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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显著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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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咯咯”,邻居家的大公鸡在由低到高三声打鸣过后,躺在土炕被褥上,一丝不挂的项央双眼猛的睁开,一个鲤鱼打挺翻身站起。

“靠,居然睡着了,不知道有没有浪费药效,该死,这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项央颇为苦恼的自语道,不过晃了晃脖子,伸了下懒腰,身边便是一阵轻微的噼里啪啦骨骼颤动之声,让他又有些吃惊,身上的感觉,好奇怪。

过往清晨睡醒,项央都是昏昏沉沉,睡眼惺忪,身上有时候还有不少地方酸痛,但今天早上不同,脑袋清醒,没有丝毫困倦和睡回笼觉的欲望,身体也是轻松自在,每一寸肌肤,每一块肌肉,像是被人从头到脚按摩了一样。

“有效。”项央眼睛一亮,充满喜悦,不过看了看身下的情况,脸色又有些晕红。

虽然房间只有他自己,但还是有些羞耻感爆棚,连忙穿好衣服,拿起炕头放置的雁翎刀,不过雁翎刀一入手,项央就察觉到与往日的不同,似乎重量有些不对啊。

雁翎刀,刀长三尺五,铁精重铸,重约十三斤,加上刀鞘,能有十五斤重,比县城府衙的制式官刀沉了近一倍,但今日项央却觉得此刀分量有些轻了。

“不对,不是刀轻了,而是我的力气增加了,提着十五斤的重物更加轻松写意,所以才有这种错觉,看来铁裆功的修炼效果很显著啊。”

项央左手提刀,右手摸着下巴欣喜想道,修炼铁裆功三大功效,增长气力一项是他最关注的,也是最渴求的一项,因为这直接关系着未来他战斗力的高低和任务完成与否。

为了验证猜想,项央走到小院里,深吸了一口清晨新鲜的空气,将雁翎刀放下,转身从角落拿出两个专门用来打熬气力的石锁。

将石锁提在两侧,双腿叉开,作马步,腰腹挺直,项央开始一上一下的翻举石锁的动作,一下,两下,每做出一次,心里便默数一遍。

过往项央最好状态下,一口气能做个十五次,但今天不同,项央如有神助,短短时间已经做了二十多下,甚至仍有余力继续做下去。

砰砰两声,项央压住喜悦,将石锁扔到一边角落,转身提起雁翎刀拔刀出鞘,演练刀法。

砍刀,比过去更加有力,戳刀,比过去更加迅捷,架刀,比过去更加沉稳,清晨红日还未升起,项央在蒙蒙亮的小院中肆意挥洒长刀,刀中八法一一使出,前后招式套路演练了一遍又一遍,而双臂却稳如泰山,丝毫没有颤抖。

末了,项央收刀回鞘,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猛地握紧自己的右手,仔细端详。

一样白皙,一样嫩滑,拇指末端还有着宛如婴儿的凹陷状肉窝,但力量真的不同了,今日的他,远超过昨日的自己。

最明显的改观就是施展刀法的力道,同样的招式,同样的熟练度,力量大了三分,威力也大了不止三分。

换句话说,如果昨天的项央能杀死两个手持器械,身强力壮的成年人,今天就能轻轻松松的战胜五个同样的大汉,以他现在的实力,在安远县城做个小捕快绰绰有余,甚至干的好了,将来升任捕头都不是不可能。

“而这只是开始,完成无字天书发放的剩下两个任务,既能得到基础吐纳诀,练出内力,还能学会胡家刀法,到时实力更是成倍的提升,继续滚雪球,我会变得越来越强,未来举世无敌,成为神话传奇也不是不可能。”

项央心绪激荡,别的不说,按照现在的进境,给他两个月的时间,身上气力长上个千八百斤,必定能宰杀胡强如屠狗,七十斤的大刀算个卵,到时候哥用李元霸的大锤子拍死你。

不过很快项央就回过味来,如此显著的提升,恰恰说明了原本项央的弱小,而按照铁裆功上所言,初次修炼,增长气力的效果肯定是最好的,继续修炼下去,气力增长会逐渐衰减,最后进无可进。

这就和吃药一样,身体逐渐产生抗性,而铁裆功的修炼也多仰仗药汤元气的滋补,两相对照,铁裆功也仅仅只能作为短期的一个增长实力的手段。

“也算不错了,按照功法所载和我的估计,天赋异禀者修炼铁裆功能增九牛之力,使百斤重的武器如臂指使,放在地球便是十荡十决,千军辟易的猛将,项羽吕布不过如是,而我算不上天赋异禀,但修炼到绝顶,干死胡强应该没多少问题。”

现在项央心心念念的就是斩杀胡强,任务是一方面,为项大牛报仇又是一方面,不过前几天因为实力的关系,一直没敢深想,现在铁裆功如此给力,让项央看到希望,又动了念头。

转身到一旁的水缸边打起一盆清水洗漱,又去茅房大解一番,项央的肚子开始叽里咕噜乱叫,想了下,才发现从昨晚到今早,一共就喝了一碗铁裆功配套药汤,至于熬汤用的那二斤猪肉,精华血气全都融入药中,剩下的废肉已经被项央扔掉,一点没动。

“该祭祭五脏庙了,还有父亲已经下葬,也是时候去县衙报道,领了官服正式上任,同时伺机打探阴谋暗害父亲的黑手。”

项央想了想,回屋脱下身上的孝服,换了一身黑色的布衣穿上,只是在右臂上方系了个白色的布条,以示有孝在身。

刚刚收拾完,就听到大门外砰砰砰的敲门声响起,同时还有一个土生土气,带着公鸭嗓的喊声,“小央哥,快点出来,我把你的官服给你领过来了。”

听到声音,项央心里瞬间闪过一个尖嘴猴腮,双目灵慧的少年身影,这是过去和他同在府衙做衙役帮闲的少年玩伴,傅大春。

傅大春,祖籍清江府秀原县,和安远隔着好几个县城,祖上也是老农民,不过从爷爷辈开始走运,来到安远县城落地生根,开了个小酒馆,赚了些钱。

轮到傅大春的老爹,便花了些钱,塞到府衙里做了个衙役,虽然挣得不多,但好歹是吃皇粮的,地位不一般,更关键的是,一般县城里的地痞流氓都不敢来傅家酒馆捣乱。

而傅大春自从前年满十二岁,就不在学堂念书,反而跟着自家老爹成天在府衙转悠,和大他一岁的项央结识,从此成为玩伴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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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撕掉修罗场后[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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