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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景明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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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只唇膏太小只,放在镜子前的架子上总会被他碰掉,于是他伸手把那东西放在了高处的置物架上,以前都是她临上学前他把这东西拿下来放在她手心,但今天他不在,春和试了好几下都没能拿下来。

这些日常的行为对于一条腿不方便的春和,并没有想象那么容易,但其实也没想象那么难,春和之所以会花这么长时间,归根结底是之前程景明把她照顾的太好了。

当她觉察到这一真相的时候,兀自愣了片刻,在这短短的片刻里,她觉得自己思绪翻涌,但最后其实脑子里是一片空白,只模糊地觉得自己心中有些恐慌,那种恐慌是没来由的,不见到他不会停止。

春和收拾好自己的时候,已经六点半了。

她出门张望程景明的时候,门口一个寸头戴反光黑墨镜的男人抽着烟立在一辆摩托车旁,春和隐约觉得这人熟悉,不自觉看了过去。

那张看不见眼睛的脸上,有一种让春和觉得分外难受的神情,阴沉、夹杂着长期混迹在声色场所的那种张扬的暴戾。

他掐了烟,扔在地上用脚碾灭了,春和的目光随着他的动作往地上看去,他脚下有一堆燃尽的烟头。

看起来已经等了不短的时间了。

他抬头,没有摘墨镜,用一种春和以为很没有礼貌的姿态开口说:“明哥要我来送你去学校。”

春和皱眉,问他:“他呢?”

“受了点儿伤,放心,他不会不管你的。”墨镜男人揶揄地笑了声。

春和抿了抿唇,担忧从空荡的胃口一直往上翻,梗在喉腔,让声音变调,她问,“他在哪个医院?”

那人从鼻腔发出一声嘲讽地哼笑,“枪伤,你觉得敢去医院吗?”

春和往后踉跄了半步,拐杖和地面打了个滑,身子歪斜着险些滑倒,扣着铁门满是锈迹的边缘,才堪堪站稳,她脸上是一种惊恐的神色,“怎么……”

那人跨坐在摩托上,随手启动了车子,引擎巨大的咆哮声在巷子里回荡,他用下巴示意了下,“没大碍,不需要你操心,走吧……明嫂!”

他用一种戏谑的语气咬着最后那两个字。

春和再次抿了抿唇,掩盖掉自己满是震惊的脸,用一种坚定的态度摇了摇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那男人似乎是嘲笑她奇怪的固执,扯了一个笑,却没坚持,只说了句,“你随意!”

程景明究竟怎么了,春和一点儿也没有概念。

但她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镇静,他的事,她插不上手,也没有插手的必要,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春和于他来说一种累赘,他只要扮演好他想要她扮演的角色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帮助——她只是一个他深爱并且深爱着他的弱不禁风的女朋友,偶尔会任性地要他去帮她讨公道,但大多时候她是个乖巧依赖性很强的小姑娘。

这是他在外人面前展现的他的女朋友的样子,是他希望她做的角色。

春和回去拿了书包,拄着拐杖往巷子口去,墨镜男人不远不近地跟在她身后,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

春和回头看了他一眼,看着他不远不近地缀在后面,忽然想起来他为什么看起来熟悉了,那天跟踪她那三个人中的一个,寸头,戴会反光的黑墨镜,脸上的神情让人不舒服。

是同一波人,春和想起那时候自己的猜测,有人试图控制程景明,那时候程景明并没有否认。

春和盯着墨镜男人看了一会儿,但最终未置一词,拦了辆出租钻进去,报了学校的名便离开了。

春和在校门口的时候,看见一路跟随的墨镜男掉头往回走,油门几乎一拧到底,车速快的仿佛要飞起来,然后瞬间消失在她眼前。

之后很长时间,久到春和腿上的石膏要拆掉的时候,她都没有见到程景明,他也没有去学校,春和有时候会盯着空荡荡的座位发呆,思考程景明到底在做什么。

但其实他也并非毫无消息,早上的时候,总有一个男人会站在家门口,等着送她去学校,那些人并非总是同一个,但他们会说同一句话,“明哥要我送你去学校。”仿佛是一种提醒,也仿佛是一种警告。

虽然春和一次也没有接受过,但他们似乎也并不在乎她是否接受,只跟着她到学校,亲眼看着她进校门,晚上的时候,再跟着她,亲眼看着她到巷子口。

至于是护送,还是监视,春和就无从知道了。

她有想过报警,但最后觉得这是一项无用的操作,而且可能给程景明带来麻烦,遂放弃。

那些人并没有恶意,至少在程景明还活着的时候。

春和曾两次接过程景明交代带回来的书信,用平整的红线稿纸写的,一大张纸,却写不满三行。

——11月13日约了医生去拆石膏,记得按时过去。我最近有事不在,若是有不方便的事,可以打电话给你东子哥。另外,安心学习,勿念!

