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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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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儿“啊”了一声,吓得缩在了何父身后,瘪了瘪嘴,眼看就要掉金豆豆了,何父挡在妻儿面前,从地上捡起几块石头,大喝一声,一个接一个的冲着野狗扔去。

四人一狗僵持了一会儿,野狗终于不甘地低吼着退去了。

四人松了一口气,正打算走,何逸清却眼尖的看见了草丛里的血迹,赶忙叫道:“爹,那儿有血!”不会是被野狗咬伤的行人吧?

等走得近了,何逸清才看清楚了原来是一只大野兔,看样子已经断气了,四肢也被野狗咬得七零八落的,原来刚刚野狗试图攻击他们,是因为他们打扰了它进食?

何父若有所思地蹲下身子,把大野兔零碎的尸体拨到一边,仔细地搜寻着,果然发现了一个小洞,看来这就是兔子洞了。

“清姐儿,你守好这儿,俗话说狡兔三窝,这兔子洞肯定有其他的通道,我去瞅瞅。”何父立刻经验丰富地开始围着土包寻找兔子洞。

没过多久,他就找到了另外的两个洞,又排查了一番,在确定没有其他的洞口后,就用大石头把这两个洞给堵上了,又回到了原位,蹲在地上,伸出手往洞里掏。

洞并不深,没过多久,何父就收回了手,那手上也多了一只拳头大小的兔子。

“小兔子!”这只兔子是灰褐色的,小小的一只,看着十分可爱。

安哥儿从刚刚的惊吓中回过神来,试探地伸出手摸了摸兔子软软的皮毛,整个眼睛都亮了起来,何父摸了摸儿子的头,把小兔子放在了他的手里,安哥儿咧开嘴笑了,立刻宝贝似的揣好兔子。

“等着,这洞里还有。”何父见哄得儿子高兴,充满了干劲,又继续掏洞。接二连三的掏出兔崽子,等确定洞里没有了,何父也抓到了四只之多。

何逸清把几只小兔子放进装纸钱和祭品的竹篓里,问道;“爹,娘,这兔子怎么办?”

沈氏本想说养大了吃,但对上了安哥儿亮晶晶的双眼,又咽下了口中的话,呵呵一笑,“既然安哥儿喜欢,就让他养着吧!”

一趟祭祖,收获了四只小兔子,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第26章 劝学

四只小兔子带回来后,由安哥儿负责喂养,其他人都不插手。这四只兔子正巧是两雌两雄,长得都差不多,安哥儿给它们取的名字也是简单粗暴,小一,小二,小三,小四......

他取名时何逸清就在旁边,直接被逗乐了。尤其是看着他把小一叫成了小二,小二叫成了小三,更是忍俊不禁。

有了四只玩伴,安哥儿也比以往更加活泛了,天天都可以看到他在院子里撵鸡撵兔子,发出“咯咯”的笑声。

这些天何逸清一直在跟沈氏商量新衣服的样式,虽然多活了二十年,但她并不太想用前世流行的衣服样式,虽然这样既省时又方便。

原因有二,一来,既然她决定以后以此为生,那么一直模仿别人的算什么本事?第一次借用她是为了快速打出名声,不得已而为之,但所做的也不过是将现有的半身裙样式改动了一下裙摆。

二来,就算她脑海里的衣服样式再多,也总有用完的那一天,与其到那时侯江郎才尽,还不如现在慢慢开始学起来,一点一点积累,凭自己的想法设计出衣服来那才是真本事。

在此过程中,何逸清惊喜的发现,自家娘虽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妇女,但在做衣服这件事上的想法可一点儿都不普通,偶尔的灵光一现,都让何逸清眼前一亮,真应了那句术业有专攻,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两人商讨了好几天,才终于定下了衣服的样式。

与上次一样,还是做的上衣和半身裙两件套。上衣做成圆领,对襟,袖子宽大,再辅以祥云纹。下服做成马面裙,水波脚衣摆,像波浪一样的形状,会随着人的走动一起一伏。整套衣服做的都是宽松样式,自然也不用考虑尺码的问题。

