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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栽赃嫁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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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们还是没有把我放在眼里。那就都走吧,我不需要不听话的狗。”

少女的拒绝,直接引爆了林中玉的不满。

冷冽的声音,还哪里带着半分少年的醇厚。

林梦雅冷眼看着,却只觉得小玉做的倒是不错。

驾驭下人,有时候更需要的是上位者的魄力与手段。

太狠戾,则会失去人心;太过心软,只会让人觉得软弱可欺。

“青鸾不敢!请少主恕罪,青鸾知错了!请少主息怒,原谅青鸾!”

少女惶恐至极,她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却没想到,少主竟然会如此坚决。

林中玉脸色微冷,却没有半分缓和的痕迹。

“王妃殿下,刚刚是青鸾不对,请王妃为青鸾说说情,请少主不要生气了。”

少女倒是伶俐,知道别的路行不通了,就来林梦雅这边来求情。

看着少女着急的表情,林梦雅倒是也不好拒绝。

莲步轻移,到了林中玉的身后,伸出手,拉了拉他的袖口。

“好了,你就别再生气了。看看,把人家给吓的。”

林梦雅的话,就像是灵丹妙药,一下子就让林中玉僵硬的小脸蛋,缓和了许多。

“今天,看在姐姐的面子上,我可以留下你们。但是你们记住,以后对待姐姐,要比对我还要尊敬。”

“是,青鸾遵命。”

想必,小玉平时也没有给他背后的人好脸子看。

所以少女在看到林中玉的表情后,忽然有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这小家伙,在她看不到的那一面上,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以后,你也不要叫青鸾了。不如,你就叫白苏,负责寸步不离的保护姐姐,知道了么?”

林中玉想得倒是十分得周到,青鸾这个名字,的确会给她惹上不大不小的麻烦。

竟然,连这点都注意到了,林梦雅倒是十分的满意。

“是,白苏遵命。”

从地上站起身来,林梦雅才发现,这个小丫头,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

真不知道这古人什么毛病,还是个孩子,就出来做保镖了。

不过,这丫头的身手,不知道跟清狐比,到底会如何呢?

“放心吧姐姐,虽然比不上清狐,但是足以应付一般的江湖高手了。”

林中玉好像是看出了林梦雅心头的疑惑,立刻出声的解释道。

点了点头,这倒也是足够了。

毕竟不是谁,都跟清狐一般的变态就是了。

“好,人我收下了,时候不早了,去休息吧。”

林中玉点了点头,才一步三回头的的去自己的小院里休息去了。

月色如洗,林梦雅信步走到了小亭子里,细细的思索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不仅仅,是她遇刺的这件事。

白芷的事,还有岳婷姐的事情,她都要想出一个万全之策来。

“还不睡?当心你这花容月貌的小脸蛋,变得皱纹丛生的就糟了。”

清狐闲闲的声音再次响起,林梦雅转头,看着月下走过来的高挑人影。

“你认得这物件的主人?”

林梦雅看着他手上的三棱镖,问道:

“嗯,以前接生意的时候,我曾经看到过这个东西。但是具体是谁的,我也不太清楚。只是这人,却是朝中权贵。”

清狐的话,让林梦雅的眉头微微一跳。

“朝中权贵?难道,也是太子么?”

说起来倒是也有些缘由的,太子一心想要跟明王联姻,却再三的被她搅了局。

可细想起来,又觉得哪里不对。

太子跟皇后若是想要对付她,多得是办法,没有必要去铤而走险,用这种招数。

那群人虽然是来势汹汹,但是撤退的却也是无比的迅速。

就好像——就好像这只是一场做给她看的戏一般。

“好一招借刀杀人,栽赃嫁祸。”

无论如何,其实到了最后,这个东西,总会指认成太子之物的吧?

这样的话,那幕后之人,就可以坐山观虎斗。

若是自己真的跟太子斗起来,恐怕,倒是会遂了他们的心愿了。

清狐的面色,第一次凝重了起来。

他身处江湖,所有的事情快意恩仇,想杀就杀,想斗便斗。

可到了林梦雅的身边后,却看到她一次次的死里逃生。

当权者,只要一句话,就可以要人满门的性命,偏偏,还反驳不得。

纵使权势滔天,覆灭也不过是转瞬之间。

林梦雅只得如履薄冰,步步谨慎。

“丫头,在王府里当什么劳什子王妃,不如,跟我一起去闯荡江湖吧。”

清狐其实性子单薄得很,不然得话,他也不会用自己仅剩的三年时间,来跟随在林梦雅的身边。

“江湖啊?死狐狸,江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呢?”

