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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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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李言蹊忽的想起了自己在医院里做的那个梦。

明旌冲着她露出了笑容,从外表上来看,怎么看都是无可挑剔的帅哥一枚,“我已经洗好了,我来帮你打热水吧。”

李言蹊压下了心中各种疑惑,面上是无可挑剔的温柔浅笑,“好。”

她不得不承认明旌能以女声的身份,在女生中人气却比男生还高不是没有道理的。她笑起来着实有令人脸红心跳的魅力,要不是她看自家青梅竹马那张俊脸看惯了,只怕要被明旌迷了个七荤八素。

明旌吹了下口哨,正要进厕所,不远处敲门声响起,一声一声的,很有节奏感。

明旌面色一寒,脸色严肃,“你先呆房间,等我解决了再出来。”

说罢,她将李言蹊直接推回房间里,还让李言蹊反锁上门。她一个闪身,回客房将改造好的玩具枪拾起,检查了一下里头的麻醉针头。在路过厨房的时候,还顺了个擀面杖出来,气势汹汹地走向了大门口,像是随时要迎接一场危险的战役。

当门打开的时候,无论是门里门外的两人都愣住了。

门外站着的少年,身材挺拔如茂林修竹,五官俊秀雅致,正是李言蹊的青梅竹马应褚。显然应褚在收到李言蹊的电话后,依旧放心不下她,这才亲自过来看看。

应褚目光落在穿着浴袍,姿态仿佛在自家一样闲时自然的明旌,原本温和的眼神敛起,眼神多了几分的审量,“你是明旌。”

明旌同样半分不让,扯了扯嘴角,“你就是应褚吗?”

空气中两人之间的目光相触,仿佛可以看到噼里啪啦的火花,锋芒对锋芒。

应褚淡淡道:“我过来看言蹊的情况。“

明旌笑眯眯说道:“我会负责她的伤口的,你不用担心。”

若不是知道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妹子的话,这神态还真不是一般的讨打。

应褚视线移到明旌手中的擀面杖和类似玩具手枪的东西,知道抢劫犯消息后的担忧去了几分,语气又重新回复最初的春风拂面,“言蹊这段时间只怕要麻烦你了。”

言语之间,却有主人出面感谢客人的磊落感,也不将明旌表现明显的淡淡不喜放在眼中。

明旌不觉磨牙,瞥了一眼应褚提着的东西,最后还是侧了侧身让他进来。

……

李言蹊被明旌推进屋内,提着一颗心关注着外面的动静。或许是因为白天明旌提到了抢劫犯的缘故,她忍不住就往这方面想了。

她手中捏着手机,随时准备听到不对劲就报警。至于出去帮忙,她这情况,真遇到危险了,反而是添乱。在紧张的同时,她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她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没有听到打斗声,反而听到了应褚的声音。

她松了口气,重新将房门打开。

应褚将买的排骨、大骨等食材往冰箱里塞,看他轻车熟路的样子就知道没少做这活。

明旌还在那边嚷嚷着,“这些东西多少钱,我直接转账给你。”

应褚不咸不淡地瞄了她一眼,“不必,这些是给言蹊买的。”

明旌道:“她现在三餐我包了!”

“你会做饭?还是你打算让言蹊每餐都吃外卖?”

应褚一个反问,就让明旌哑口了。他转过头,落在李言蹊身上的目光温和了许多,指了指放在桌上的排骨玉米汤,“我炖了些汤,你肚子饿了可以喝。明天晚上我再过来给你做饭。”

应褚的厨艺很是不赖,虽然未必能和大厨相提并论,但在普通人中已经算得上首屈一指了。李言蹊从小到大也享受了不少相关福利。

李言蹊想了想,说道:“你这段时间得加班吧?我看不用麻烦,反正炖汤挺容易的。”

应褚父母早逝,虽然爸妈留下了房子和存款,但他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妹妹应橙,总不能坐吃山空,所以他每年暑假都会去打工,贴补家用。

