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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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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梳洗完毕,又换了药,吃了早饭,就跟掌柜商量,将那个银镯子换成一吊钱。

因为这时的银子比较缺乏,在本朝,一两银子,差不多能换一千二百个铜钱左右,所以,掌柜的买卖做的并不亏,还占了不少便宜,秦姝如今财大气粗,懒得跟他斤斤计较,只是跟掌柜说好了,还要多住几天,食宿就免了。

换了钱,秦姝就出门购物了,她要买各种日常用品。

虽然她的空间里,东西都很齐全,但入乡随俗,总要适应这里的生活,而且,空间里的东西,用一点少一点,还是要省着用才行。

先去了布店,买了三匹棉布,两匹中等的,一匹青色,一匹茜红色,还有一匹上等的白棉布,总共才花去不到五钱银子。

秦姝又买了两匹麻布,老百姓大都穿的是麻布衣裳,穿起来虽然不甚舒服,但耐磨、耐洗,还透气,最重要的是便宜,加起来才五钱银子多一点,秦姝让人将布匹送到客店里。

秦姝又去买了饮具器皿,油盐酱醋,席子、棉被、帐子等物,全都送到了客店去,银子很快就不够了,这个小镇,可没什么“票号”“银庄”,只有典当行。

此时当铺又称“长生库”,一般面向平民,“银庄”大都是面向大客户和官府的,都是在十分繁华的县城、府城才会有。

没办法,秦姝只好又去了镇上唯一的那间当铺,拿出十两一个的金元宝出来,兑换了一百两银子。结果,银子兑换出来了,却被宰了一把,交了五钱银子的手续费用,看着当铺掌柜那张趾高气昂的臭脸,秦姝真想一拳头砸上去。

不过,除了当铺,怕也没什么地方能替她把钱换开了,也只能吃了这个亏,早知道,她就不将银子都换成金子了。

秦姝离开当铺,又添置了一些东西,能想到的都买了,反正已经露财,她也不用藏着掖着了。

以她的实力,也不怕别人来抢。

最后,秦姝还去牛马市,买了一头黑色的母驴,加上牛马税在内,一共是四两银子。

之所以买驴,是因为它的速度比牛快,耐力比马好,性格温顺,价格便宜,最重要的是,很容易饲养,她又不用牛耕地,买头驴最好了。

结果,她要牵着驴走的时候,那头驴却不肯离开,看着后面默默流眼泪,原来,那卖主身边,还有一头小毛驴,长得瘦瘦小小的,身上的毛也稀稀疏疏的,一副发育不良的模样。它眼睛乌黑,有些湿漉漉的,眼睛周围一圈白,嘴巴也是白色的,用稚嫩的嗓音“嗯昂~嗯昂”叫喊着,看起来可怜又可爱。

听那卖主是个老实人,他告诉秦姝,这头小驴早产,差点没活下来,一直都很瘦弱,几个月大了,也没长多少,根本没人买,他正打算将这只小驴卖给屠户,怎么也能多卖点钱。

秦姝并不是个心软之人,否则,也做不了雇佣兵。但是,这两头驴的相处,她却想到了她的前世,想到了她的病逝的母亲。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母爱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因为这一瞬间的感动,秦姝又出了一两银子,将那头小驴也买下了,至于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它自己了。

秦姝走了之后,不知多少人在背后笑她傻。

那小驴一看就活不长了,等它死了,可就不值钱了。

秦姝牵着两头驴,又买了一个板车,让人帮忙套上了车。

或许是因为孩子在身边,这头母驴很听话,一点都不闹脾气,套上车之后,就乖乖地往前走,只是偶尔瞥一眼小黑驴,小毛驴也踉踉跄跄地紧紧地跟着母亲,不肯离开母亲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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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支持哦,耐你们~我们家的小毛驴可爱吗?

☆、第八章 射杀!

