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方走到门口,便见门口停着两辆马车。第一辆已经准备出发了,第二辆却是空空的。
沈清的丫头春桃就立在第一辆马车前。
☆、第二十四章添堵
春桃见了沈妙,忙凑近马车对马车里的人说了什么,紧接着,便瞧见马车的帘子被人掀开了。
里头正是沈玥和沈清,还有任婉云和陈若秋。这四人瞧见沈妙的模样,都是忍不住一怔。陈若秋目光闪了闪,任婉云却是皱起了眉头:“小五,你怎么穿的这样素淡?”
“没错,”沈清也迫不及待的开口:“看上去实在难看,还是穿些鲜艳的好。我屋里还有一件艳黄色的新衣,春桃,你带着五妹妹去换下那身衣裳,还有首饰,怎么什么都未戴?不知道的,还以为将军府亏待了你呢。”
她暗自压抑住心中的妒忌。
其实沈清生的也算是清秀佳人一个,加之平日里在外头爽朗大方的日子,看上去便是一个很有规矩的大家贵女。可有一点却是她最在意的,便是她肤色不甚白皙,有些偏向麦色。女儿家谁不希望自己肌肤赛雪,沈玥的肤白,她不敢说什么,可沈妙肤白,今日又穿着莲青色的衣裳,更显得肌肤赛雪。这样一来,沈府三个女儿中,她便是肤色最黯淡的,自然不高兴了。
沈玥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沈妙,见她梳着的垂云髻也煞是小巧精致,配着那一身的莲青色衣裳竟然显得十分端庄。今日她没有佩戴那些金银首饰,有一种虽然朴素,气质却自然高贵的感觉。她微笑道:“五妹妹,衣裳暂且不说,首饰却是一定要戴的,毕竟是咱们府上的脸面,祖母见你如此打扮也会不悦的。再者,你怎么梳了这样一个头?你如今年纪还不大,以前的双环髻就很好了。”
谷雨气的脸色有些发白,可是她身为下人,却没法去顶撞主子。只恨得咬牙切齿,这沈府的二房三房都是心怀鬼胎,竟是毫不犹豫的坑害自家侄女。巴不得沈妙打扮的越是土气越好。
沈妙心中冷笑,沈玥竟然连沈老夫人都搬出来了,也是知晓自己从前最惧怕的便是老夫人的威严。至于梳头,沈玥也不过只比自己大一岁多,又哪里有年轻之说。她自己梳的飞仙髻,粉色纱衣轻薄似仙,想做绝色才女,凭什么就要自己来衬?
她们说完后,却见沈妙一言不发,只是微笑着看着她们,不知道在想什么。终于,沈清被那目光看的有些不自在,呵斥站在马车边的丫鬟:“春桃,还愣着干什么?不赶紧带着五妹妹换衣裳?”
“不必了,”沈妙打断她的话,面上适时的做出一副忧伤的神态:“今日这般打扮,也是有原因的。二婶赐我的首饰,我也极是喜欢,并非故意不佩戴。”
几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沈妙是什么意思。谷雨和惊蛰也互相对视一眼,有些困惑的看着沈妙。
“父亲如今远在西北,带领众将士浴血奋战。匈奴未退,将士寒光铁衣,我身在京城,却锦衣玉食,闲情逸致,赏花吟诗,实在惭愧。”沈妙微微低下头去,声音也放轻了:“昨夜里有菩萨入梦,要我虔诚祷告。我便下定决心,素衣淡彩,到父亲凯旋归来之前,都不会着艳衣,戴首饰了。”
谁都没料到沈妙会突然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平日里怯懦的话都说不清楚,更别说这么咬文嚼字。沈玥和沈清都吃惊的说不出话,陈若秋抚着自己的额角若有所思。倒是任婉云,面上有些尴尬,沈妙这番话说出来,她一人为自己的父亲虔诚祷告,那他们这些沈家人又算什么?可要让她的清儿也穿的这般素淡去菊花宴,她又是铁定不干的。任婉云咬了咬牙,慈爱的劝道:“虽如此,可你也是年轻姑娘家,何必心思那么重,菊花宴上便好好放松……”
沈妙却突然朝任婉云拜了个大礼:“求二婶成全沈妙一片孝心。”
本就站在沈府门口,来来往往也有不少路人,沈妙这么一拜,路过的百姓都忍不住投来好奇的目光。
任婉云可以让沈妙必须穿艳丽的衣裳维持沈府的脸面,可是任婉云敢不成全沈妙的一片孝心么?