应褚道:“没事,最近的工作比较轻松,我能够提早回来。”

“好。”

李家和应家关系很好,李言蹊妈妈还在的时候,也时常照顾他们兄妹,以他们的关系,的确不需要推脱太多。

应褚道:“你若是要感谢我的话,这段时间顺便帮橙橙补习一下英语。”他轻轻地叹了口气,“那丫头这次期末考英语又险些不及格。”

李言蹊忍俊不禁,“行,你让橙橙过来我这里好了,橙橙聪明是聪明,就是不爱背单词。”

应橙暑假过后就要上高二,活泼可爱,李言蹊平日也很喜欢这个妹妹,对她多有照顾。

应褚事无巨细地叮嘱了好些事,婆婆妈妈的样子同外头的形象截然不同,等该嘱咐的都嘱咐了后,他才慢悠悠离开。

等他走后,明旌才感慨道:“你们关系真好。”

李言蹊嘴角弯了弯,“嗯,我们是青梅竹马嘛。”

明旌欲言又止地看着她。

“怎么了?”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李言蹊却清楚明旌并非扭捏的性子。

明旌摇摇头,目光落在她带出来的手机上,“你这手机有些旧啊。”

李言蹊握紧了手机,“嗯,这是我考上高中后我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因为意义非凡,所以我一直留着。”她妈在她高二的时候便因病去世。李言蹊虽然能够买更时髦更智能的手机,但是却一直舍不得换掉。

“既然是重要的东西,那可得好好保护,不能随意丢了。”

明旌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李言蹊总觉得她这话里有话,像是在提醒她一样。

虽然明旌个性外向,就像是一潭清泉一样,能够一眼看到底,但有时候她也会说一些玄之又玄的话。虽然很矛盾,但李言蹊却可以看出明旌人对她并没有恶意。

……

[那抢劫犯怎么还不来?老娘等得不耐烦了。等我抓到他,我非得让他好看!]

[李言蹊真可爱!比书里只出现在回忆里的她更软更温柔!所以杀千刀的抢劫犯还是死一千遍吧!]

[也不知道她的手机现在出现那个功能没。]

又一次听到明旌心声的李言蹊现在有些尴尬。因为明旌呆在她家里照看她的缘故,他们可谓是一个屋檐下生活。这些天下来,她也发现了一个规律。

每天她第一次见到明旌,她都能听到她的心声,一天只能一次。这能力目前仅限于明旌身上起效果,别人的心声她是听不到的。

李言蹊并不明白突然拥有这个超能力的缘由,难道是因为当时被明旌的自行车给撞到而产生的异常?她现在唯一能确定的是每次听到心声之前的心绞痛并非她生病了,而是一种提醒。

她有些苦恼,这能力她没法主动关闭,因此每天不可避免都会听到一次明旌的心声,让她有种侵犯到人隐私的感觉,而且就算她堵住了自己的耳朵,也没办法停止下来。

因此同时,明旌的那些心声也让她十分在意。

她怎么就能够确定抢劫犯真的会过来?是因为她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她是为了救她,所以才会强硬地住在她这边吗?

以及她所提到的书又是怎么回事?难不成还有人写她的故事?

李言蹊心中积攒了不少的疑惑,但是她又不能直接开口询问明旌,只能憋在心中。再说了,明旌也不是每天的心声都同她有关。

她打开自己的手机,一个个功能按了个遍,毕竟明旌之前也提到过她的手机,让她十分在意。

李言蹊找了快一个小时,也没看到自己手机里有出现什么奇奇怪怪的功能,最后按到手机没电。她这手机用了五年,电池损耗比较厉害。

她琢磨着明天去医院看完脚后,顺便再去买个新手机,到时候再将这个手机小心收起来。

……

这天晚上,她不知为何,做了那个梦。

她被不认识的人捅了数十刀,慢慢死去,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家里值钱的东西也被那人给收罗一空。