秦姝刚赶着驴车回到客店,掌柜的就立即迎了上来,一张老脸笑成了橘子皮,隐隐还透着几分殷勤。

刚才送到客店里来的东西络绎不绝,几乎将整个小镇都搬空了,掌柜还没见过这么疯狂的购物,不知被惊呆了几次。

原本以为秦姝被许家撵出来,还要用首饰抵住宿费,肯定十分落魄,哪想到人家是真人不露相,那些东西,他估摸着没个四、五两银子怕是买不下来。

要知道,这年头,百姓们手头都紧,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半来花,一年大概都花不了一贯钱,她一出手就是几两银子,岂不令人侧目?

如今,见她又买了两头毛驴,不由咂巴了一下嘴巴,又羡又嫉地道:“秦姑娘,这是赚了大钱了,您这一这出手比那李老财主还要阔绰呢!”

秦姝笑道:“赚什么大钱?不过是将自己的嫁妆要回来罢了。”

一边说,一边劳烦小二帮自己卸下板车,将两头驴牵到了马圈里,喂一些秸秆干草什么的。

“既如此,姑娘怎么不留着多买几亩地,反而乱花钱买了这么多东西?”掌柜的不太相信,试探着问道。

秦姝叹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老家里的东西,都被村里的人给瓜分光了,连房子恐怕都没留下来,若是现在不买些东西,我回去就要喝西北风了。再说,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的小女子,也干不了农活,还平白弄粗了手,以后可就接不了高档的绣活了,岂不是断了我以后的财路?”

秦素莲最注重保养自己的一双手了,后来那些洗衣服洗碗的伙计,她都不做了,只让家里的那个粗使婆子去做,因为绣娘必须保持嫩滑和敏感度,才能在光洁的缎面上绣出好作品,也怕手太粗糙,弄坏了绸缎。她平时接的活,都是县里大绣庄里的高档活计。

孙氏还指着她给自己赚钱,这才勉强同意,不让她做粗活,只是时常监视着她,不让她偷懒。

这话倒也在理,掌柜的勉强打消了疑虑,只是依旧隐晦地提醒她财不外露的道理,莫被人给盯上了。

秦姝闻言,倒是对这个精明的掌柜多了几分好感,道谢时也多了几分真心。

等伙计回来后,秦姝便让他帮忙,将自己买的那些东西,都搬回了自己的房间。

只是刚进了房门,秦姝就敏感地察觉到,自己的房间被人翻过了,心里顿时冷笑了一声,不用想都知道是谁做的。

离开之前,必须要把许家那一家子彻底解决!不然,一直被人盯着,也够恶心人的。

秦姝见伙计一趟趟地替自己搬了这么多趟,满头大汗的,便赏了他一把铜钱当小费,伙计欢天喜地的离开了。

秦姝看着自己买的东西,几乎堆满了大半个房间,一股满足感和成就感油然而生。

自从得了空间之后,她便多了一个爱好,就是收集东西,几乎是看到什么,就买什么,反正放在空间仓库里也坏不了。也幸亏她平时也不是个爱花钱的,这么多年执行任务赚的钱,都存了下来,还做了不少投资,积蓄十分可观,倒也禁得起她折腾。

许家,曹静兰听到派出去跟踪秦姝的人的汇报之后,不由皱起了眉头,说道:“那么多金子,她到底放到哪里了?总不能凭空消失吧!这秦氏果然有些门道。”

“夫人,那我们还盯着她吗?”她身边的婆子问道。

“当然要盯着,若是这么轻易放过她,我死也不甘心。还有那些金子,必须要收回来,还没有人能从我手里占便宜。”曹静兰语带恨意地说道。

次日清晨,用过早饭,秦姝让伙计帮自己套好了车,将东西搬到了板车上,东西太多,一板车几乎都放不下,堆得高高的,好容易才弄好。

之后,秦姝告别掌柜他们,慢悠悠地赶着驴车,离开了小镇,小毛驴也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秦姝心情很好,嘴里还哼着歌,好似一点也不知道身后跟着的尾巴。

等离开清河镇大约五、六里地,离路不远处,恰好有一座不算大的荒山,众人经常避着这里,据说,这里有山贼,经常出来打劫,所幸是并不伤人性命,只要交点买路钱就会放行。

只是山贼毕竟是山贼,众人躲着都来不及,又怎么会主动凑过去呢!

