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注定是什么意思 > 第八章 穿成炮灰女配角

第八章 穿成炮灰女配角

目录
最新玄幻魔法小说: 我靠玄学排雷爆红了签到从琉璃宗开始沈安白傅萧衍[替嫁]剑道第一神陈宝珠顾浩然夫人,傲娇傅爷今天不装病了金牌渣男仙羽幻境帝国精神病院无限作死就变强混元帝尊诸天无敌至尊剑帝修仙:满级大佬她震惊了全宗门大明:朱家老二,刚凯旋就催婚?重生豪门:影后娇妻请低调年月深深非过客安瑾年易云深爆笑宠妃:太子,速速宽衣!网游降临开局万倍奖励混沌古帝苏瓷小说女主

“东家,有新生家长想参观学校。”王先生道。

这个新生很特殊,幼幼班只收五个孩子,东家却为他破例多收一个,东家从来没做过这种事,为此还找上幼幼班的老师和助教谈。

“哪位新生?”

“陆靖桓。”

是他啊,知书放下笔,她猜陆浔封肯定没告诉他,育才东家是哪位,她有点好奇,要是陆浔嘉知道会是什么态度?

已经很久不见,那个与母亲同仇敌忾的男孩长大,不知道长大的他,遇见自己会是什么态度?会当场决定替儿子办退学,还是为孩子低头?

想到这里,她觉得有趣了。知书道:“我亲自去接待。”

这间私塾确实不一样,陆浔嘉心道:连阶梯都是为孩子设计的,每一阶都不高,就算两岁的孩子也能自己爬上去。

“我迫不及待想看看那些可爱的小桌椅了。”颜氏接话。

陆老夫人满眼笑,她身子不好,已经很久没出门,但为了孙子的教育,怎样也要亲自走这一趟。

桓儿有没有需要读这么贵的私塾不好说,但过府说话的妇人们,一讲起“育才”就滔滔不绝,有孩子在里头念书的更是骄傲张扬。

陆家吃亏在家境贫穷、丈夫早逝,即便如此她依旧亲手将两个儿子带大,并教导得杰出优秀,他们之所以能赢别人,没有旁的原因,就是她把所有心力都投资在他们的学习上头。

如今封儿、嘉儿成材,家境大有改善,自然得一代比一代更好,于是进育才成了她的心病,打听说过这间私塾后,她就不断托人想把桓儿给弄进去,没想到名额有限,谁都帮不了忙。

还是封儿有办法,他对侄儿上心,硬是给弄到名额,一家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她很满意封儿对待弟弟的态度。

她笑出满脸褶子,拍拍宋紫雯的手背道:“咱们陆家什么都可以输,就是代代子孙不能输,日后你嫁进来,也得学学颜氏,她教养孩子很上心。”

宋紫雯害羞低头,道:“我明白,我会同表嫂好好学。”

听见这话,颜氏皱眉,心道:如今,她想嫁给大哥了?

知书领着梁秋喜和王先生从里面匆匆走出,直到站在门前,看见陆老夫人时愣住了。怎么会……她不是身子不好,多年未出府门?

陆老夫人一看到她,激动地甩开宋紫雯,颤微微地上前几步,怒指她的鼻子,问:“你怎么在这里?”

她为什么在这里?知书苦笑,因为生存啊……

四年前。

支起下巴,手指不停地划着那颗乳白色石头,石头不大也不珍贵,只是一颗随处可见的鹅卵石,但是造型特殊,像颗爱心似的。

那是知书前几天在河边捡到的,那时她为穿越心烦,却无处发泄,只好到河边走来走去,藉着走路平抑心情。

捡到石头时,她宽慰自己,爱心、爱情,说不准穿越的目的是为了让她在这个时空中找到前世无缘的爱情。

石头表面被水冲磨得光滑,握在掌心里一阵沁凉。

这几天心烦了、困惑了,对处境难以接受了,她就摸着石头,以微凉的触感让自己心平。

没错,她穿越了。

为什么有穿越这回事?因为地球即将毁灭,人类即将面临末日,神爱世人,因此把人类送回古代,藉以保存人类千百年努力创造出来的文明?

