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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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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迟暮,我不管这是不是真的。”对于女儿宋迟暮的发誓,迟晴美似乎并没有当真:“我告诉你,宋迟暮,这次就算是假的你也给我变成真的,小牧说话礼貌客气,谦逊有礼,爷爷很喜欢。我记得他长得很帅啊,小牧已经在电话里答应过段时间来城海看望爷爷了,你和她一起来。”

“喂,妈……”宋迟暮一头雾水的看到挂断的电话,不可思议的看向牧黎夜:“牧老师,你和我妈说了什么?”不是说好的只是哄哄老爷子开心么,怎么就变成要一起回去了,这和事先说好的不一样啊。

“没事。”牧黎夜浅笑着:“到时候可以找借口推掉,最重要的是你爷爷很开心。”其实直接和你一起回去也没有什么不好,当然,后面这句话牧黎夜没有说出来,他想要把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只是现在,还不到时候。

我想把一切都安排妥当,顺理成章的邀请你踏入我的世界。

这句话,他终有一天,想要认真的告诉她。

※※※

关于这件事情的后续,牧黎夜处理的比宋迟暮想象中的还要好,不用虚拟聊天发朋友圈,迟晴美也不再唠叨苏景行的事情,宋迟暮对于牧黎夜的大恩大德,简直无以为报,就这样平安无事的到了牧黎夜搬家的那个周末,宋迟暮下了早班之后就如约而至,虽说是帮忙搬东西,但其时并没有什么大家具,唯一需要搬走的就是一些衣服和物品,当然还有雪球的各种食物和玩具。

宋迟暮全程抱着雪球跟在身后,根本谈不上什么帮忙,只好一路抱着雪球跟在牧黎夜身后跑跑腿,顺便在逗逗雪球。

谢安辰帮忙把东西搬上车以后,就因为临时有事没有一起去牧黎夜的新家,听了半路的导航声之后,宋迟暮终于发现,这条路线不是去她家的么?是不是导航导错了?

“黎夜,这是去我家的路,你导航导错了吧?”

“没有错,我和你住在一个小区,我们相隔不远。”

“诶……”

所以搬新家这件事情,牧黎夜是一开始就对她保密的,让她来一起帮忙搬东西,不过是为了给个突然的惊喜?

到了宋迟暮的新家之后,宋迟暮终于明白两人的家相隔不远是什么意思了,呈现在宋迟暮面前的是一排排复式小高层别墅,一幢五楼,一梯一户,牧黎夜就住在三楼,而宋迟暮的公寓楼就在隔着牧黎夜一个花园和一条商业街的对面,宋迟暮所住的这个小区前些年还是烂尾楼,原开发商是露新拾夕地产,结果开发商盖到一半就资金匮乏一直荒废着,直到前些年露新黎氏的大公子黎阎彬买下这块地,在当年房产经纪下滑的时候,力排众议修建完了这一处烂尾楼,按照原本的计划,本来是全部修建高楼的,后来做了调整,把还未开发的也就是牧黎夜所住的这一版块改成了复式小高层。这些年房价虽有跌落,但这一处还是很保值的,她本以为谢安辰的家已经够豪华的了,可没想到身为酒店培训师的牧黎夜花钱更是不眨眼。

宋迟暮抱着雪球的玩具和食物,拿着牧黎夜家的钥匙先打开了门,要说宋迟暮对牧黎夜家的新家有什么期待,那大概就是一定很现代。位于城海市的宋家老宅是典型的古典风,虽然后面翻修和装饰过,但不管怎么样,她家的房子始终脱离不了古色古香这个词。于是当宋迟暮打开牧黎夜家大门的时候,被眼前呈现的一切惊呆了,屋子大体的装修风格果然很附和牧黎夜的简约风,用了大面积的白,色调统一,但是又不显的单调。小雪球看到新家,从宋迟暮身后窜出来,好奇的这里钻一钻,那里看一看,简直就是宋迟暮内心的真实写照。

