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笙笙,我们生个孩子吧
“医院就算没有我,也还有很多其他的医生,可你不一样,”他仰着头,伸出手拂她的侧脸,“你只有我。”
他眼里全是心疼:“我走了,你就一个人了。”
她扑过去,抱住他的脖子,脸埋在他脖颈,用力嗅了嗅,蹭了蹭:“好喜欢你啊。”她歪着头,看着时瑾,“时医生,最近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世界,可是越来越喜欢你。”
时瑾捧着她的脸,亲她,从额头到眉眼。
最近。
姜九笙越来越消极了,她拍哭戏的时候会走不出来,心情压抑很久,不拍戏的时候,一坐就是一天,也不说话,烟灰缸里的烟头越堆越多,到了晚上会梦醒,安眠药已经不太管用了,要喝很多酒才能入睡,胃口也不太好。
这天,晚饭后,时瑾突然说:“笙笙,我们生个孩子好不好?”
若是以前,她定要欣喜若狂。
可现在,姜九笙却愣了一下,然后摇头:“不好。”
时瑾眉头一拧:“你不是喜欢吗?”
姜九笙解释:“时瑾,我现在要吃药,不可以怀孕。”她细细看着时瑾,“你怎么了?”
他以前很不想要孩子的。
而且更怪的是,他最近把家里所有的刀和锋利的东西都锁起来,就是客厅里的杯子烟灰缸都被收起来了,她走到哪他都要跟着,连洗澡也不让锁着门,他就在门口守着,还保管着她所有的药。
时瑾没有回答。
姜九笙猜测:“你是不是怕我会伤害自己?”
他沉默。
确实是,每天都担惊受怕,怕他一个不留神,没有守住她,晚上都睡不安稳,她以前患过抑郁症,他也学过一点心理,严重的抑郁症患者,通常都伴随着自杀倾向。
何况,她有过前车之鉴,他当然杯弓蛇影,便想,如果有个孩子,她多了牵绊,便会不舍得,会留恋。有个孩子,哄哄她开心都好。
姜九笙摇头:“我不会。”她郑重其事地说,“时瑾,我已经不是十六岁的姜九笙了,不是那个拿到了一把刀就以为能割断所有痛苦的年纪,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我知道生活不易,生命不易,还有,”她伸手,用指腹摩挲抚摸他的眉眼,“还有,遇到你,更不易。”
她惜命,更惜他。
得多有幸,才能在最美好的年纪里,遇见挚爱的人,往后,就算颠沛流离,就算命运不公,可只要想到还有他,她便也不怕跌跌撞撞了。
“时瑾,”她说,“我现在,只是需要一些时间调整。”
时瑾握住她的手,放在脸上,他轻轻地蹭她的手背:“那等杀青,我们去旅游好不好?”
姜九笙点头:“好啊。”
时瑾问她:“你想去哪里?”
“哪里都可以。”
等旅行回来,她就该清醒了,该了断了,该彻彻底底地把回忆里那根毒瘤连根拔起。
姜九笙杀青的那天,《三号计划》剧组给她办了一场很热闹的庆功宴,那天,谈墨宝也来了,抱着她喝得烂醉如泥,哭得撕心裂肺。
杀青的第二天,收拾行囊,启程。
时瑾带她去了枫城,离江北不算太远,是一个有山有水有大海,有民谣清吧的城市,枫城气候特殊,枫叶红得早。
这才七月,枫城便满城红叶。
时瑾与姜九笙离开后的第二天,江北就变天了,突然连日阴雨,也是这几天,温家也不消停了。
云城温家内乱,闹得满城风雨,可谓一山不能容二虎,温家先出了个雷厉风行的温书甯,后又出了个野心勃勃的温诗好,这姨甥两早晚得撕破脸,这不,就是这几天了。
丁纯磊推门进办公室,将资料递上:“林总,嘉美风投的幕后的确是温书甯。”
果然,狡兔有三窟,嘉美风投就是温书甯最后的老巢。
林安之手握着钢笔,在纸上点了点,晕开几团墨色,他抬头:“把我要融资的消息发出去。”
“是。”
翌日,温氏代理董事长为了项目的启动资金,抛出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用于融资,由之前收购温书甯百分之二十股份额的嘉美风投,再次并入百分之五的股。
不想,才不到两天,温书甯竟以嘉美风投董事长的身份再次入主了银行董事,她手握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重新归来。
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实在没想到,嘉美风投居然是温书甯名下的公司,她先前与sj’s合作案失败,从个人股份里拿出百分之二十用于融资,当时便是嘉美风投吃下了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东,可谁能想到,这嘉美竟是她自己的第二个巢穴,也就等同于把左口袋的股份放到了右口袋,此番,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为项目融资,再次被嘉美风投并入。
温书甯一跃翻身,再次成为温氏银行的最大股东。
然而——
她董事长的位子还没有坐热,甥女温诗好检举她漏税,这一次,是证据确凿,只是一笔很小的账目,一般来说,这么小的纰漏,就算闹到了法庭,温书甯被缓刑的可能性也很大,可偏偏温书甯因为教唆入室抢劫已经在缓刑期内,是以,根据律法,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温书甯被撤销了缓刑,并且两罪并罚,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公司对其进行职务侵占刑事控告,股份由股东协议处理,并进行强制转让。
变故来得猝不及防,温书甯锒铛入狱,温家银行再次重新洗牌,林安之与温诗好独大,各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一同行使股东决策权。
云城看守所。
温诗好坐下,拿起面前的电话。
隔着隔音玻璃会面,里面,温书甯一身囚衣,头发被剪短,素面朝天,神色憔悴,她拿起了电话。
温诗好开口:“小姨。”
温书甯透过玻璃,死死盯着她:“你还有脸叫我小姨,是谁让我落到这步田地的!”