这是第一封,早晨醒来的时候,由等在门口的骑摩托的男生递给她,春和当着他的面拆开了。

很寻常的几句话,但也并不寻常,首先,11月13日并没有和医生约好去拆石膏,春和只记得医生说过,过段时间去复查一下,看愈合情况,再决定石膏什么时候拆。而程景明提了一个准确的时期,他是想要她那天去医院吗?

其次,程景明要她有事的话电话联系东子哥,关于闫东的事,春和并不记得自己和程景明提过,但他准确地说出“东子哥”三个字,那是很久之前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她对闫东的一种亲昵的称呼,那时候闫东约莫才二十岁刚出头,她叫他叔叔,他哄她叫哥哥。

他这样说,是在告诉隐晦地告诉她,他不是敌方吗?

而且,另一层意思,是说闫东还留在江县?皇庭的案子早就结束,如今公众对那件事的关注也早就淡得不能再淡了,学校里甚至已经很久听不见学生们的讨论了,只月考发奖品的时候,大家感叹了一下:原先宏志班的月考,都是直接发现金奖品的,第一名一千人名币,第二名五百,第三名三百。不过都已经变成过去式了。

案子明面上已经结束了,但是闫东没有回市区,难道警方还在暗中调查?

最后一句话:“另外,安心学习,勿念!”

程景明只会在做不能解释给她听的事的时候,才会嘱咐她安心学习,不要管太多,那么这次,也是这样吗?他在做什么不能解释给她听的事?会不会很危险?

她只希望不是自己过分解读,又害怕是自己过分解读。

——今天你生日,抱歉不能回去,礼物已经托人带给你,别生气宝贝儿。等小年夜好好补偿你,到时关上房门,和你日夜厮磨,你若下不来床,你走去哪我都抱着你,好不好?

这是第二封,在春和去完医院第二天早上送过来,前一天春和去了医院,医生的确并没有说要拆石膏,去拍了个片子检查了一下,好在愈合的很好,最后还是把石膏给拆了,在医院里并没有发生什么让春和觉得奇怪的事,所以她也无从猜测程景明要她去医院的意图。

难道只是笔误吗?

第二封信在去医院后的第二天早上送到,一并送来的是一条围巾,丝绸的绣花的那种母亲辈很喜欢的很长的围巾,春和只当他这种男孩子不懂得女孩儿的心思,未再留意。

拆开信看后,几乎可以确定两件事,第一,程景明受控制,连他写的信也被监视,这是很显而易见的,春和并没有和他发生过什么越轨的关系,而且两个人独处的时候,程景明一向是很注意分寸的那个,晚上会在她床头放防身用的铁棍,会帮她锁好门,就算半夜去卫生间需要他帮忙,他都会站在门口,先问一句,“需要我带你过去吗?”

他所有暧昧的下流的话,都是说与外人听的,春和隐约知道他在为他自己塑造一个深情又浪荡的形象,但不知道是做给谁看的。那么现在在私人信件上说“日夜厮磨”这样的话,是不是也间接表明,他写来的私人信件并不私人?

春和不了解他现在的处境,但至少还能收到他的信,每天早上能看见有人来接她去上学,她就知道,他还安全。

但现在,她似乎隐隐约约觉得他递过来的信没那么简单,既然他受监视,为什么还要辛辛苦苦寄信过来?他到底想做什么?

第二件可以确定的事,他可能暂时依旧回不来。

“等小年夜好好补偿你!”

这句话潜台词应该是他至少要等到小年夜才能回来。

这中间,他在哪儿,做什么,春和并不知道,也无从猜测,只有隐隐约约的担心真切地涌在心口。

她想,程景明,但愿你没事!

第28章 不配

冬天似乎在一夜之间来临, 春和去置办冬衣的时候, 在商场看见了闫东,他穿一身便衣,灰色的棉外套,黑白格子的长围巾在脖子里绕了两圈, 一顶线帽拿在手里, 与以往见到的每一次都不相同, 胡子拉碴的,看起来异常颓废。

“东子哥……”隔着两排货架, 春和叫了他一声,很轻, 总害怕是自己认错了, 印象中闫东一直是个一丝不苟的人, 头发很短,胡子刮的干干净净,扣子永远严谨地扣到最上面的一颗。

是以今天这样的形象,春和一下子有点儿不敢认。

闫东听见了, 歪着头往她这边看,拳头掩着嘴巴咳了一声,才朝她走来,他的声音透着中气不足, “今天没上课?”