自家大哥在西北打仗,自己不祷告便罢了,连人家女儿孝心也不成全,那是起的什么心?
任婉云的脸色顿时发青,她也没料到沈妙居然这么回答,更让人发堵的是她无法拒绝。任婉云连忙让春桃扶起沈妙,道:“你这孩子,二婶怎么会不成全你的孝心?难为你小小年纪就有这般心思,罢了,素淡就素淡点吧。”
沈清还有些不服气,却不好反驳自家母亲的意见。沈玥母女却似乎看出了点什么,再看向沈妙时目光已经有了不同。
“不过,”任婉云笑道:“咱们这辆马车已经坐不下了,让管家另备了一辆特意给小五。坐着也宽敞,小五就在第二辆马车后跟着咱们,等会子一起进去。”
每年的菊花宴,沈妙都是和这两母女乘坐一辆马车,不过是多一个人,怎么会挤不进去。今日这般作态,也不过是故意为之。
任婉云也有自己的思量,沈清也到了寻人家的年纪,可沈信的官位比沈贵大,是以若是有那高门的,说不定会先思量沈妙。沈妙性子蠢笨,只要无人带领她,怕是要闹出许多笑话,只有这样,才能衬托出沈清的大方得体。
是以她特意准备了两辆马车。陈若秋母女打得跟她一个主意,自然不会拒绝。
“好,但凭二婶吩咐。”沈妙微微一笑。
任婉云还有些诧异,没想到沈妙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沈妙一直胆小,之前总是粘着沈玥和沈清,还以为要她自己单独一辆马车会很难,没想到沈妙根本就没有提出拒绝。
这样一来,倒显得她准备的话多余了。
“没什么事的话,沈妙就先去马车上来。”她冲四人行了礼,径自上了自己的马车。
那马车也算宽敞,只是却不如任婉云那一辆精致。
谷雨气愤道:“单独让姑娘一人坐马车便罢了,竟还让人坐后面,这是安得什么心?”
惊蛰有些担忧的看了一眼沈妙,心中微叹。
沈妙目光沉沉的看着小几上的蜜饯,手渐渐握紧。
想扫了大房的面子,故意拉开和大房的距离,让她成为笑话,给沈信招骂名?
她倒要看看,最后谁给谁添堵。
☆、第二十五章嗤笑
菊花宴设在离恭亲王府上不远的雁北堂,这是当初明齐开国帝后亲自设立的堂会,此处府邸原是前朝修剪的精致花园,占地几千亩,建筑宏大而精致,若非离城中太远,帝后甚至想要将它改造成宫中一隅。
然而此处依山傍水,虽远,却是欣赏风景的好去处。尤其是每年十月份,各色菊花竞相开放,因着有专人管着种植珍惜的菊花种子,一旦开放,好似身在仙境。而在此处校验,也算十分风雅。
沈府里雁北堂赶马车大约要一个时辰,是以车上会备些零嘴儿和吃食,免得腹中饥饿。
谷雨打开桂嬷嬷给的篮子,问沈妙:“姑娘不如吃点东西,路途遥远,吃了东西才有力气。”
沈妙看着那篮子中的东西。
冰羊奶酪,葱卷儿,辣油腿儿……乍一眼看上去也是让人食指大动,颜色鲜亮,闻着也是香喷喷的。
可惜这些东西味道都太大了,如冰奶酪、辣油腿儿这样的更容易弄花口脂,一个不小心还会弄脏自己的衣裳,桂嬷嬷也真是“精心”准备了这些食物。
后宅女人的争斗,大约便是明着暗着下些绊子,可沈妙当初在明齐后宫,面对的却是妃嫔之间的争宠,段数只会更高。这些小伎俩,是在上不得台面。她摇了摇头,让谷雨将盒子盖上,问惊蛰:“不必了,惊蛰这里有。”