但偏偏秦姝就凑过去了。

曹静兰派来的几名护卫,立即发现,自己把人跟丢了,一个个都现出身来,对视一眼,抽出腰间的长刀,慢慢进了山。

此时,秦姝正躲在一颗大石头后面,两头驴和驴车都被她收进了空间里,她手里拿着一把特制的大号钢弩,通体黑色,外观冷酷,棱角分明,最重要的是,它极具杀伤力,还有瞄准镜,百米外射杀敌人,绝不在话下。

秦姝点了点人数,一共只有六个人,而曹静兰带来的护卫,至少也有二十人,这曹静兰,未免也太看不起她了,六个人就想要她的性命,简直白日做梦。

秦姝瞄准最前面的一个人,整个人都显得冷静而又冷酷,她没有丝毫犹豫,扣动扳机,那名护卫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剑穿喉,接着,便是第二人,第三人……

秦姝就像是收割生命的死神,一口气射杀了五个人,只有最后一名护卫,她只射伤了她的胳膊,故意放走了他,去给曹静兰通风报信。

她就是要吓破曹静兰的胆子,让她不敢报复自己,连这个念头都不敢有,否则,这件事就不算完。

如果曹静兰还敢出什么幺蛾子,报复之心不死,那她也只好杀了她了。只是以后要过点平静的日子,怕是不能了。

秦姝叹息一声,走到五具尸体前,收回了几支箭。

接着,她回头往一块大石后看了一眼,轻轻一笑,又转身离开,打算悄悄地潜回安河镇的,她还去盯着许家几天,直到确定自己真正安全了,她才会离开。对于自己的小命,她一向珍惜。

秦姝离开之后,一块巨大的山石后面,冒出了三个脑袋,都长了一双铜铃大眼,须发皆张,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年纪大概在三十岁左右。

“大哥,刚才那个小娘子是什么人,好生厉害!吓得咱心脏都停了。”左边的一名大汉,心有余悸地拍着自己胸口说道。

“什么小娘子,那根本就是夺命的夜叉,根本惹不得!以后你们可都长点心,别抢到她身上。”中间的大汉认真叮嘱道,心里却在暗自庆幸他们刚才还没动手,否则,现在躺在地上的人,就是他们了。

“大哥,二哥,刚……刚才那驴车一下子就不见了,是我看花眼了,还是我眼睛有问题。”右边的大汉似乎刚回过神来,张大了嘴巴,看起来傻呆呆的,使劲揉着自己的眼睛问道。

“闭嘴!”大哥伸手打了他脑袋一下,说道:“不想死的话,这件事不准传出去,快把这件事给忘了,咱们根本没看到什么驴车,知道了吗?”

见到两个弟弟都将他的话听进去了,他才放了心,说道:“这里咱们是呆不下去了,今晚收拾收拾,明天就离开吧!”

“早该这样了,依咱们的本事,窝在这么个小地方,实在太委屈了,根本没什么出息,还不如出去闯闯。”老二也赞同道。

老三也没有异议。

次日,三兄弟果然包袱款款地仓皇离开了。

秦姝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吓走了三名山贼,她现在,已经悄悄来到了许家,像猫一样,爬到正房房顶上。

正房上铺着鱼鳞瓦,瓦是活动的,就是方便以后替换坏瓦,所以,轻轻一踩就会有响动,秦姝只能小心再小心,然后轻轻揭开几片瓦,同时还要小心不让泥土掉下去,露出一点缝隙,方便自己看到里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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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莫装x,装x遭喉杀!

