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镜子中,她就像个小妻子一样, 站在他面前,素净的双手将他衣领翻出来整理好后,又在衣服上摸了摸,将皱褶和不平整的地方抹平整,退后一步欣赏地点头:“真帅!”
他就有种错觉, 好像她在给自己买衣服。
他仿佛能看到,等两人结婚后,早上起来,她看到自己衣服没有穿好,她过来给自己整理衣衫的情况,她会站在自己身边,笑看着自己,说:“真帅!”
想到那种情景,徐清泓唇角的笑容不自觉的就漾开,看向李拾光时,眼睛里是化不开的温柔,和对未来的期待。
李拾光莫名:“你看着我傻笑什么呢。”
徐清泓就拽着她的手,两个人站在服装店试衣镜子前:“笑你很好。”
镜子里面的两个人般配极了。
李拾光也很满意,对一旁的店员说:“这套要了。”又拿了几套衣服让徐清泓进去换。
徐清泓大多都是深色系,他非常喜欢穿深蓝色衣服,明明他气质清隽如水,深色衣服无端的让他显露出几分忧郁来。
徐清泓选择深色系衣服的理由也很简单,和所有的男生一样,耐脏,好洗。
徐清泓从小就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冷冷清清的习惯了,尤其是跟着杨书记下到地方时,杨书记常年在外面跑,在地方上跑,她心中有大爱,有老百姓,有很多很多人,唯独会忽略了自己的小家,也顾不上小家里尚且年幼的徐清泓。
偏偏他父亲也是个全部身心奉献给航空事业的科学家,他从小就习惯了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家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做作业,一个人睡觉,早上一个人起床去上学,没有人关心和问候。
他也习惯了很多事情自己做,家里虽然有保姆,但也只是给他做做饭,打扫卫生,晚上并不留宿。
他小小年纪,一个人打水洗澡,换上干净的衣服,一个人回房间。
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一个人。
杨书记是真正的从基层开始做的,升迁很快,每个地方都待不到三年,这就意味着,他每个学校都待不满三年,有时候还要转到京城来。
没人照顾他,他早已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
待买完了他的衣服,李拾光再去买自己的衣服。
李拾光突发奇想,想买和徐清泓一样的衣服,做情侣装。
“情侣装?”徐清泓有些惊讶,他错愕地问:“这些衣服……不是给叔叔买的吗?”
李拾光讶异道:“给你买的呀。”
她这才发现,已经长高了的徐清泓,居然跟李爸爸穿同一码子的衣服。
李爸爸身高只有一米八三,但是他比徐清泓要壮一些,所以虽然没有他高,却穿一样码子的衣服。
这一刻徐清泓说不出来心中什么感受,就像有一股温水流过,缓缓流过他的四肢百骸。
他是习惯被人忽略的,也习惯了孤寂和冷清。
现在突然有人将他放在心上,那种感觉格外的温暖。
外公外婆不是不疼他,可外公位高权重,从来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外婆退休后开始将精力放在他们身上,可一来之前他离得远,二来外婆这么大年纪也不可能专门去商场给他买衣服,多是在言语上关心他,叮嘱他要照顾好自己,吃饱穿暖。
他也没有其它兄弟姐妹,关系算近的堂表姐杨凌,和他关系却很疏远。
至于亲爷爷亲奶奶,从未关心过他。
李拾光兴致勃勃地在商场里找和徐清泓同款或相近的衣服。
比如两人买不到同款,就买颜色一样的黑色毛衣,或灰色毛衣,还有米色毛衣,这三种颜色不挑人穿,属于永远都不过时的经典色系。
此外还有黑色大衣和驼色大衣,还有同色的羽绒服。
自从两人试了第一款黑色毛衣站在一起后,李拾光就爱上了给两人选择同款衣服的感觉,不光是衣服,还有裤子,睡衣,鞋子,通通搭配好。
原本徐清泓陪她来逛街,只是被动的陪她,现在却和她一样,全身心投入进来,和她一起选,两人一起参考。
他喜欢看她兴致勃勃为两人挑选衣服的样子,每一件都很用心,就像是用心在打理他们的家。
他仿佛已经看到,两人的家中,衣柜里挂满同款衣服的样子。
李拾光出去逛街,一下子买回来好多衣服,陈香他们都惊呆了。
燕月金接过她手中袋子:“拾光,你是要把整个商场都搬回来吗?”
