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那是季天泽人生中第一次知道有同性恋这种东西。
小时候每年春节他会跟着爸爸妈妈回老家,在爷爷奶奶家过年,全家人聚在一起,他对小叔叔有个隐约的印象,好像是个斯文英俊的青年。小叔叔是那一辈的幺儿,比他爸爸年轻许多,就比他大十岁,他记得小叔叔笑起来温文尔雅,还送给他一盒外国的巧克力和变形金刚玩具,那时候还是很稀罕的东西。
大概是十岁那年的除夕夜,他和小伙伴在外面玩累了,早早睡下。半夜,他被外面的动静吵醒,赤着脚跑出去,老宅大堂的门半掩着,里头的人吵得很凶,他偷偷去看。
看到爷爷在用拐杖打小叔叔,打得很重,可以听到可怕的肉响,他的脸颊上一大块淤青,满嘴是血。
一边打,一边骂他:“我让你搞二椅子!我还不如打死你,省的你出去丢人现眼!”
季天泽看得很害怕,想逃跑,却因为吓得双脚发软,伫在了原地。他都怕小叔叔会被打死。
小叔叔跪在地上,抬起眼,像是只被逼至绝境的野兽,忽的笑了,尖利地回嘴:“爸,你不懂,这不是我不学好,这是遗传的,季家人的血里流着要喜欢男人的基因,传给了我,我们季家以后也不一定只有我一个喜欢男人的吧。我是个王八蛋,你就是老王八蛋。”
爷爷更生气了,几乎把他打个半死,季天泽看到一滩血,吓得哭起来,然后被爸爸发现。
过去十几年了,他还记得这段事。
小叔叔后来走了,听说是出了国,再也没回来过。
可他只要想起小叔叔说的那段话,还是会觉得心惊胆战。
小叔叔是长辈口中恶名昭彰的反面教材,每次提到小叔叔,爸爸和伯伯就要骂他几遍,说他忤逆长辈、不学无术,让小辈们引以为戒,但矢口不提他是个同性恋,小辈里只有他知道,他从没告诉别人。
季天泽又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终于找到了楚汛,他把楚汛带回家。
小叔叔在他家里,小叔叔和爸爸在吵架,突然,小叔叔指向他,对爸爸说:“哈哈,大哥,看吧,我就说我们家不止我一个同性恋吧,你对我深恶痛绝,结果你唯一的宝贝儿子也和男人在一起呢。”
他鼓掌大笑,爸爸用痛恨恶心的目光望向他。
季天泽被噩梦惊醒,吓出一身冷汗。
他该怎么办?
他能怎么办?
他不想当同性恋,可实在放不下楚汛。
楚汛怎么能这样呢?擅自跑进他的生活对他好,又擅自跑掉。
下了班,季天泽又去楚汛家门口,房门已经紧闭着,没有人回来过得迹象。
季天泽叹了口气,正准备离开,忽然闻到房间里似乎隐约传出一股臭味。
他忽然想到,该不会楚汛压根就没离开,他就在家里,出了什么意外……
季天泽赶紧找了物业,告之自己是楚汛的朋友,担心楚汛在家中遭遇不测,物业也怕出人命,帮忙开了门,他们进门查看。
楚汛的家里空无一人,一周未打扫,房间里已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他们找到臭味的源头,不是尸体,只是一块忘了放进冰箱的猪肉。
又找了他的衣柜和冰箱,没有发现命案现场。
但季天泽觉得奇怪,楚汛是个做事谨慎的人,如果是出去旅游,为什么房间里很多东西都没整理好,衣柜里有几件他总爱穿的衣服也没带走,楚汛离开得太匆忙了。
物业已经开始怀疑他的用意,礼貌地说:“先生,既然没有问题,那还是请您离开吧。”
这人真是没事找事,劳师动众开别人家的门,万一这家主人回来知道了,说不定会投诉他们。
季天泽没有办法,只好离开。
临走时,季天泽看到茶几下面的一个塑料袋,印着某某医院的名字,他撇开物业的催促,走到茶几旁边,拿出那个塑料袋。
里面厚厚一沓文件,ct照,x光片,各种检查报告,和诊断结果。
最新的一份报告时间就是上周一。
他忽地回忆起周二那天早上,楚汛低着头对他说:“我有事想和你说……”
恍然间,他什么都明白了。
楚汛为什么会带着点哭腔,而他却说了那么多伤人的话。
他坐下来,捂住脸,按了按额角,深呼吸。
小汛该有多伤心呢?他现在会在哪?他一定很孤独……
“先生,请你离开。”物业无奈地催促,“先生,这不是你家,请您快点离开。”
他锁好门下班,去交代保安,下次不要放这个神经病进他们小区。
今天的拉斯维加斯也有个好天气,虽然气温不高,但是阳光明媚,只需穿一件薄毛线和风衣就可取暖。
楚汛仰起头,天空蓝的发麻,一看就叫人有个好心情。
在这异国他乡的街头,张眼看到的尽是陌生面孔,但就算小蔺非要和他牵手,也不会有路人觉得奇怪,对他们侧目相看。
今天的行程去看太阳马戏团表演。
他们所坐的位置有个好视野,远望过去。表演者仿佛缩成小人,将自己抛至空中,上上下下,灵巧地犹如小鸟,在急速旋转的巨大铁轮上翻上翻下,极致惊险,不时引起惊呼,让所有观众提心吊胆,怕下一秒亲眼见证死亡时刻。
楚汛佩服他们,何其有勇气。
感慨说:“我就是在平地上都没他身手灵活。”
蔺焰尘问:“你感兴趣?我练过跑酷,我可以带你去玩。”
楚汛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一把老骨头经不起折腾。看看就好。”