此时,许家众人,包括曹静兰都坐在客厅里,两旁侍立着几个丫鬟婆子,孙氏和许春英遍身绫罗,头上带着沉甸甸的金首饰,看起来得意洋洋,一副夫人小姐的派头,当然,得忽略许春英那张红肿地引人发笑的脸。

许世清也在场,他倒是没有母亲和妹妹那么张扬,毕竟,他做曹静兰的男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该见识的也都见识过了,也算有点品位了,可惜他那张猪头脸,比其妹还要醒目的多。

曹静兰派人去暗杀秦姝一事,并没有瞒着许家众人,甚至他们比曹静兰更恨秦姝。

此时,见到早上被派出去的护卫带伤回来,一个个都大惊失色,尤其是等护卫将事情的始末全都告诉他们时,他们的脸色一个赛一个的难看。

孙氏听完之后,更是吓得浑身哆嗦,差点从椅子上滑下来。

之前要杀了秦姝,叫嚣地最厉害的人是她,如今出事了,最害怕的人也是她。

“这……这不可能!秦氏有几斤几两,我最清楚不过了,她那人胆小的很,平时连鸡都不敢杀,又怎么敢杀人?”孙氏选择性地忘记了前两天秦姝是怎么对她的,不敢置信地反驳道,不知是在说服别人,还是在说服自己。

曹静兰心里也很不平静,甚至对秦姝的杀伐果断和心狠手辣产生了几分惧意,颇有些心灰意冷,如今听到孙氏的话,不由冷笑一声,说道:“婆婆这话说得可笑,她若胆小,这世上就没有胆大的人了。再说,活生生的证据就摆在这里,由不得我们不信。难道我的手下还会欺骗我不成?若非她还想要用他来警告我,恐怕一个人也回不来。”

一番话,说得孙氏连声诺诺,连大气也不敢出,一副受气的小媳妇模样。

“这秦氏不是一个力气稍大一点的普通妇人吗?怎么箭术那么好,竟然射死了我五个护卫?”曹静兰发泄了心中的郁气之后,纳闷地问道。

许世清心里也怕的紧,他没想到,平时逆来顺受的秦氏,竟然如此心狠手辣,自己还跟她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那么多年,他想想就觉得恐怖,听到孙氏发问,连忙说道:“秦氏的父亲是个猎户,据说还当了几年兵,箭术超群,秦氏在家时说不定也跟着他学了几手,会射箭也不奇怪。”

“我身边的这些护卫都是上过战场的好手,不说身经百战,也是见惯了血的,比普通士兵可强多了。秦氏若是只学几手,可杀不了他们。偏偏我的人,在她手底下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曹静兰冷哼一声道,明摆着不相信他的话,“何况,她的匕首还削铁如泥,可谓是绝世神兵,就是有银子也买不到,这又作何解释?”

“大嫂,我们是真不知道!”许春英委屈地说道,“我们家的银钱一向都是娘把管着,秦氏每天都活在娘的眼皮子底下,就是少了一根针,一根线的,我娘都知道,她每次去县里交绣活,娘都会亲自跟着,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娘的眼线,身上平时连一个铜板都没有,我们怎么知道她哪来的匕首?”

说到这里,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来,说道:“说起来,还有一件奇怪的事呢!秦氏离开那天,我原本想着,将她的房间收拾出来,给家里的下人住,却发现,房子里的绣架、绣绷,还有藤编筐里的针线、剪刀、布头之列的东西都不见了,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总不会是她当天带走了吧?”

众人闻言,脸色又是一白,他们可都清楚地记得,当时秦姝离开的时候,只拿了那箱金子和户帖,可没见什么绣架之类的东西。

原本他们还没有多想,现在仔细一想,就察觉了许多怪异之处,突然就觉得心里瘆的慌,眼皮直跳。

孙氏刚平复下来,又提心吊胆起来,咽了口唾沫,战战兢兢地说道:“我也觉得有点邪门,那秦氏撞了墙,都快没气了,大夫也摇头说情况不好,我都以为她要死了,就没管她,任她自生自灭。没想到,她醒来之后,立即就活蹦乱跳了。不但力气大得惊人,连性格也大变,跟以前判若两人,你们说,她是不是……被什么孤魂野鬼给占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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