在杀死她后,那人甚至还打了个电话,似乎在禀告什么,可惜李言蹊没有听清楚。

醒来的时候,李言蹊背上都是汗。梦里的画面太过真实,那一幕幕像是真是发生过一样,让她稍微一回想,手臂就起了鸡皮疙瘩。

房间里的窗帘没拉紧,窗外的阳光从缝隙中投射进来,有点刺眼,刺得她眼睛不由渗出一滴眼泪。

李言蹊用手背抹了抹眼睛,看了一下闹钟,已经七点了。她没有睡个回笼觉的想法,直接坐了起来。

吃早饭的时候,明旌看她脸色苍白,忍不住关切问道:“怎么了?没睡好吗?”

李言蹊抿了抿唇,“嗯,昨天做了一个噩梦。我梦到自己被杀了,捅了好多刀。”她原本想要微笑一下,表示自己并不在意这件事,却只扯出一抹惨然的笑。

砰地一声,却是明旌不小心把碗给打翻了,在那一瞬间,她的脸色比李言蹊还难看。

她结结巴巴道:“梦、梦都是和现实相反的!所以你不会有事的。”

李言蹊看她拿筷子的手都有些不稳,感觉她说这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打滚,新文很冷清,求评论qaq

第3章

李言蹊原本因做噩梦而低沉的心情,在看到明旌紧张的模样后,便上扬了几分。她突然油然而生一种因为试探明旌的愧疚感。

不管明旌是不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她对她的确是一片纯然好心。

明旌很快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神来,调整好心情,开始安慰起了李言蹊,“都是我不好,先前不该同你提起那抢劫犯,你这肯定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你若是不放心的话,干脆住我那边好了!”她说到这个提议,眼睛亮了起来。

李言蹊摇摇头,“不用,只是一个梦而已。”

尽管明旌的提议能够让她更安全,但李言蹊却做不到当做无事一般地全盘接受。倘若明旌当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知道她会死,她这一走,会不会反而害得周围街坊邻居成为目标而受累?那抢劫犯如此凶残,这次没逮住的话,还不知道将来会有多少人受害。

其次,她也想验证一下明旌心声的真实性。

明旌重重点头,做了一个握拳的姿势,秀出自己的二头肌,“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我可是跆拳道黑带,一个人打两个男人都不在话下。”

李言蹊唇角勾起,“嗯,我相信你,谢谢!”

她笑起来时眼睛是半月牙,盛满了星光点点,看人的时候,让人有被全心全意注视着的感觉。明旌有些不好意思地咳嗽一声,“小事一桩啦。”

明旌收拾好刚才不小心被自己弄倒了的碗筷,重新盛了一份的鸡肉粥。鸡肉粥是昨晚应褚过来煮的,在陶瓷锅里熬了一个晚上,早上加点调味料后,鲜美得能让人将舌头吞下去。

吃饱了后两人收拾了一下碗筷,然后一通出发去市医院里检查脚情况。

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补得挺好的,李言蹊脚踝的恢复情况不错,按照医生的说法,继续下去,下周就能拆石膏了。

李言蹊心中一喜,因为打石膏的缘故,她洗澡都不能淋浴,只能擦拭身子。若不是平时不出门,在屋里吹空调,简直难以忍受。

检查完脚后,李言蹊便说要去商场买新手机,医院附近正好有一个大的电器商场,她可以在那边挑选自己喜欢的幸好。

说来也巧,商场今日正好在做活动,人不是一般的多,摩肩接踵的。

明旌推着李言蹊的轮椅,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走,但这个人少,也只是相对其他路线而言。幸好别人看她们这边有做轮椅的人,都会照顾一点。

两人挑选着几家看手机,最后李言蹊选了两款今年新出的手机。明旌对于电器一类的还挺了解的,在一旁当起了解说。

在她的建议下,李言蹊选了名为恒星的手机,颜色是她喜欢的银灰色,有种低调的奢华感。她略一沉吟,对销售员道:“粉色的那款也帮我一起打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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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主人诈尸了!在废土囤货吃香喝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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