在现代的时候,林梦雅也曾经喜欢过那些江湖的侠客。

自从接触到清狐后,她却也渐渐的看透了所谓的江湖。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跟勾心斗角。

哪怕你武功再高,也抵不住对方暗箭伤人。

“江湖——江湖其实跟这里,没什么俩样。”

想了想,清狐却突然的笑了。

坐在林梦雅的身边,幽幽的说道。

“我从小,就被人豢养在府里。别的男孩,学的是拳脚功夫,我学的,却是能让人销魂蚀骨的媚功。”

毫无防备的,林梦雅就突然听到了关于清狐的过去。

看着那家伙的侧脸,却是一派的云淡风轻。

可是,那垂放在身体两侧的手,却握得紧紧的。

“我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是达官显贵们之间,最为美丽跟可以炫耀的物品了。从那一年开始,我就辗转在每一个喜好男色的显贵的床头。如今这京都里,还有不少德高望重的老臣,曾经是我的恩客。”

一丝厌恶,从眸子里划过,清狐却把它隐藏到了自己的毫不在乎后面,留给林梦雅的,只有那个贱兮兮的清狐。

“后来,年纪大了,主人有了新的玩物。我便给送到了桃花坞,再然后,就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了。”

传闻,清狐喜怒无常。

可谁又能知道,这家伙从小开始,就接受着非人的折磨跟待遇。

他没疯,没傻,没走火入魔,已经是最好的状况了。

“清狐,你也是我朋友。如果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吧,我会支持你的。”

清狐却笑了笑,摇了摇头道:

“我并不会去报复他们,都过去的事情了。况且,许多人都因为我,已经得到了惩罚,这就够了。何况——他们都是黄土埋半截的人了,而我却是如此的青春貌美,光凭着这一点,我就已经完胜了!”

又是恢复了以往的嬉皮笑脸,可林梦雅的心头,却多了些什么。

如果说,龙天昱是衣食父母,也是狂拽酷霸屌炸天的大boss,林中玉是可爱卖萌的弟弟,那清狐,就是一个虽然不着调,却很靠得住的哥哥。

她真是个很幸运的人,才短短的三个月而已,自己,竟然收获了那么多。

在亭子里,林梦雅也第一次,透露了一点点,关于自己的过往。

“其实,我也是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呢。”

这句话,除了清狐外,却落到了另外一个人的耳中。

龙天昱站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亭子里的俩个人。

虽然林梦雅的声音不大,可他却听得清清楚楚的。

不属于这个世界?是觉得,在王府里,这种拼死打杀的事情,实在是太过惊险了吧。

是他忽视了,即便,她心思再奇绝,也是个柔弱的女人。

三天两头的,便有人来打她的注意,每日里都担惊受怕的,却是他的失职了。

“夜,从今天开始,你要寸步不离的盯着王妃,不能让她再受到一点点的伤害。不然的话,就提头来见。”

从小未曾离开过他身边的夜,就这样轻易的转送给了另外一个人。

哪怕是从来都波澜不兴的夜,眸子里,也掠过了几分滔天骇浪。

以前,最多不过是让他却保护几天而已,现在,竟然把自己完全的转送给了王妃。

天啊!王爷没发烧吧?

“我知道你的武功,不再清狐之下,所以,有你们保护着王妃,千军万马中,也可护她的安全。记住我的话,一定要保护好她,不让她掉一根汗毛。”

作为他手下最出色的影卫,夜替他抵挡的危险无数。

可不知道为什么,在自己的安全,跟林梦雅安全比起来。他,丝毫不费力气的,就做出了选择。

许是,因为如果林梦雅死了,再找一个这样的王妃,会麻烦的吧?

话是这样想,但是他的脚步,却好似黏在了流心院里,非得要听林梦雅在说些什么。

“我有件事情,非常的好奇。京城里,都传闻你痴痴傻傻的。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你绝对是属狐狸的,还是沾上毛就成精的狐狸。”

说起来,他纵横江湖三十多年,未尝败绩。

可就是这丫头,每次交锋,自己总是讨不到丝毫的便宜。

对此,清狐倒是有些耿耿于怀。

“那是因为你笨呗!其实,之前我确实是痴痴傻傻的。可是那天在花轿里面,状况实在是太多。我只记得,当时眼前白光闪过,然后,我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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