“元旦放假,你呢,怎么在这里?”春和有很多话想问, 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最后只垂了眼眸,“我以为你早就回市区了。”

“在这边养病。”他说,“已经卸任许久了,休了个大长假。”

春和抬头看了他一眼,他脸色的确很不好,春和问他,“你怎么了?”

“大概肺上有些问题,老毛病了。”他用拳头掩着嘴唇,弯着腰又咳嗽了一声。

闫东瘦了许多,棉外套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看起来像是不合身一样。

春和“嗯”了一声,“你现在住在哪儿?”

“在城关精神病院,疗养科。”闫东笑了笑,看春和一脸惊讶,于是解释了句,“去医院检查,什么也查不出来,床位紧张,人家也不给我安排,只好去精神病院那边蹭个地方了,好歹是个医院。”

“没有人在那边照顾你吗?你怎么自己出来了。”春和依稀记得,闫东是老来子,他老家是在江县,但父母死的早,他是被长嫂带大,后来长嫂的儿子出国读了博士,全家人迁去了洛杉矶,已经很多年没回来了,闫东在国内,似乎早就没什么亲人了。

“也没多大事,老毛病,一到冬天就半死不活的,死不了,我一个人可以,不用人照顾。”

“等我放假了过去陪你。”春和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

闫东揉了揉她的脑袋,哈哈笑了声,“行,没白疼你。”

笑着笑着,便又咳嗽了起来,春和只好帮他拍着背,“你这看起来挺严重的,怎么就查不出来毛病!”

“那谁……咳……谁知道!”闫东咳的涕泗横流,从口袋里拿出来纸巾擦着。

他来也是买衣服,天冷了,精神病院设施老旧,暖气片时热时不热的,江县的冬天又冷的令人发指,他只好出来置办些棉衣。

两个人一起去逛,春和有心去问他一些问题,但几次张了张嘴都没敢开口,人多耳杂,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监视,万一说错话,说不定还会害了程景明。

春和有时候会发癔症似的去反复检查自己的包和衣服,总觉得自己一言一行都被人盯着,或者被人监视或者监听,那种感觉很不舒服,她真害怕自己迟早有一天会精神太紧张而崩溃。

“这件衣服,我觉得挺好。”闫东拿起一件白底碎花的羽绒服放在春和身上比,“你皮肤白,穿这个好看。”

春和看着那款式,想起程景明送她的围巾,顿时觉得好笑,大概男生们的审美都是相同的。

“我喜欢素净点儿的,这件太花了,而且……有点儿土。”春和摇摇头。

闫东笑了笑,“你真不像是女孩子,小时候就不喜欢带花的衣服,到现在没变。”

“有吗?”春和想了想,小时候很多事情都记得清楚,可对穿衣服,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可能从小她就对这些不是太挑剔,穿着舒服,看起来顺眼就好,她对穿的没什么多要求。

人对不太重要的事,记忆总是模糊的。

“可不是嘛!四岁生日的时候,你爸爸给你买了一条碎花裙子,你气得哭了半天呢!这事整个组里都知道,当笑话讲了好多年,说沈队一颗粉红少女心怕是无处施展了。后来都传到家属耳朵去了,你五岁六岁的时候,警嫂们给你置办礼物都知道,买衣服一定要素色的。”

这样一说,春和倒是有些印象,她小时候收到的礼物不少,衣服更是多到穿不完,因为没有母亲,警局里的叔伯们的太太都可怜春和和知夏,每年总是借着各种节日送礼物请她们去家里吃饭,其实也是为了照拂她们。

那些细碎的温情,到现在记起都觉得暖心。

春和不禁露出一个笑意,眼神里都盛满温柔。

如果世界总是这样,该有多好。

春和最后挑了一件纯白的羽绒服,毛茸茸的领子,像猫咪柔软的皮毛,光看着就暖。

闫东最后买了一件黑色的外套,他对衣服更不挑,几乎没怎么试,就决定了。

然后还买了一床棉被,春和帮他抱着。

“我送你去医院吧!顺便去看看你住的地方。”春和说。

闫东一口答应下来,“行啊,我一个人待着也是无聊。”

打了个出租车过去,到那边的时候,正好是中午,春和跟着他把被子和衣服放上去之后,闫东说:“走吧,我带你下去吃饭。”

春和打量了一下病房,单人间,一张床,一个柜子,墙顶角一个坏掉的摄像头耷拉着脑袋,除此外,再没有多余的东西。

春和想起杜衡老师的病房,看来这个精神病院的病房都是一个型号。

“走吧!”春和点点头,拉着闫东的胳膊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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