楚汛想想,又补充说:“你以后也少玩这些危险项目,新闻不是说每年有几千人死在跑酷中?之前我还看到年轻人里面流行不安装保险装置在很高的建筑物上或者悬崖边半只脚跨出去自拍,死了好多人。我真是想不通,杂技演员为人际所迫也就算了,为什么会有人就为了一张照片拿生命开玩笑呢?你别做这种傻事。”
蔺焰尘:“好,你不让我做,我就不去做。”
表演结束,观众散场。
他们本来走在一起,楚汛忽然想起外套脱了落在椅子上,折回去找,忘了和蔺焰尘说。
蔺焰尘放开楚汛才几秒钟,回过头,就发现人不见了。
第16章
楚汛回去找东西,大衣已经不翼而飞。
他的手机和现金都在大衣里。
再想去找小蔺,找了一圈,小蔺也不见踪影,他四处走,干脆迷了路。
这就是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一大坏处。
楚汛以前就对此不屑一顾,觉得不切实际,矫情,愚蠢——在陌生的街道上迷路难道会有趣?
所以,换在曾经,假如出去旅游,楚汛一定要做好详细计划。
但他现在发现,其实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没有钱不能解决的,要是一时解决不了,就加钱。
他这场旅行多舒服,当甩手掌柜,什么都不用管,衣食住行小蔺全部安排妥当,出去有豪车接送,买东西有小蔺拎包,住宿必是高档酒店,还随时随地有个小帅哥哄他开心。
这才不过一周,快把他养成废物。
楚汛找了一圈,没找到蔺焰尘,想借路人手机打电话,还没施行,他猛然想起自己压根没有背过小蔺的电话。尴尬。
他没了钱包又没了小蔺,迷路在异国街头,还是有那么点慌张的。看来运气也是守恒的,前几日运气太好,今天就倒霉了。
不过,反正酒店又不会长腿跑掉,他想办法回酒店总能和小蔺接头,坐车过来好像才十来分钟,这是市区内,车开的不快,应当离得不远,三四千米,说不定不用打车,问个路,慢慢走回去也来得及,至多一两个小时。
他一个大男人,还能丢了不成?往糟糕了想,就算有坏人,譬如人贩子,也不会要拐卖一个三十岁的大叔啊,即便是看上他的器官,他将死的内脏难道还有用不成?楚汛苦中作乐地想。
楚汛在街头漫步,走了十几分钟,看到前面围着一群人,凑过去看热闹,人多也暖和嘛。
楚汛还有闲情逸致去看热闹,哦,是个街头歌手在表演。
一个白人青年在路边抱着把吉他席地而坐,空吉他盒打开放在跟前,这倒不稀奇,但他带了一只肥嘟嘟的猫咪,同普通的卖唱者比,仿佛陡然变得高贵起来。
这人唱的一般,但他唱歌时小猫就坐在他身边,特别乖巧伶俐,有时会跟着歌声摇两下尾巴,瞬时把两脚兽们逗得嗷嗷叫,纷纷扔钱表达爱意。
多有趣。
楚汛记得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大黄猫,矜持高贵的很,旁人等闲不能接近,喜欢在院子里晒太阳,还喜欢吃玉米,是只丰腴可爱的公猫,就叫咪咪。但咪咪特别亲近他,每次跑出去玩了,他在门口叫一声,咪咪就会回来。猫的寿命只有十几年,咪咪在他十八岁那年去世了。楚汛非常伤心,后来也没有再养过猫。
楚汛心生感慨,多驻足了一会儿,听首歌。
歌手轻轻拨动吉他弦,低吟浅唱起来:
“he was a friend of mine(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every time i think of him,i just can't keep from cryin'(每当想起他,我便止不住哭泣)
he died on the road,he just kept on moving(他死在路上,终日奔波)
never reaped what he could sow(付出从未有回报)
i never had too much money,and i never been quite satisfied(我不富裕,也不知足)
he never done no wrong(他没做错什么)
a thousan miles from home(离家一千英里)
and he never harmed no one(他没伤害任何人)
every time i hear his name lord(每次我听到他的名字)
i just can't keep from cryin',caus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我止不住哭泣,他曾是我的一个朋友)”
歌手的声音低沉沙哑,沧桑伤感。
多倒霉,楚汛闭上眼,无意在路边听首歌都正戳他痛处。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落下泪来。
反正在异国街头,无人认识他。
为什么偏偏是他要死呢?
他从没做过一件坏事,没有伤害过谁。
他勤奋工作,从不挥霍,慎独克己,一直在人生路上努力奔跑。
他到底是做错了什么呢?
他一直不想去想这件事。
疼痛就吃一片止痛片,然后装成无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