这里有宋迟暮最喜欢的宽大落地窗和被褥榻榻米,尤其是书房,简直和宋迟暮幻想的几乎没什么差别,书房宽敞明亮,是这间屋子里采光最好的一个房间,玻璃门书柜里显然还没有新书入住,只是摆了几件工艺品,宋迟暮不懂这些,随意的扫了一眼,猜想以后摆满了书,一定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

彼时,已是伴晚的时间段,落地窗外是惹眼的夕阳,从窗外看过去,还能看到小区里水绕山环的小公园,有牵着手散步的老爷爷和老奶奶,也有刚刚下班牵着手一起回家的小年轻,从这里往下看去,看到的是最贴近生活的真情实感。

“这一箱东西,是你的。”

宋迟暮听到身后的动静,转过身去,就看到牧黎夜抬着一个小箱子放到桌子上,雪球好奇的跑过去看了两眼,歪头看了看牧黎夜,看出牧黎夜眼里不允许的信息,雪球低叫了一声,跑去继续玩自己的毛线球了。

“我的?”宋迟暮指指自己,牧黎夜没说是送给她的,而说是她的,她好像从来没有落下过什么东西在牧黎夜那里啊?

“你好好看看,我先去做晚饭,今天辛苦你了。”

看到说完这话就进了厨房的牧黎夜,宋迟暮一脸的不好意思,其实她并没有帮上什么忙,整天都在忙着参观牧黎夜家的大房子了,宋迟暮又看了看手里的纸盒子,好奇心渐起,坐在沙发上,抬手打开了面前的纸箱……

【大大,我是你的脑残粉,从《光芒》一路跟过来的,期间看到有人说你三观不正,也看到有人说白树是人渣,但是你一直都很有耐心,更没有和我们发生争执,而是用时间证明了白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人无完人,从小混球变成男神的路很难走,大大你让我看到了一个有灵魂有血肉的小说人物,给你写这封信,是希望你能振作起来,没关系的,大大,你要早点走出瓶颈期,我还是会一直蹲在坑里等你的。】

【大大,不知道你有没有窥屏微博的习惯,没错,我就是那个家里开零食连锁店的,编辑大人说你是吃货,所以我就毫不犹豫的给你寄了一箱零食,大大不开心的时候就多吃点,这样才有力气给我们写故事嘛。】

【叶诡男神,知道你是女性的时候,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想,那就是哔了狗了,后来我才发现,我喜欢的大大无论是男是女,有这么重要么,写故事的还不都是你,我是真的真的好想你啊大大,其实一直想说,你的手指好漂亮,快告诉我你用的是什么牌子的护手霜,指甲油也好素雅,求推荐牌子,好了,其实就是想和你说说话,无论你是否看得到,就是想要写信给你,鼓励你,总之我会等你的。】

【叶诡亲妈,首先,我现在已经是二胎她妈了,从大学开始就一直看你的小说,今年第五年了,五年间我也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名母亲,今年成功怀上二胎啦,哈哈哈,前些天又翻出你的小说看了一遍,一想起你不用微博不写小说了,我就有点伤心,答应我,叶诡亲妈,我还是想要《天赐》继续写下去,你回来好不好?】

满满的一箱子零食,还有整齐的放在文件夹里的信封,收信地址全部都是的,而寄件人的地址却是来自五湖四海,那些昵称里,有在文章下面留言的小天使,也有微博上经常冒泡的小天使,全部都是熟悉的面孔,宋迟暮看着那一封封带着安慰和鼓励的信件,一时间泪腺上涌,赶紧抬手抹掉刚刚落下来的眼泪。

她是何其幸运,在五年的写作生涯里,遇到那么多可爱又软萌的小天使,他们一直陪着她,无关乎她的性别,也无关乎她到底要停更多久,只要她还平安,只要她还是叶诡。他们想告诉她,无论遇到了怎样的困难,他们愿意一直陪着她,也愿意一直支持她。

