪下来求我跟你跳舞!”
巫承赫黑线,没办法,站起来向他行礼,左手背在身后,右手做了个“请”的姿势:“may i?”
布鲁斯悠扬缠绵的乐曲回荡在树林里,夜色宁馨,空气中弥漫着玫瑰的香气。金轩站起身来,拉着他的双手环在自己脖子上,自己双手搂住他后腰,道:“唔,这支曲子适合跳贴面。”
巫承赫整个人被他箍在胸前,挣了两下,觉得太难看,便放弃了,顺从地跟着他的节奏跳。这种舞姿两个人离得极近,几乎是身体贴着身体。隔着单薄的礼服,巫承赫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的淡淡的热气,视线微抬,便看见他轮廓分明的面孔,剑眉凤目,眼角冷峻地上挑,看着自己的目光却温柔似水。
精分,有的时候是一种致命的美,巫承赫从没发现自己这么好色。
不知道是淡酒起了作用,还是因为标记带来的迷乱,当金轩低头吻上来的时候,他完全没有拒绝,抬起下巴回应他,轻触他的嘴唇,舌头伸出去与他纠缠。
“don't forget who's taking you home,and in whose arms,you're gonna be……save the last dance for me……”悠扬的男声将情话娓娓唱来,树林中的两人沉浸在优美的蓝调中,脚下的舞步早已混乱,内心的火热却悄悄滋生。
金轩浅尝辄止,毕竟这里是公众地方,他不能给巫承赫带来麻烦。分开嘴唇,他迷恋地看着巫承赫的脸,看他的眼睛,将他紧紧抱在怀里,在他耳边低语:“来,进入我的大脑。”
巫承赫有些混乱,还没从刚才那个吻里清醒过来,他无法解释自己刚才回吻的行为,不知道自己是疯了傻了,是被标记的臣服性戏弄了,还是真的开始喜欢这个穿着丐帮制服的精分杀马特。
“来,用你的思维触手侵入我的意识云。”金轩低头舔他的嘴唇,令那肿胀的唇瓣显出晶莹的水色,诱哄他进入自己的思维。巫承赫被他的命令蛊惑,糊里糊涂伸出思维触手,侵入他的意识云,在他的引导下窥探他的思想。
“只有这样你才能知道我有多爱你。”金轩因为被他不熟练地侵入,大脑发出钝钝的疼痛,仰起头,声音微微颤抖,“这感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这样你才能看得清楚。标记时效马上就要过了,下一次,下一次我希望你能爱上我,心甘情愿地让我标记你,终身标记。”
巫承赫闭着眼睛,思维触手滑过他幽深似海的意识云,感受到那温暖的,与生命纠缠在一起的爱意,止不住整个人都抖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