其实对于末日,她有过几个想像。

某男坐在电脑前激动地玩着游戏-饿了渴了,输送管送来维生之物,想便便了,按下钮,座椅会出现一个承接废料的洞口,男人可以终生不必离开那张椅子。

他始终沉迷游戏中,突地电脑上方出现一行字——地球最后一名雌性人类死亡。

男人提起眼皮、淡淡看一眼,继续打游戏,等他死在电脑前时,人类灭亡。

又星系运行混乱,核电厂、火力发电场……所有发电系统一夕间被毁灭。

失去电力,所有电器产品都不能使用,网路停摆、手机失能,三分之一的人类因为心灵枯涸而亡,三分之一的人受不了极端气候死亡。

手机不能刷食物,提款机不能领钱,商店的食物被抢一空,剩下的三分之一因饥饿逐渐走向死亡。

她常自问,末日来临时,自己会扮演什么角色?是对抗到最后一秒钟的主角英雄,还是躲在地下室等死的无能配角,没想到她是被上帝遣送的穿越姑娘。

其实同样是选项,穿越绝对比面对末日好,这真的不算悲剧,悲剧是……她穿到一本书里面,而更大的悲剧是,姚知书这个角色是完完全全的炮灰。

因此,一笔一笔接收完原主的记忆之后,她有严重的崩溃感。

她穿越到一本名为《京城三杰》的书里,这是本百万字的大部头,爱情的成分稀少,多半插述男人在事业前途上的努力,从社会底层一步一脚印、拼手胆足慢慢向前迈进,最后到成功简峰,算得上心灵励志书,虽然以小说形态呈现。

书中的男主角有三人,一个是斯文儒雅、被传有断袖之癖的宁王,他是被皇帝所喜又妒嫉的亲弟弟;一个八皇子,其貌不扬、身材壮硕,外人都以为他性格豪迈、不擅心机,殊不知他只是不恋栈权位,故而表现的平庸无害;最后一个就是姚知书的丈夫陆浔封,他是高冷男,父亲死得早,孤儿寡母被族人欺负着长大,幸好母亲性格坚忍,将孩子悉心养大。

陆浔封参军,与宁王、八皇子成为同袍,他们是战场上可以把后背交付给彼此的知己,后来军功累积,他成为大将军、侯爷,最后最后还变成皇帝跟前的当红炸子鸡——那个皇帝叫做秦璋,夺嫡之争中的大黑马。

而他的弟弟陆浔嘉也从七品县令尽心尽力往上爬,到书的最后章节,陆浔嘉成了尚书大人,这对兄弟自始至终都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

作者把陆老夫人形容成圣母,她宁可吞糠咽菜也要送两个孩子习文学武,她下田作农活,回家织布,一天工作十个时辰,人生唯一目标是要儿子出人头地。

这样的中国女性确实值得敬佩,不过身为幼儿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接触过太多这类家长,这种母亲的代号是恐龙,他们性格骄傲,想要事事掌控,掌控孩子的人生,掌控孩子的喜好意愿……孩子的毎个举动都要握在掌心中。

她应付过太多这种家长,你无法指黄他们,望子成龙有什么错?千百年来,家长都在做这种事啊,所以只能……头痛。

至于姚知书,她啊,说可怜很可怜,说倒楣也倒楣,硬要分析她的性格的话……制造她人生痛苦的是仇恨,而紧抱住仇恨不肯松手的姚知书,最后只能抱着仇恨死去。

心理变态吗?这形容不算太过分,相对的还有几分贴切。

十岁那年,她的牙尖嘴利让贾姨娘恨得咬牙切齿,买通所谓的大师说服亲爹,将她嫁进陆家做童养媳。

贾姨娘之所以挑选陆浔封,理由一,陆浔封即将参军,古代打仗,十个出征九个回不来,打的全是肉搏战,贾姨娘打定主意要她当寡妇。

理由二,陆家穷得响叮当,为治陆老夫人恶疾,家里的地全卖了。

年幼小叔、重病婆婆,就算嫁进门的是个大人也很难撑起门庭,更何况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十岁小女童,再加上姚知书顶着一张美艳无双的脸庞,早晚被生吞活剥、受尽欺凌。

真真是最毒妇人心呐!