因为在茫茫人海里,我们爱上了你的故事,然后爱上了你,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遇见,却可以成为一直支持下去的缘由。

你以为他们不过是人生里远航过境的船只,其实他们是你扬帆前进的动力。他们其实一直在你身边,一直陪着你,爱着你,支持你,念着你。

宋迟暮抬起头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他面前的牧黎夜,他到底是用了什么妙招,这么快就把她担忧的一切都解决完毕了,还背着她准备了这样的,沉甸甸又珍贵的礼物。

“对,对不起,牧老师,我泪腺发达,你别看我。”

宋迟暮说完这话,转过身去,在看着箱子里的信封和食物,一时间,眼睛发红,就这么小声的抽泣了起来。

小的时候,她所知道的迟晴美,是个阳光开朗的家庭主妇,她从未见到迟晴美哭过,直到那时候爸爸病危在床,她不小心的看到迟晴美躲在房间里,一边翻着结婚照,一边哭的泣不成声。

她记得,那年她十五岁,对于这些事情正是敏感又恐惧的时期,看到一向开朗乐观的迟晴美突然那样子,她的内心也彻底的崩溃了。她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怎么安慰迟晴美。

那时候,十五岁的宋迟暮突然明白,有的脆弱和无力,真的只能躲到漆黑的角落,做一个缓慢舔舐伤口的小兽。

至少,在遇到白树之前,她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你以为人为什么会哭,那就是用来发泄的,难过就哭,开心就笑,这就是人的本能。”

那时候,白树是这么说的。

后来,当那个人成了记忆里模糊的存在时,另一个人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我不看你,我就在你身边。”

可以不看你,但不会离开你的身边,你的脆弱与无助,开心与欣喜,只要你愿意分享,我愿意用心倾听。

☆、第50章 20.18.30

不可否认,牧黎夜是个很称职的编辑大人,不仅安抚了她的玻璃心,还把小天使们烦躁的心都平复了下来,宋迟暮哭了许久,就像是那天晚上她在电话里把所有的难过都像宋奕晨发泄出来。

她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宋奕晨一个人,才可以倾听她所有的不愉快和烦恼,他显然很了解她的内心。哭哭停停,说了什么连她自己都记的不是很清楚了,她只是把这些年如何遇到这些小天使的经历一股脑的全部说出来,从最开始的第一位,到后来一更新就有无数的死忠粉留言,她的内心,满满的全是幸福感,这些年,从有到无,她收获到的幸福,绝不是能用几句话就说完的。

她扯了张纸巾,红着眼睛吸吸鼻子,看着坐在沙发上听着她唠叨了半天话的牧黎夜,依然感动的热泪盈眶:

“编辑大人,你真的太好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

牧黎夜只是颌首笑着,看着盘腿坐在沙发上对自己的感情毫无保留的宋迟暮,他记得那一次他突然出现在她的家门口,看到她发红的眼圈,她却不愿意过多的袒露自己的内心,原来,有一天他也能在她的心里,成为她愿意毫无保留倾诉的对象。

“宋迟暮,你的小天使很可爱,不要辜负她们的用心良苦,你的真爱小天使们都很亲切,你以为现在你的微博上,他们和我的互动有多可爱?”

可爱?牧黎夜形容小天使的词语,勾起了宋迟暮的好奇心。

等看到牧黎夜手机里翻出来的微博私信,她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宋迟暮以为这段时间牧黎夜发微博的语气应该还是像第一次那样,很官方的那种,谁知道牧黎夜把她的日常模模糊糊的搬到了微博上,有时候是一双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照的手,有时候是一些可爱的小照片,比如,那个西瓜蛋糕。

【大家好,我是叶诡的编辑大人小夜,没错,就是那个神秘的小夜,今天起,由我来汇报大大的一举一动,喜欢窥屏的小天使还在等什么,每晚的留言都嗨起来,带上话题#关于叶诡大大的日常#】

【#关于叶诡大大的日常#大大上班第一天就受伤了,谁让她是个热心肠的姑娘,看看这个染满血的纱布,伤口是我处理的,我不会让他留疤痕的。】

诗情画意:编辑大人,记得要带大大去打消炎针啊,千万不能马虎。

七海的风:这里是海外党,表示前段时间腿部受伤贴了一种防止留疤的药膏很有用,我直接寄到网站上晋江文学城的地址,大大能不能收到咩?