至于整套衣服的图案,采用五色丝线进行刺绣,分别为蓝,绿,红,黄,银五色,图案主要以各种花类、金鱼、锦鲤、祥云为主。

上次去镇上,何逸清顺道买了纸笔还有各色颜料,这次作图样终于可以不用在地上画了。

何逸清在纸上细细画出图样,粉色的对襟上衣,袖口上绣着淡蓝色的兰花,再用银丝线勾出几片祥云纹;淡蓝色的半身裙,水波状的衣摆上密麻麻一排蓝色的海水云天图;何逸清还在腰间画了条正粉色的织锦腰带,显得腰身更加的盈盈一握。

画完了,何逸清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次的样式可比上次的还要繁复,绣工更是多了一倍,等做出来了,一定很好看,也更上台面了。

何逸清心里暗道:卖给何掌柜至少得要五两银子一套,不带还价的。

样式确定了,两人就开工了。与上次不同的是,何逸清打算跟沈氏一道儿做衣服。何逸清做衣服的手艺不行,她正好乘此机会跟娘多学学,而她也要求娘跟她学习刺绣。

“啊?!”沈氏听到女儿这个要求,急忙摇摇头,“不成的不成的!我小时候跟外婆学过一阵子,也没学出个什么道道来,现在年纪大了,更是学不动了。”

何逸清劝道:“娘,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成呢?你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哪有什么心思来学习刺绣?小时候的事做不得数的!我看你在做衣服上挺有天赋的,万一突然开窍了呢?”

她顿了顿又道:“再说了,现在女儿做什么事打的都是您的幌子,这做衣服的事儿咱们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万一被人发现了您连刺绣都不会,那不是露馅了吗?”

“这事儿咱们不急于一时,慢慢来,每天都抽空练习会儿,也不要求你精通,只是最基本的花鸟鱼虫,梅兰竹菊你总该会吧?”

何逸清口舌生花,沈氏渐渐被说动了,听着也不算难啊?她犹豫地对上女儿明亮的双眼,“那.......我试试?”

这厢母女两人干得热火朝天,安哥儿有了新玩伴,天天吃喝玩乐,也不无聊,而何父就显得有些无所事事了,稻田里的杂草已经除过三遍了,何家四周的地也都被他被开垦出来种上了各样蔬菜,甚至连家里都被里里外外的拾掇了一遍。

何父自觉在家里帮不上忙,却又没什么事儿干,便想着接着出去给人家打短工,可沈氏却怎么也不同意,不放行。

沈氏不同意也是有原因的,出去给人家打短工虽然来钱快但干的都是些重活、累活,多伤身体啊!以前家里债台高筑,她又不顶事儿,何父为了还债只能出去打短工,她虽然十分心疼但也无可奈何。

可现在不一样了,家里无债一身轻,甚至还小有结余,最艰难的日子过去了,沈氏怎么可能再让何父去干伤身子的活儿?坚决不同意!

何父被沈氏阻了,闲在家里有些闷闷不乐,天天只能陪着安哥儿玩,何逸清理解自家爹的心情,灵机一动,便想了一个法子。

她建议道:“爹,要不你去跟教书先生学几个字儿,正好家里刚买了纸笔。”

学字?何父心里有些纳闷,好端端的学写字干啥?会说话不就行了?再说了,做学问都是烧钱的,家里哪有那个钱,不成不成。

何逸清却别有一番考虑,她自己是认字的,前世她送安哥儿读书时,也跟在后面学着,虽不会吟诗作对,但听说读写都是没问题的。可爹娘却是大字不识几个,万一以后自家生意做大了,他们连账本和合同都看不懂,很容易被人骗的,这也是她前世做生意时得到的教训。

何逸清劝道:“哎呀,爹,多认些字儿总没坏处的,至少你以后跟镇上那些掌柜的打起交道来也多些底气。又不是要你去考科举,只是学一些常用字,认得会写就行了,简单的很,也不需要多少束脩。”

见何父有些心动,何逸清又加了把火,“爹,你每天学会了正好回来教我们三人认字,咱们交一份钱四个人得好处,再划算不过了!”

何逸清又问沈氏,“娘,你说是不是?”