惊蛰小心翼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小布包,那布包里都是小巧玲珑的糕点,沈妙信不过沈府的厨房,让惊蛰买通了采买东西的管事,托她带了些外头的糕点。那管事的只以为惊蛰嘴馋,倒没做什么手脚,只是有些诧异惊蛰一个丫鬟,竟也舍得买广福斋的点心。
广福斋是定京城中数一数二的点心铺子,便是宫中的妃嫔们都爱吃。沈妙前世对广福斋的点心并不甚感兴趣,婉瑜却喜欢的不得了,一天不吃便觉得不痛快。
此刻那糕点只有沈妙指头大小,做成花朵的模样,可怜又可爱,沈妙分了些让谷雨和惊蛰也吃,两个丫头先是不敢,后来见沈妙坚持,推辞不了,便小心翼翼的接过来,吃了一口后便惊喜道:“姑娘,这点心可真好吃。”
沈妙微微一笑,其实点心再美味又能美味到哪里去,不过是做的可爱精巧,女儿家又总是喜欢好看的东西。婉瑜当初和亲之时,她甚至花重金买了广福斋一名做点心的师傅,只希望在匈奴的苦寒之地,婉瑜还能吃到自己喜欢的糕点。
谁知道……谁知道便在半途中,婉瑜就香消玉殒,而她连尸体都未见到。
沈妙闭了闭眼。
婉瑜和亲,是楣夫人鼓动,陈若秋一家勾结,下令的却是傅修宜。今生这些人,一个都别想跑,这些害死了婉瑜的人,她要他们,千倍百倍奉还!
谷雨正津津有味的吃着点心,一抬头却见身边的沈妙目光冷冽,仿佛身在高位上杀伐果断的贵夫人,一瞬间,谷雨似乎看到了沈信的影子。沈信是在战场上杀过人见过血的人,发起火来的时候,骨子里都带着凶厉,沈妙此刻的眼神,和沈信一模一样。
她差点被点心一口噎住,努力咽了下去,小心问道:“姑娘可是哪里不舒服?”
“无,”沈妙垂眸:“想些事情而已。”
今日的菊花宴和校验,傅修宜也会在场。不仅是傅修宜,还有傅修宜的几个兄弟。如今九个皇子,各有千秋,自然各自也分阵营。而傅修宜表现的最是无害,和太子一派交好。
谁知道最后却废太子改立傅修宜为储君?她不打算帮太子,明齐皇家的这些人,最是无情,他们看这些替先祖打下江山的簪缨世家,不过是看一条老了的狗,明明当初是这些猎犬替他们打下了兔子,如今兔子收入囊中,却还要担心狗会咬死自己,于是榨干了狗的最后一滴血,然后将他们杀而烹之。
天下不仁,储君不义,凭什么就要求所有人忠心?
不如先看狗咬狗如何?沈妙的唇角微微一勾。
……
雁北堂此刻已经来了不少勋贵之家。
虽说今日的校验不分男子与女子,宴堂却还是将客人分成了男子席和女子席。男子席那边年轻的少年们与父亲忙着互相认识,贵门之间拉关系相互扶持也是自然。况且这些少年终有一日会接替父亲扛起整个家族,多结交朋友也好。
女子没有男子那边频繁,妇人们经常在一起闲话家常,是以小姐们都有固定的好友。三五个平日里相熟的聚在一起闲谈,对今日的菊花宴既是紧张又是期待。偶尔还会抬眼瞧一瞧对面自己心仪的少年郎。
易佩兰拨弄着小几上的鲜花,道:“今日的校验,你们可有把握?”
“我是没有的。”她身边的女子笑道:“这么多人,如我资质平平,实在害怕。只希望等会儿千万莫要抽到我,也不要有人挑我上台。我不求出头,只要不出丑便是了。”
易佩兰撇了撇嘴:“至少也要试一试的好,要知道今日定王殿下也会在此,况且你心仪的李家少爷也不是在此么。李家少爷文辞那般出众,定会上台,你不抓紧这个机会好好表现?”