怀抱对贾姨娘的恨、对命运的怨,世间所有的一切都让她深感不满。

因此她对婆母不恭、对小叔不敬,虽然心是软的,她也同情那对孤儿寡母,也愿意拿钱出来养家,可就吃亏在嘴皮子太锋利,每回掏钱都像在施舍乞丐似的,这种态度严重打击陆家母子俩高高在上的骄傲与自尊。

因此母子俩嘴巴吃她的,却打心眼里当她是恶敌,于是陆浔封在前线打仗,他们在家里掀起另一波战争。

她口口声不想当陆家人,言言句句都要和离,只不过当初媳妇是儿子自己找的,陆老夫人不想做这个恶人,事情便这样拖着。

是不是觉得姚知书蠢?好处给尽却让人痛恶恨绝,再找不到比她更笨的人了。

书中,姚知书十五岁那年,陆浔封成功返乡,他成了英勇大将军,深受皇帝喜爱,然他是个有责任感、有肩膀、有担当、头戴主角光环的绝优男子,即使亲人都希望他和离,希望他迎娶宋紫雯,他仍然坚持姚知书是自己的妻子。

只是为了孝顺母亲,最后他还是迎娶表妹宋紫雯为妾。

然而原本不想与陆浔封一生一世的姚知书,在知道丈夫摇身一变成为大将军之后,认为上天总算愿意对自己公平,态度立马大转变,不再谈和离,想方设法将丈夫拢在身边。

接下来就是各种阴谋诡计、后院龌龊的宅斗剧情,再然后,依照小说的“好人幸福、坏人作死”原则,短短时间内,姚知书一作二作把自己给作死了。

许是作者觉得自己对姚知书这个可怜变态太绝情,因此让她在死前遇见秦宁,让他为她的容貌惊艳、动心,最终为她收拾尸骸,葬在南山。

场面惨烈,却带上几颗粉红泡泡,那一幕在她脑海里面转过无数遍。

看书时她常想着,如果自己是姚知书,会怎样挽回颓势?

谁知道想着想着,惨死街头的变成自己——谁说美国车耐撞,她还不是把自己撞成灵魂出窍——然后想着想着,她变成姚知书。

现在的她不必想,只能做,只能一步步把姚知书的人生走完。

她知道陆浔封成为大将军,知道他是个重道义的优质男,这种男人不拢在手里,对不起人生,更对不起自己。

只是她这人理智重于情感,很清楚自己在外奋斗拚搏没问题,在家里搞宅斗无能为力,装羞扮可怜从来都不是她的强项,再加上陆老夫人和宋紫雯联手双打,她没有招架本事,只有下场凄凉的分。

于是在缜密思考十八天之后,她郑重决定退出陆家的一敢三分地,决定不让自己加入{京城三杰}。

倘若上帝给出指令——她必得穿书。必得待在小说里,那么她宁可为自己轰轰烈烈写出另一本名著,她不当京城三杰的炮灰,要当京城三姝的女主!

听起来有没有很厉害?用自己的人生来完成一本巨著?伟人啊,圣贤啊,她不是普通厉害,她越来越佩服自己。

“小姐。”湘儿怯怯地走到知书身边,手里端着锅热粥。

湘儿是贾姨娘替她挑选的陪嫁,十岁新娘、八岁陪嫁,贾姨娘是真心希望她把日子往死里过啊,假使身边有个得用的老人耐心劝着,手中有钱的姚知书能把生活搞得这么惨淡吗?

“老夫人和二爷说……”湘儿性子温顺,素来不批评他人,可这会儿也忍不住皱鼻子,轻声道:“狗咬吕洞宾。”

热脸又贴上人家冷屁股?轻浅一笑,理所当然的呀,陆氏母子对“姚知书”深恶痛绝,怎能因为一锅粥低了眉头。

既然不想待在陆家这一亩三分地,又何必处处讨好?可知书偏这么做了,因为她的商人特质在驱使。

她清楚未来走向,陆浔封必将成为秦朝的顶梁柱,尤其在希望最渺茫、机率最小的秦璋取得最后胜利、当上皇帝之后,朝堂将成为陆浔封和秦宁呼风唤雨的舞台。

她不确定在这个朝代,自己能不能像前世般混得风生水起,但与陆家人好聚好散是替自己埋下一颗善的种子,因为陆浔封是个好人,他懂得感恩。

“拿碗来,咱们吃了吧。”战争刚结束,这年头粮米昂贵得很。

陆老夫人和陆浔嘉天生骨气,自从几个月前大夫宣布陆老夫人的身体痊癒,不必依赖昂贵药材续命之后,他们再不肯接受姚知书的接济。

不再从姚知书身上得到好处,也不必再听她犀利刻薄的难听话语之后,她成为陆家房客,两方人马互不往来。

湘儿点点头脸上透出笑意,取来碗筷道:“这粥我照小姐说的法子去做,味道可好啦,不识好心人,就让他们没这份口福。”

知书失笑。“你喜欢做菜吗?以后我教你。”