沈氏在一旁听着,也觉得不错,“女儿说的有道理!”何父去学字儿总比出去干苦力强!而且也要不了几个钱。

何父彻底心动了,要是能做个文化人,谁甘心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要是会写字,以后村里谁敢看低他?这字,他学了!

说干就干,何父问沈氏拿了五百文钱,又准备了两斤猪肉,二十个鸡蛋,一篮子新鲜菜蔬,便去了隔壁王家村。

因为何家村人口少,满打满算也只有不到六十户,三百多个人,整个村里只有村长是个老童生,并没有教书先生。

所以村民们若想送自家孩子去读书,就要去隔壁王家村。王家村李有个过了知命之年的王老秀才,考进士屡试不中,早就绝了科举的心思,安心地呆在村里教起书来。

何父提着一篮子束脩去拜访王秀才并说明了来意,王秀才听后,虽然有些惊讶,但还是收下了何父。左右也只是教些简单字,费不了多大功夫。

从那天起,何父便过上了每天上下学的日子。

第27章 教学

何父天天早出晚归的上学堂去了,沈氏还专门给他缝了个书袋,里边放了纸、笔、墨,又怕他读书读饿了,还多放了几个玉米饼子。

还别说,何父长衫一穿,书袋一背,到真不像个庄稼汉子了。

安哥儿看着何父这幅打扮,很是新奇,闹着也要去上学,拉着不让何父走,沈氏急忙温声软语地哄他,心里却开始盘算起来:清姐儿有能耐,不需要让他们多操心;而安哥儿还小,以后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儿,得给他早做打算,等到了四岁就送他读书去,若是读的进,怎么样也要供他读书,总好过以后做个庄稼汉子。

何父随王秀才进入书堂,一道道清脆的童声传进耳朵,声调拉得长长的。他微微用目光扫了一眼,学堂里大概坐着有二十多个学生,都是附近几个村里的孩子,他们的年纪有些参差不齐,似乎八岁到十二三岁的都有。

何父走了一路,学堂里的二十几双眼睛就跟了一路,都好奇的盯着何父看,似乎不明白他年龄那么大为什么出现在学堂?

何父黝黑的脸有些发红,他甚至还听到了有小孩子在“嗤嗤”的笑,顿时手足无措起来,他低着头双手接过王秀才给的书,轻声道了句:“谢谢先生。”便默默地坐到了位置上。

一拿到书,何父就打量了下左右的几个孩子,发现自己拿到的书与别人的不一样,他的书是用几十张纸缝起来的,没有封面,上面的字也比别人书上的要大,这让何父有些不解。

其实王秀才也是一番好意,虽然何父才交了五百多文的束脩,但他还是想好好教的,于是连夜写了几十张常用的大字,并将它们装订在一起给何父教学用。何父只要将这本书上面的字都会读会写了,就算学有所成了。

王秀才在众人面前简单地介绍了下何父,便开始授课,先是让这些学生拿出昨天布置的练习的字贴,然后开始挨个查看,没检查到的,就要继续背诵文章,一会儿要挨个提问。

王秀才授业比较严厉,一把戒尺从不离手,他拿着戒尺边走边看,若是见到写的马虎不好的学生也丝毫不留情面,直接用戒尺打手板,几张写得不好就打几下,力道还不小。几个不认真的学生被打得嗷嗷叫,手心都红了。

何父在一旁看着,突然感觉脊背一凉,缩了缩脖子,心道:他都一把年纪了,先生应该不会打他手板......吧?若是在这群小萝卜头面前被打手板了,那可丢人丢大发了!他可一定要好好学!

等王秀才全部检查完了,他就让这些孩子们继续背书,然后来到了何父旁边。正好何父的桌子是一个人坐,他便挨着何父坐下,拿起那本“大字书”,开始教何父认字儿。考虑到何父的年龄,他还特意放慢了速度。

何父一不想被打手板,二惦记着要回去教他们娘三儿,因此学得十分认真,短短半天就认了三十来个字,还全都会写了,虽然都写得歪歪扭扭的,王秀才戏称此为“狗爬字”。

这厢何父学得热火朝天,那厢沈氏却出现了点问题。

何逸清想着沈氏初学,便从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倒针绣教起,选得图案也是最基本的五瓣花。

