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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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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商店时,林誉之买了一份月饼,也是四个,林格最爱吃的莲蓉蛋黄馅儿。

他递过月饼的手指末端滴了滴透明的雨水,天气太冷,他没察觉,也没有擦。

往后多年,这滴雨水不经意地出现在林格度过的每一个中秋节。

每次吃月饼后再饮水,都像他指尖那滴雨水撬开了她的咽喉。

甚至包括林格酒后的那个冒犯,也是一块儿早早出现在市场上的月饼——

成年的那一日里,她吃了一块儿,太甜,甜到皱起眉。凑在林誉之手上,要喝他握着的半罐啤酒。

起初林誉之不肯,要给她换一瓶新的,他不自在,不想让林格的舌尖触碰他唇印过的地方。

这严重超过了两人之间的界限。

林格不听,她听不到,不要听。

任性是挡箭牌,大大咧咧是借口。

被纵容的她还是尝到了那罐啤酒的味道,五月春/潮里开放的大麦花,闷热狭窄空间里的小麦芽,膨胀的酵母,清洌的水,他微微颤动的喉结,他胳膊上被蚊子叮咬的红痕,淡淡的一点血迹,沉闷的、压抑的他的呼吸。

林格在那个瞬间想要和林誉之接吻。

林誉之不说话,单手拉开新的一罐啤酒,蓬勃喷涌的新鲜啤酒泡沫裹着夏天的味道一涌而出,热辣空气在啤酒易拉罐壁上撞出粉身碎骨的水泡。

他递给林格,示意她喝干净的。

林格在那天后的第三周,与林誉之同时获得了初吻和关于异性的初体验。

一眨眼,已经过去这么多年。

不必再委身于狭窄的屋檐、闷热的房间,不必担心监狱中的父亲、生病的母亲,现今的林誉之和林格都无需再为果腹发愁,也不必再苦苦压抑自己那无处释放的荷尔蒙,不必爱意旺盛到深陷无穷尽的罪恶,不必热切地、暴烈地、穷途末路般地爱着对方。

这么多年了。

林格不喜欢把时间笼统化的表述,好像轻轻巧巧几个字就将每日详细发生的事情一概模糊。

她在清晰的今时今日醒来。

睁开眼。

需要几秒的适应,缓慢回忆起自己如今搬到了林誉之的房子里。

林格的牙齿还有些敏感,刷牙时,那些还未拆线的牙龈是阻碍。

拥有自己一套处事法则的人很难完整地遵循医嘱,大部分缝合线都被她用舌尖悄悄地舔开,还剩下几根倔强地打着结。

还是要交给医生处理。

当初缝合上这些伤口的人系着围裙,在和龙娇一同准备早餐。

林格走出去时,刚好听见林誉之和龙娇聊天,他擅长找话题,知道什么最能引起谈话者兴趣。

譬如林格之于龙娇。

“……格格的项链很漂亮……”林誉之笑,“她眼光一直很好。”

厨房中的龙娇和他如同亲母子。

如同——也不是真的。

相依为命的时光给她们带来了紧密不可分的联系,纵使非血亲,也胜似亲人。

林格和他打招呼,尽量自然:“林誉之。”

林誉之更自然,自然得已经忘掉他们犯过弥天大错。

“洗干净手,自己拿筷子,”林誉之说,“今天早晨炖了你最爱的绿豆百合汤,你想喝大碗还是小碗?”

林格说:“大碗,谢谢。”

她拉开椅子坐下,林誉之盛了粥,端正地放在她面前。

他的手干净,指甲修得短而圆润,指尖无水。

林格捧起碗,低头喝粥。

龙娇说厨房里煲的汤好了,一定要自己去盛。

林誉之摘下围裙,顺手防在旁侧的衣架上。

龙娇很中意林誉之,林臣儒也很喜欢他。

他们无数次庆幸当初林誉之寄养在家中。

父母以为几个人可以圆满和谐,他们都认为这应当是电视剧中幸福的结尾。

林格用汤匙搅拌碗里的绿豆汤,叫他:“林誉之。”

林誉之:“嗯?”

林格平静地说:“昨天晚上的事情,我想清楚了。现在爸妈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咱俩以前做的荒唐事,我已经忘了,你也别再提——我同意你昨晚的提议。”

林誉之在仔细地剥一颗水煮蛋:“什么荒唐事?”

林格手中的汤匙一停。

林誉之将剥好的水煮蛋放在她面前的小碟中。

他微笑:“我们难道不是一直都在和谐相处吗?”