她好不容易重新翻身,可却是黄粱一梦,刚爬到最高点,就被狠狠拉到了地狱,怎能不恨,怎能甘心。
温诗好只是笑了笑,语气随意,像平常一样:“成王败寇,这不是我们温家的祖训吗?”
温书甯气极,咬牙大喊:“温诗好!”
反观温诗好,老神在在的表情,不紧不慢地自话自说:“其实从一开始,我没想过踩着小姨你上位。”
温书甯死盯着她,眼睛里冒着两把火。
温诗好一只手拿着电话,一只手放在隔音玻璃前,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这几天,我也一直在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动了这个念头的。”她顿了一下,抬头,“好像是林安之抛出股份与嘉美风投融资的时候。”
四目相对,温书甯问:“你想说什么?”
温诗好一笑,拨了拨耳边的发,她说:“是借刀杀人,我被林安之当刀使了,是他在挖坑,让我埋了你,因为他也知道,除了温家的人,不可能有人挖得出你的账目,所以,他选在你缓刑期内融资,不多不少,刚好是百分之五的股份。”
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后,所剩百分之三十。
她也是百分之三十。
这时候,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去,她就可以以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与林安之并列为第一大股东,所以,不能让这突然冒出来的嘉美风投挡了她的路,她得踩着温书甯才能上去。
而且刚刚好,所有事情都妥当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东风,就是她的一脚,都谋划好了送她面前,她哪有不踩一脚的道理。
温诗好敲着玻璃的手,一顿:“他好像早就知道嘉美是你的产业,所以,她让你往上爬,等爬到最高了,再让我一脸把你踩下去。”
好个借刀杀人,他一滴血不沾,让温诗好焚巢捣穴,削草除根。
“呵。”温书甯笑了一声,“好啊,林安之。”
到头来,她养的这头狼,将她彻底吞食,他能忍所不能忍,能谋所不能谋,循循善诱,一招致命。
好啊。
斩草除根,不留一点余地。
够狠呢。
她仰头,大笑:“哈哈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潸然泪下。
温诗好起身:“小姨,在里面,多保重。”
温书甯抬头,看着会面室外光鲜亮丽的女人,冷笑着:“先是你外公,然后是我,林安之要对付的是我们整个温家,下一个就是你了。”
温诗好脸上并无意外之色,好似胸有成竹,笃定又从容:“那你知不知道林安之哪来的资本跟你和外公斗?他一个艺人,赚得再多,也不可能吞得下我们整个温氏银行。”
温书甯愣了愣。
温诗好俯身,几乎贴着隔音玻璃:“他啊,和时瑾签了对赌协议。”
就是说,林安之背后的人,是时瑾。
倒也不意外。
温书甯站起来,目光如炬:“你就更别想斗得过时瑾了。”他的背后,可不止秦家,深不可测着呢。
温诗好不以为意:“你说,如果我有办法牵制住时瑾,林安之还拿什么跟我斗?”