可沈氏却学得并不顺利,她手上拿着绣花针,在一块废布料上穿针引线,两条黛眉微微一蹙,绣花针在拇指食指和拇指中指熟练与生涩中不住的交替穿针引线,左手上捏的布料上十余朵拇指大小的花朵歪歪斜斜,离远了看尚可,近看那是针脚凌乱,杂乱不堪。别说绣衣服上了,绣帕子上都不够格。

她忍不住看向了女儿手中的绣品,跟她绣的一模一样的花朵,却比她的要好了千百倍,巧妙精微,栩栩如生,针线细密,绣工精细匀整,这也差太多了!

略一分神,突然针尖一个错手狠狠地扎进了指尖,沈氏顿时吸了口冷气,涔涔的血珠从苍白的指腹冒出,她立刻将指尖放进口中吮/吸。

何逸清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娘,你没事吧?”

沈氏摇了摇头,“别担心,没事儿。”她将指尖从口中拿出,见还不止血,便用布将这根指头给包了起来。

何逸清见娘的食指上包裹着厚厚的布像只蚕蛹,虽然知道这是学刺绣的必经之路,她以前学时十根手指头都被扎过,最严重的一次针直接扎指缝里去了,血沿着指缝往下淌。但还是忍不住心疼娘,劝道:“娘,你手都受伤了,先缓一整子吧!过些日子再学。”

“不成!这点小伤算什么,也值得大惊小怪?”沈氏虽然性格温和,但偶尔也是固执的,她坚持继续,何逸清也只能顺着她。

傍晚,何父从王家村回来了,他自觉这一天收获满满,十分高兴。

沈氏手上的伤口在何父回来之前就不淌血了,只留下了芝麻粒大小的血痂,她便拆了止血的布条,还嘱咐何逸清不许跟何父讲,因此何父一时也没有察觉。

饭桌上,何父兴致勃勃地讲着自己一天的收获,骄傲地说今天一天会了三十几个字,沈氏点点头,眼里的温柔都快溢了出来。

饭后,何父开始教他们娘三儿写字。今儿一天他学了“家,村,镇,风,雨,日,月,星,云”等字,趁着还没忘,全都一股脑儿教给他们了。为了不浪费纸张,他们都是蘸清水写在光滑的石板上。

何逸清乘此机会表现起来,学的最快写的也最好,惹得何父直夸女儿聪明,沈氏次之,安哥儿是学得最慢。

他还小玩心重,忘性也大,学两个字再去玩一会儿,就全给忘了。不过对此沈氏和何父都不着急,左右安哥儿才两岁多,慢慢来,不着急。

第28章 机遇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儿就进入了六月,距离何逸清重生那天已经过了整整三个月了。

天渐渐热了起来,田里的秧苗慢慢长高了,出了绿穗,放眼望去,一片绿油油的稻田地随着清风而摆,加上强烈的阳光照射都绿的刺眼,轻风吹过时还带着很浓的青草味儿。

何逸清一家都换上了轻薄的夏装,安哥儿的衣服短了一截,沈氏一量才发现他比三个月前高了半个指头,话也说得很溜了。

何父的一本“大字书”已经学了一半,各种简单的字已经难不住他了,他整个人看起来比往常自信多了,走路生风,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沈氏这几个月吃得好,心情也好,盘桓在眉宇间的忧愁彻底散了,整个人都有了神采,连药也吃得少了,从往日的三日一贴变成了五日一贴。经过何逸清的精心教导,她已经会绣简单的花鸟鱼虫了,虽然不甚精细,但比起初学时,总归是有进步的。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何逸清和沈氏忙活了一个多月,才终于做完了十套衣裳。

这十套衣裳的款式都一样,为了让它们各有各的特点,更好卖一些,何逸清和沈氏可谓是绞尽脑汁,从细节处入手,颜色的混搭,不同的勾边,不同的图案,使得件件都是独一无二的。

何逸清估摸着这十套衣裳卖出去,五六十两银子总是有的,她心道:等做完这单生意,她可要好好休息休息,天天坐着不动可太累人了,而且对眼睛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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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德侯府你好,这种情况持续多久了?(穿越)和离后养崽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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