“哪有那么夸张?”李拾光失笑:“还不是去年的衣服穿小了,没得穿,只能重新置办。”
之前她和徐清泓一样,正常袖子穿在身上像九分袖。
她衣服本来就多,新衣服买回来之后,很多去年已经穿小的衣服就要拿出来。
那些旧衣服堆了一床,李拾光准备全部整理整理,找个机会捐掉。
她朝陈香她们道:“你们看看有没有你们能穿的,都是我去年买的新的,没穿过几次,就这样扔掉我还真舍不得呢。”
前世她不知听谁说过,如何提升你的生活品质?就是定期清理你不要的物品。
燕月金有些心动,看到她很多看上去还很新的衣服都拿出来说不要了,心里感叹李拾光家里有钱的同时,也觉得很浪费。
这些衣服都是她没有穿过的好衣服,她有心想要,又碍于自尊心,不好意思。
陈香倒是无所谓地走过来,在里面挑挑拣拣,可以一件她能穿的都没有。
“你这些衣服这么好,扔掉确实可惜,唉,要不是你衣服我穿不下,我们俩穿衣风格也不同,我还真想要。”
她拎出其中一件李拾光捡出来,也属于待处理物品当中的一件红色棉袄,扔给燕月金,“燕子,这件衣服你试试看能不能穿。”
燕月金有些不好意思。
李拾光道:“你试试好了,这件衣服我去年买的,要不是穿小了,绑在身上难受,我还舍不得扔呢。”
她刚重生回来才一六七,现在都长到一七二公分了,长了整整五公分。
燕月金身高只有一六零,但是她体重却有一百三十斤,李拾光的衣服她穿倒是刚刚好,就是长了一些,她也不在意。
见李拾光她们真的没有看不起她的意思,有了漂亮衣服的她也很开心。
虽然嘴巴上说着不在意,可别人在吃肉她在啃馒头,别人穿各种好看衣服,她却穿着老家带过来的土棉袄,心底到底是有些自卑和羡慕寝室另外三个人的,尤其是到了大学之后,过去从未在意过外表的她,也开始爱美了。
通过这一年多的锻炼,她的体重已经从一百四十多斤降到一百三十斤,脸上的轮廓显现出来,皮肤也恢复了红润,有了少女感。
其实她长的真不难看,皮肤白里透红,一双眼尾天然上挑的丹凤眼,之前因为太胖,脸上的肉将眼睛挤的眯了起来,现在瘦了,眼睛的形状也出来了,很有味道。
鼻子也不是塌鼻梁,而是很秀气的肉鼻梁,嘴唇是天然的棱角分明的菱形小嘴,很是饱满。
唯一算得上不足的,大概就是她那一口参差不齐的牙了。
外貌上的变化也让她自信了很多,想努力的更瘦点。
她也不想瘦到像陈香和李拾光那样,只要能受到一百二十斤,她就心满意足了。
想到那个帮她打过水的沉默少年,燕月金低下头笑容甜蜜。
其实她每天并没有大鱼大肉,大多数时候都是啃馒头,但是她食量大,一顿要吃五六个大馒头。
她们山西的主食就是馒头,打一盘菜,用馒头蘸着菜吃,最后用馒头将菜盘子上面的油抹的干干净净。
陈香有一次就开玩笑说:“燕子,你这菜盘子干净的连洗都不用洗了。”
燕月金脸一下子就涨的通红,很不好意思的说:“我们那边都这样吃。”
李拾光就拿起自己被吃的底朝天的盘子说:“光盘行动,看,每次都底朝天。”
几个人就都笑起来。
有时候燕月金很感谢她们,因为有李拾光这个大饭量的在,而且每次都将自己打的饭菜吃个底朝天,燕月金的光盘行为在401寝室就显得那么不起眼,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
燕月金知道,她的另一个老乡在另外一个寝室,因为这件事,一直被她的室友嘲笑。
但在她们寝室,这样的事情是那么正常,又是那么平常的一件事。
第102章
就连她之前一直觉得很任性不可理喻的孔嫣, 除了在刚开学的时候有些颐指气使, 被李拾光和陈香狠狠怼过几次以后, 虽然还是有一些让人无法忍受的坏脾气,却从没有对她家境的贫寒有过什么过激的语言,她们和她之前想的完全不同,打消了她初来陌生地方时,对大学的全部恐惧和不适。