那少女推了一把易佩兰,脸上露出些羞怯:“尽胡说。”
江晓萱闻言笑道:“就是,白薇你可莫要害怕,要说比出丑,不是还有沈家老五垫着底儿么。怎么着,你也比她强吧。”
“不错。”易佩兰也笑的花枝乱颤:“每年的校验,沈五不是都负责逗乐么,也难为她每年都有脸子来。一想到今年她又要来表演她的那些活计,我便想发笑。不知道她又会穿什么样的衣裳,如去年那般恐怖的艳红色配紫红金钗?”
几个少女“咯咯咯”的笑起来。
“够了好吧。”却是冯安宁突然开了口:“很好笑么?”
易佩兰一愣,随即道:“冯安宁,你最近似乎很奇怪啊,怎么,与那傻子交好了?”
冯安宁面色一怒,正要说话,便听得另外一边有人道:“哎,沈家夫人来了。”
☆、第二十六章惊艳
易佩兰的母亲易夫人平日里和任婉云交好,易老爷和沈贵在官场上互相照应,偶尔任婉云也带沈清去易府上做客,易佩兰和沈清关系最好,和沈玥也不错。
在场妇人,另一边的男眷席上都朝那边看过去。
沈贵和沈万最近整日都忙于政事,是来不了了的。但众人看向来处的原因,却并非沈贵和沈万二人。
无论如何,威武大将军沈信在朝堂上威望颇高,先皇在世的时候,沈家便有颇多特权,天子近臣四个字名副其实。谁掌握了兵权,谁就有资格说话。是以就算沈信常年不在京城,提起沈家,众人都还是免不了尊敬,而沈贵和沈万在朝堂上顺风顺水,也是借了自己大哥的势头。
男眷们看沈家,是看重权之家,看武将威武,女眷们看沈家,却是看笑话。
夫人们还好,毕竟年长,即便心里轻蔑,面子上总是要敷衍几句,少女们却不一样。或许人都有嫉妒心,沈信只有一名嫡女,沈妙身为沈信嫡女,身份自然不同。可以说,甚至比得上公主了。而这样货真价实的高门嫡女,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蠢笨无知,胆小怯懦,爱慕定王傅修宜闹出不少笑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举朝皆知。
更别说在两个出类拔萃的堂姐面前,越发衬得像个乡下姑娘。
“不知道今日又是什么好戏,定王殿下在场,沈妙必定会‘精心’打扮一番吧。”易佩兰捂着嘴笑。
“你们不觉得校验的时候更好笑吗?以沈妙那样无脑的性子,怕是会自以为是的主动上台,介时,那才叫精彩!”江晓萱也跟着笑起来。
白薇叹了口气,装腔作势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沈将军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怎生有了个这样的女儿。”
正说着,便见雁北堂的婢女领着一行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赫然正是任婉云和陈若秋。任婉云一身弹花勾金薄罗长袍,她本就生的丰腴,梳着原萝髻,越发的显得富贵端庄,很有掌家之母的气派。陈若秋则不同,虽然沈玥都十六了,她仍如少妇一般,着琵琶襟浅绿烟罗裙,一看便是出自书香门第的温婉女子。
而她们二人身后,正是沈玥和沈清。
沈玥穿着淡粉对襟羽纱长裙,长发挽成了飞仙髻,其中缀着粉色的珍珠,那珠子成色极好,散发着淡淡的光泽,直把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她身边的沈清,桃红色散花如意云烟裙,也是亮眼的颜色,梳着一个百花髻,显得精神又明朗,腕间带着的翡翠镯子颜色透亮,一看便不知是何凡品。
她二人正是年少,一人柔美一人大方,穿着戴着都昭示着价值不菲,本就生的不错,人靠衣装,竟是不少少年郎的目光都投了过来。男眷席上,一位大人也忍不住赞叹:“沈家的几位女儿,倒是好相貌。”
“还有一个。”蔡霖见到了自己心仪的沈玥,心中正是愉悦,闻言忍不住讥讽道:“沈家还有一位沈将军的女儿,那才是好相貌。”
那位大人似乎并不太理会外头的传言,对沈妙的评论一点也不知道,听到蔡霖这么说,还以为是真的,便道:“沈将军的女儿,必然不会差的。”
“呵,”蔡霖忍不住笑了一声,随手指向沈玥一行:“那可不是……”
他的话没说完,却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