乖小贝儿:嘤嘤嘤,大大现在在做什么工作啊,看起来好危险的样子,第一天上班就受伤,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关于叶诡大大的日常#咳咳,这是给大大吃的午餐,为了保证不留疤痕,绝不添加半点酱油,我会找个角落躲好,偷偷吃我的红烧大排的,2333】

诗情画意:我必须提醒你,编辑大人,红烧大排吃多了会长胖,大大那么可怜你竟然不陪她吃,五星差评,拿好不送。

叶诡后援团多多:@叶诡,亲爱的大大,你家小夜背着你偷吃红烧大排,我们已经准备好一口大锅,只差你出现把她下锅了。

【#关于叶诡大大的日常#发现大大又背着我偷偷吃了一块红烧肉,在想该不该调/教一下?】

诗情画意:万万没想到,小夜你竟然是攻属性,

七海的风:艾玛,我感觉我嗅到了浓浓的cp味道。

巨爱蛋卷头:小叶和小夜,这两个名字本来就cp感巨浓啊。

红烧狮子头:呵呵哒,我觉得就是一个人在自娱自乐而已,脑残粉们还真的觉得你们家大大那么可爱啊。哪个编辑吃多了会天天跟踪自己的作者,看起来,工作地点好像还很巧合的很近呢。

于是,宋迟暮把这段时间牧黎夜发的微博都看了一遍之后,惊讶的发现,牧黎夜他竟然利用职务之便,炒他们两个的cp……说好的高贵冷艳呢,微博上竟然是这么一个逗逼软萌的形象,牧黎夜这个精分,宋迟暮给他打一百分,不怕他骄傲。

“小夜?”宋迟暮看着面前的牧黎夜,在想想那些活泼软萌的词,突然就笑了起来:“小叶和小夜……是挺有cp感的,还能做好基友呢。”

“我可不是你的好基友,是男朋友。”牧黎夜抬手敲了敲她的脑袋,提醒她。

诶……宋迟暮表示,那个帮忙打电话应付家里的事情,暂且是告一段落了,牧黎夜不提起来,她都要忘记了。

“那你现在要不要帮忙打打下手,雪球肚子饿了,一脸怨气。”

宋迟暮这才想起来,他们还没吃晚饭,再看了看蹲在地上一脸埋怨看着她的雪球,宋迟暮表示很自责,其实何止是雪球饿了,提起来牧黎夜一定也饿了吧,一天下来又搬东西又忙着安慰她的,工作量好大。

之前牧黎夜已经简单的处理过食材,宋迟暮只需要打打下手就好了,她对厨艺一窍不通,也没有什么想要钻研的想法,但是帮着打打下手,比如,熬汤什么的,她还是非常乐意的。

新家的厨房宽敞明亮,彼时,已是华灯初上,月明清澈的夜晚,宋迟暮系了围裙,百无聊赖的靠着橱柜打量着在旁边翻炒蔬菜的牧黎夜,他穿了白色的棉布衬衫,并没有系围裙,手腕卷起的地方,是奶油色的光滑肌肤,在暖黄色的灯光晕染下,整个人都显得暖暖的,看起来格外的舒服,也格外的,深入她的内心。

他们这样相处的画面,就像是结束了一天工作回到家里准备享受美食的小夫妻,丈夫有一手的好厨艺,妻子虽然笨手笨脚总是帮倒忙,但不可否认,她还是愿意陪着他一起下厨……

等等……宋迟暮马上打乱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刚刚yy过头了,为什么要莫名其妙的的想到这些无关的事情,果然,牧黎夜他是个有魔法的人,他的魔法是一定会让她控制不住脑补与之毫不相关的一切,并且,越来越没有底线……

“宋迟暮?”