等到第二天,李拾光穿着和徐清泓一样的衣服走在校园里时,又闪瞎了一批人的狗眼。
一些对李拾光虎视眈眈的学长学弟们心碎,就是对徐清泓有好感的学姐学妹也有些黯然。
这两个人完全不给别人任何机会,他们从不与任何人暧昧, 不给你半点希望。
李拾光如此, 徐清泓也是如此。
可他们对感情的态度越是坚贞,就越是吸引一堆人对他们趋之若鹜。
李拾光是他们心中真正的女神, 有一些人望而却步, 而有一些人却仗着自己家世好, 外表也不错, 对李拾光追的紧。
前些天晚上不知是谁,去女生宿舍七号楼下摆了一地的蜡烛, 画成大大的爱心,里面还用蜡烛摆出两个大字:拾光,然后一个李拾光完全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的男生在楼下抱着吉他唱情歌。
这个年代特别流行抱着吉他唱情歌,吉他社在国大是个相当红火的社团。
一堆人跑出来看热闹,好多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就想让李拾光和徐清泓分开,尤其是这些天两人整天穿着一样的‘情侣服’在学校里撒狗粮,闪瞎了一批人的眼,他们也好奇,到底有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
可惜弹了半天,主角李拾光都没有出来。
孔嫣还站在楼上起哄:“哎,唱完了,再唱一个!”
她穿着睡衣,一边啃着黄瓜一边向下面看。
其他看热闹的男生见没有看到李拾光,但是看到孔嫣了啊,狼嚎声不由更大,吹口哨的,看热闹的,起哄的。
孔嫣身上披着大衣,一个接一个的点歌,简直把下面报告的男生当点歌台了。
寝室燕月金笑的啊,因为李拾光根本就不在寝室里,她今天晚上有个实验要做,还在实验室呢。
男生那边,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胡侃连忙给徐清泓报信,“我去,太不把我们清泓放在眼里了,居然敢正大光明挖墙角!是可忍孰不可忍!清泓,怼他!”
徐清泓抬眸看他那满脸兴奋的表情,哪有半点头仇敌恺的样子,分明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葛东升也笑嘻嘻地走了过来,揽过徐清泓的肩膀:“清泓,让你低调点,你不知道低调,整天和弟妹穿一样的衣服,还说什么是‘情侣装’,学校谁不知道你们俩是情侣?还用这种方式来宣誓你们的主权?不挖你墙角简直都说不过去!”
“挖墙脚?”徐清泓淡淡地瞥了葛东升一眼,看的葛东升头皮发麻,才缓缓笑道:“连人都搞不清楚在哪的蠢货来挖我墙角?”
葛东升摸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眼睁睁地看着徐清泓一脸纯良的给学校保卫处打了电话,说有人在女生宿舍七号楼下面纵火,引起骚乱。
瞧他那副淡定的模样,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了。
于是那个用蜡烛摆成爱心来告白的小伙子,还没见到女主角李拾光呢,就被校保卫处的人一盆冷水将满地的蜡烛浇灭了。
透心凉。
“奸!真奸!”葛东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