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三章 【黑妞儿】
“靠,谁他妈丢的烂茄子~”
出了胡同口拐弯,刘子阳笑骂一声,把手里已经烂掉一半的长条茄子丢掉,刚才在胡同里他就是用这玩意儿装成微型摄像机,吓唬的小太妹。他不是专业的偷拍达人,是不会随身携带摄像机那么高贵的玩意儿滴。
可怜那妮子本来就被吓得不轻,再加上胡同里灯光比较昏暗,竟然真没辨认出来~“恩恩,那俩妞儿肯定躲在里面说我的坏话呢~”刘子阳双手掏在裤袋,一脸的无所谓,什么流氓坏人之类的称谓他完全已经习以为常,做人哪能这么在乎别人怎么看,活的多累。
不过话又说回来,刘子阳自己想想今天晚上的所作所为,都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坏蛋。
……
刘子阳离开不久,呼啸而至的警车差不多停满了半个街道,北京城政局委员会主任和北京城军区司令员的独生女被人袭击,那还了得?
四个警卫受的伤都不清,被人抬上担架火速送往医院,估计没有三五个月甭想下床。
整个现场热闹起来,北京城公安厅厅长亲自和吴雨涵以及小太妹谈话,要从他们嘴里得出些有用的线索,两个人倒是也挺配合,将几人遇袭前后的事情详细讲述了一遍。
不过说到最后的时候,两个女人很有默契的对视一眼,将刘子阳的名字直接抹去,只说事情的紧要关头出现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把两个黑人打跑救了她们,随后离开了现场。
摇身一变,刘子阳就成了做好事不留名的英雄。。。
公安厅厅长也不是傻瓜,本能的觉得她们所说的话里面有猫腻,可这俩丫头不愿意说他也不可能再追问,只要寄希望于手下,希望能从现场找到点儿别的线索。
同时得知两个黑人身份的他不敢有丝毫大意,马上掏出电话将整件事的进展情况向上级做了详细汇报。
……
警察忙碌的同时,一辆挂着京a牌照的奥迪a6悄无声息的进入现场,两个男人从车里钻出来,站在不远处打量着来回忙碌的警察。
为首的汉子四十几岁,脸色有些阴沉,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正是国安局局长司徒正雄。
他旁边的小青年年纪不大,大概二十七八岁,一看就是个机灵的家伙。
“小王~刚才车上汇报的情况不会有错吧?”司徒正雄少见的点燃一支烟,拿在手里却没有抽。
旁边的小王赶忙凑上来,“不会有错,刚才我已经派人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调查了一遍,包括吴主任和刘蓉在夜总会和男人打赌那一段,都最少有三个证人的供词,可信度最少在百分之九十~”
“恩,那看来就不会错了~刚才我也得到消息,出手的两个黑人是非洲黑鬼组织成员……”
司徒正雄忍不住又是眉毛一挑,两个黑鬼,出手竟然将刘司令身边的四个贴身侍卫打残,可要比传说中狠辣的多。
而且作为国家安全的首要负责人,司徒正雄最近也得到不少风声,好像世界许多有名气的杀手集团,都已经派人进入了大陆。
这对他可是个大挑战,要知道那些世界顶尖的杀手集团,就算是政府也不敢轻易招惹他们~更叫人头疼的是,现在根本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对了局长,刚才她们说是一个黑衣人救了她们,要不要调查出他的身份?”
“不必,我差不多已经猜到是谁。”司徒正雄一脸高深莫测,能够一出手就干掉个黑鬼,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
“那~要不要派人搜查黑鬼的下落?”小王试探道。
司徒正雄依旧摇摇头,这回他的脸上倒是有了些笑容,“也不必,如果我们现在出手,可能会招来黑鬼的报复,既然那个黑衣人已经和黑鬼结下梁子,倒不如先叫他们斗上一场~”
…………
大学城旁边的一栋二层公寓。
原本这里是两个非洲留学生租住的地方,现在整个大厅却密密麻麻站满了浑身黝黑的家伙,少说也有十几个。
坐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黑人汉子,上身一件浅绿色的迷彩服,脚蹬长筒军靴,脸色阴森。
他身后站着一个黑妞儿~这妞儿可真他妈的黑,头发黑皮肤甚至连露出的半边奶子都黑,活脱脱一黑炭。
大厅正中央的地方,躺着那个几乎差点儿被人从中间劈成两半的汉子,早就已经没有了呼吸,一刀长长的伤疤从左边胸口直到小腹,流出的内脏将整个屋子弄的异常恐怖。
“大哥,我们来中国还没什么行动,竟然就已经损失了一手下~这事要是传出去,我们非洲黑鬼可就要成了别人的笑柄。”
头领身后的黑妞儿阴森森开口,从紧身皮衣内掏出一把军刺,很血腥的放在嘴边舔了舔。自来卷的长发轻轻甩动,也带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恩~索丹妮,你说这件事应该怎么办?”黑鬼头领语气平淡,死了一个手下并没有叫他暴怒,这么多年从血雨腥风中闯过来,见个死人恐怕比吃顿饭还平常。
“怎么办?找出那个人,挖心,掏肝,扒皮~这些东西你可是比我要在行的多。而且,我倒是对那男人比较感兴趣~你也知道,我索尼娅需要男人,需要强壮的男人~”
卷发微甩,黑妞儿索丹妮一脸的淫荡~不可否认的是,她人长的黑没错,可举止谈话中除却残忍和阴冷不说,整个人倒是也算的上是个美女,尤其是胸前颤悠悠那对大咪咪,最起码叫房间里十几个人同时咽口水。
“很好~在任务完成之前,我们没有必要暴露实力,这样吧,三天后你带着五个人去对付那家伙,看看那强壮男人是否合你的口味~”黑鬼头领阴森的笑,想到传说中那巨大无比的财宝,他的脸色变得贪婪起来。
旁边的黑妞儿只是狞笑着点头,财宝和猛男,她还是比较喜欢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