“嗯。”宋迟暮回过神来,看着突然偏过头看着她的牧黎夜,有点尴尬的将目光落到了别处,嗯,这样欲盖弥彰,真的好么?

“把熬汤的火关了。”

牧黎夜走过去,看了看关了火还在砂锅里冒泡的鸡汤,抬了抬下巴:

“盛一点出来,我尝尝味道够不够了。”他摊了摊手,手上是一次性的手套,上面还沾满了面粉,不知道牧黎夜今晚是准备做什么东西,宋迟暮十分期待。

宋迟暮拿起旁边的试食皿舀了一小勺出来,小心翼翼的递过去:“有点烫,小心点。”

话音刚落,他已经向她挪了一小步,倾身靠近她,就着她的手浅浅的尝了一口,宋迟暮还保持着左手手掌微微弯曲的动作,以防汤汁洒出来,那人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她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只敢抬着试食皿,配合的倾斜了一下小碟子,那微微垂下的眼睫毛又卷又长,在灯光的晕染下落下一层浅浅的阴影。

好近,非常非常的近,这样近距离的接触,好像也没有几次。宋迟暮莫名的想,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起这样一个,有些神秘的男人的?

他好像很喜欢这样,就着她的手吃东西,并且,毫无顾忌。

宋迟暮想,这样的画面,果然还是很像小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呢,想着,想着,她就发现自己的思维早就已经控制不住,越想越歪,她突然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她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

“好喝么?”

“好喝,你要尝尝么?”半响,那人抬起头来,看着站在面前的脸颊有些微红的小姑娘。

宋迟暮摇了摇头:“闻着都很香,我相信你的厨艺。”

其实早就迫不及待的想尝了,只是,好像不太礼貌。

那人蹙了蹙眉:“要是嫌弃我用过的餐具,换一个干净的就好。”

这么说果然很管用,小姑娘马上表示不介意的舀了一勺:

“我不介意的,其实我们家试新菜色的时候,从来都是直接上勺子,我喝一口,我哥喝一口,我妈喝一口,确定我们都爱吃,我爸爸才会盛出来。”

说完这话,宋迟暮才在他期待的目光里把汤喝了,牧黎夜的厨艺她是见识过的,她曾经还揣测过,也许牧黎夜的主业是厨师呢。

“那一会儿吃完晚饭之后,可以拜托你帮忙一起整理衣橱么?”

※※※

宋迟暮有点沮丧,晚上并没有见到关于面食的任何一道菜。所以牧黎夜在厨房忙活了半天,竟然不把好吃的拿出来,对于一个吃货而言,这个疑问,简直有点忍不住了啊(╯‵□′)╯︵┻━┻

晚饭过后,自然就是答应的整理衣橱,宋迟暮有点好奇的蹙眉,牧黎夜的衣服很多么,需要她帮忙整理?

事实证明,牧黎夜的衣服并没有很多,男人对于衣服这个问题的见解,大概都是少而精致,每件都能发挥它最大的用途,牧黎夜又是个有洁癖的人,衣服都用防尘袋封好,打理的十分整齐,吃完饭宋迟暮去洗了手,把牧黎夜的衣服一件一件的从袋子里拿出来递给他,衣柜很大,偏偏牧黎夜的衣服又没有很多,大多是清一色的浅色系,整理了一会儿,宋迟暮终于看到了一件颜色鲜艳的红色毛衣,等到从密封袋里掏出来,她才发现其实是一条红色的手织围巾,宋迟暮拿起围巾打量了半响,怎么看起来这条围巾,好像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她脑海里灵光一现,看着牧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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