第13章 睡着 好哥哥

林格审视过往,并不觉自己具备洞察人心的能力。

她只是碰巧有些微弱的好运气,微不足道到刚好能够掌控和林誉之的感情。

这段需要被丢进垃圾桶中绞碎的过期情绪,林格握着打开和关闭的钥匙。

林誉之还是如此善解人意,他未必是刀子嘴豆腐心,却唯独待林格有一丝丝的真心。

就像今日清晨,在林格说出决定忘掉后,他自然而然接过的话,悄然无息地顺应着她的心意,已经调整到“我们一直温和共处”的状态。

他一直如此。

年轻时的林誉之也是如此。

即使是林誉之刚刚住进林格家中的那段对峙时间,在被龙娇赶走前,他仍旧给了林格一套漫画。

一套托朋友带来的、正版的漫画。

对于林誉之而言,那大约只是想和她缓和关系的随手一份小礼物,但林格确信这些漫画书让她第一次有了切实的“互相扶持”概念。

林臣儒一直让林格叫他“哥”。

对于同辈分、年长异性的礼貌称谓。

不再只是存在于少女和童年时代的幻想,哥哥。

g-e,g-e。

简单的、重叠的音节,除却爸爸、妈妈之外,这个世界上血缘最近的同胞。

在这两个字最原本的释义中,兄妹(姐弟)应当血肉相连,有着相像的基因和dna,外貌,身材,性格,这些类似的特质从同样的血脉中诞生,用脐带接收过同样的营养,被同一个子宫保护——

那是生物学上定义的血亲哥哥。

林誉之不是。

他和林格的长相并无过多的相似,性格同样天差地别。

林格对他本能的排斥不亚于生物的防乱,伦机制,在那个本该少女心萌动的年龄,林誉之的优秀外貌令林格刻意回避,回避他属于异性的部分。

那叠漫画书悄然打破了这层排斥。

它令林誉之向她所幻想的这个身份靠近。

只是这个过程发生得过于缓慢,缓慢到林格混淆了亲缘和性缘之间的界限,误打误撞地将本该崇敬的人推倒。

林格是确信少年时期的自己在主动引诱林誉之,高考结束后的暑热天气,路面滚烫,她的拖鞋坏掉了,赤着脚走了两部就烫到要跳起。林誉之的拖鞋太大,她穿上,没走几步,整只脚就从鞋的前方伸出,滑稽到像脚腕上套了两个不伦不类的鞋套子。

林誉之弯腰,要林格跳到他的背上。

林格双手用力攀附他的脖颈,两条腿夹住他坚实的后背。她刚看了一些糟糕的漫画不久,满脑子都是标注着大量爱心和“~”“……”符号的对话,那些大量、滥用的标点让许多正常的话有了微涩的声音,就像她脑海中自带的绯色翻译器,让他因负重而起的呼吸都有着隐晦的注解。

林格生长发,育得很好,她爱喝奶喜欢吃蛋,负债最多的时刻,林誉之为她寄信,信中除却几百元纸钞外,还有一张他自己用钢笔写下的提醒表,提醒她多补蛋奶、快快长个。

他大约永远不知,自己的善意提醒,令得到充分生长的格格,长出了将他视作可交往异性的野心。

毕竟他们毫无血缘的阻碍。

雨季的扬州连空气和呼吸都是潮湿的,她的头发,腿,小了一码、紧绷绷的牛仔裤都是潮湿的,林誉之没有发觉她的心猿意马,他也不知被视作小孩子的林格在想着熬夜看的漫画,他专注想明日的兼职,计算着工资在填补家用后还剩下多少,够不够给格格买条开学穿的新裤子。

林格的腿晃来晃去,不安分地动,像漫画中的女主角,徒劳无助地尝试用大腿肌肉来抵御男主角的肩膀下压。

林誉之没有看过漫画,他背着妹妹走,一手托着她的左腿,另一只手警告地拍打她的大腿外侧。

“老实点,”林誉之说,“否则,下来自己走。”

林格果真不动了。

林誉之只当她乖乖地接受了警告,却没有看到她紧紧咬住的唇,藏住的声音和潮热的颊。

正直的他不知有分寸的拍打会带来近海暗涌。

爱与悖德同时在她脑海中觉醒。

经年而过。

林格自觉爱不再鲜明,悖德感却随年岁增加越来越深。

这些被层层加深的东西,在同林誉之分手后重复出现于她的脑海中,尤其是失眠前的胡思乱想,曾经的她会一遍遍回想从小到大做过的所有糗事,后来只剩下回想和林誉之的这段错误。

为了不让人体崩溃,大脑会自动修复那些可能令主体精神崩溃的意识。许多人在分手后开始深度厌恶前任,往往也出于潜意识中的“不许回头”。

大脑在禁止你走回头路。

于是它开始丑化你已经结束的一段关系,暗示你,往前看。

往前看的林格渐渐意识到之前做的或许是蠢事,而被她用力拖入这份漩涡中的林誉之,早就先她许久重新上岸。

她也在往岸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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