所以,她只要把温书甯踩下去了,谁还能跟她斗。
“呵。”
她笑了笑,放下电话,转身离开。
隔离玻璃那头,温书甯也笑了,等着吧,诗好,我等你来跟我作伴。
“哈哈哈哈哈哈……”
等着看吧,时瑾可没有那么好拿捏。
七月,是墨尔的雨季,倒不会磅礴大雨,是小雨绵绵,润物细无声,雨后的天空,是清淡的蔚蓝色,扑面而来的风,带着青草的味道,将整个城市荡涤,能沁人心脾。
墨尔地广人稀,有大片大片的草坪,草坪上,盖着一层的小平房,屋顶是便于排水的斜坡形,远处有山有水,有绿洲与麋鹿,处处充斥着世外的闲逸。
莫冰住的地方是一处名宿,民宿的主人与莫冰的父母亲一样,是老师,为人热情好客,他们家还有个与莫冰一般大的儿子,叫Teebor。
黄昏后,Teebor跑来莫冰这边,在平房外喊了几声Bing,Teebor不会讲中文,念不出她的名字,便总是别别扭扭地喊她Bing。
“Bing,我父亲做了芝士牛排,要不要过来?”Teebor长得很高,又健壮,站在门口,将门能堵得严严实实,他是白人,五官深邃,很是帅气。
莫冰在里面应了一句:“好啊。”
“叫你父母亲一起去。”
“OK。”
随后,她拿了外套,与父母亲说好了,才出门。
Teebor在外面等她,然后一起往他家里走,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Teebor突然想起来,问她:“Bing,你一定要回去吗?”
莫冰点头,用英文回:“我要回去陪我最好的朋友。”
Teebor想了想:“那个唱摇滚的朋友?”
她嗯了一声,笑了笑。
Teebor边走边看她,有点失落:“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
莫冰爽朗地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朋友,以后我来墨尔,一定来找你蹭饭。”
“……”
还能说什么,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赏莫冰,带了钦慕的那种,他喜欢这个女孩满眼忧伤却依旧能笑靥如花,依旧待这个世界赤诚。
只是不知道,那个让莫冰在星空下流泪大喊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
“林总。”
“林总。”
丁纯磊喊了两声,林安之才回过神来,目光还追着已经走远的莫冰。
丁纯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见,有点于心不忍:“林总,航班时间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见见莫小姐吗?”
都多少次了,林总就这么远远地看,看完回去,就开始不要命地折腾自己,抽烟喝酒往死里作践身体。
诶,明明是心头肉,为什么要亲手剜下来呢?搞得伤筋动骨,一身的血迹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铺的小路上,看着远处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见我会哭,我不能让她见到我。”
痴男怨女丁纯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见了会哭,不见呢?会不会躲起来哭?
枫城。
时瑾与姜九笙已经在枫城住了有一段时间,枫城景好,节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桥人家,有古镇楼台,倒是很适合定居旅游,时瑾带她去了很多地方,走走停停,看遍了枫城的山水与人文。
她最喜欢的,还是枫城的清吧,还有抱着吉他唱民谣的流浪歌手,时瑾便特地在那附近找了住所,因为去的次数多了,她结识了一个清吧的女主唱,叫洛清,很健谈,是个热情又风情的女人。
洛清喜欢唱民谣情歌,听起来,有点沧桑,像有故事。
时瑾问姜九笙:“很喜欢她?”
他们坐在清吧最左边的位子,灯光很暗,她便取下的口罩,单手撑着下巴,举着酒杯喝了一口,说:“她很神秘。”
对于她以外的女人,时瑾兴趣都不大,并不予评价,只是抢了她手里那杯颜色漂亮的酒,好话劝着:“你不能再喝了,这虽是果酒,可后劲很大,会醉的,我去给你拿饮料。”
姜九笙说好。
时瑾去了吧台,她趴在清吧的木椅上,听洛清的爱情民谣,这家清吧的装修很特别,有股子古韵,木桌木椅,水墨丹青的屏风,还有蜀绣湘绣的照片墙,连喝酒的杯子,也是铜樽。
她环顾左右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不是一贯的西装革履,他穿得随意,随和又儒雅。
竟不想,一市之长,也喜欢歌谣酒吧。
姜九笙想了想,还是起身过去,打声招呼:“徐市长。”
徐平征有些讶异:“姜小姐。”
称呼都很客套,也不失礼,毕竟不怎么熟识,姜九笙对这位没什么架子的市长大人印象不错,觉得亲切,就是市长千金,有点一言难尽了。
姜九笙随意地问了一句:“来旅游吗?”
“是啊,顺便见见老朋友。”徐平征回问,“姜小姐呢?”语气温和,像个好脾气的长辈。
姜九笙答:“来玩。”
徐平征笑得和善,端着前面颜色清透的酒,品了一口:“这间酒吧二十多年前也是这个样子,一点都没有变。”
他语气里,有感慨,还有怀念,盯着照片墙,他看着看着,竟怔怔出神。
姜九笙顺着方向也看了一眼,整面的照片墙,也不知徐市长所想之人是哪位,问:“是故人?”
徐平征收回视线,浅笑:“是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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