她偏过头看了主子半晌后,嫣然一笑,弯弯的眉毛多出两分生动。“小姐醒来之后,什么都会做了。”

知书没有解释,这憨丫头也不问,湘儿虽傻气,可心眼里就一个主子,只要是主子说的做的,全都无条件支持。

醒来啊……知书额头伤口还没好全,是陆老夫人给砸的。

陆老夫人性子执拗,只要认定的事,旁人再怎么解释她都很难听进去。

她虽然讨厌姚知书,但只要她一天是陆家媳妇,就不能给陆家没脸。

那次知书不过与村里的张猎户多说几句话,陆老夫人便认定她不守妇道,无论知书、湘儿怎么解释,她都只相信自己认定的,相信所有反驳的话都是藉口,然后一个碗把知书的额头给砸出一个血洞。

事情闹出去,张猎户的婆娘亲自上门解释,说知书只是想多买几张皮子,让她家男人留意有没有好货,没别的事儿,可即便事情已经说清楚,陆老夫人仍每见一回就痛骂知书一遍,不守妇道、有娘生没娘教的贱妇。

这话也没说错,如果知书有娘亲教导,就会知道情绪不能轻易外露,坏只能坏在没人看到的地方,当着人面巧言令色才是王道。这样的话,她又怎会过得这么悲惨?

“往后不管陆老夫人说什么,你都别顶。”知书劝道。

“我没顶啊,可听她越骂越过分,心里就是不平。”湘儿哪嗉道。

也不想想老夫人生病的时候自己是怎么伺候的,小姐的钱像水那样哗啦哗啦往外流,眉头皱都没皱一下,这人就算不感恩也得知恩啊。

“由着她骂,骂久就没劲儿啦。乖,听你家小姐的准没错。”

“知道了。”湘儿闷声道,圆圆的小脸鼓成肉包子,可爱得很。

见见她一脸的不情愿,知书笑道:“吃过饭后再教你做点心。”

丫头旁的不行,厨艺上头却是一点就通,真是天生我材必有用。

“真的吗?太好了,谢谢小姐。”她连忙大口大口把稀饭给吞进肚子。

吃过饭后,知书和湘儿到厨房里做龙须糖。

她的厨艺好吗?不算差,因为日常生活压力大,因为碰到恐龙家长、暴龙老师的机率遂年増加,因为一个人独自生活,再苦再难都只能往肚里吞。

因此她学会用厨艺来解除压力,一年年下来,虽不敢自比五星厨师,但做出来的菜肴甜品都能赢得周遭人称赞。

“糖块很烫,你要小心,做龙须糖最重要的是掌控温度和湿度,必须在糖块干掉之前把它拉开,别太用力,要平均使力,否则会断掉……”

还没讲完呢,湘儿手上那团糖已经断成两半。

“小姐……”她皱眉,又气又无辜。

“没事,再拿一块,重新来。”她一面解说一面示范,将熬好的半冷却糖饴小心地在糯米粉中按揉成圆圈,糖块不能冷却过度,必须在外面硬、里面软的时候制作。

当圈圈拉大之后叠成两个圆,沾上炒过的糯米粉,以免黏在一块儿,之后不断重复这个步骤,直到每根都细如发丝,就能切成一段段,又松又软的龙须糖就完成了。

“小姐,我又失败了。”

“没事,哪有第一次学就成功的,慢慢来,别急。”她像带孩子似的教导着,见湘儿的动作从拙到巧,从失败到成功,整个教学的过程让知书很愉快,也许她天生就该吃这行饭。

湘儿在旁边尝试的时候,知书起油锅做炸鸡。

泡过腌料的鸡肉再加上一层脆皮,那味道会让肯德基爷爷都爱上自己。

她捧着满满的一盆炸鸡薯条,没有食材做蕃茄酱,她只好洒上昂贵的胡椒粉和细盐。

穿越成为姚知书后,她做的第一事就是改变吃食。

她进城买许多调料和食材,她不想自己沉溺在穿越的哀伤里太久,而吃往往是解决悲伤的好方法。

一个转身,她发现陆浔嘉站在厨房门口,眼珠子瞪得大大的,嘴角带着可疑的液体。

他是来做晚饭的,陆家的厨房他们轮流用,就跟房东房客似的。

陆浔嘉这号表情她看过很多次了,他的骨气正在和食慾战斗,一个在理智圈、一个在情感圈,没有硝烟的战斗却打得无比激烈。

浅笑,她把大部分的龙须糖和鸡块薯条放在桌上,说道:“这些东西得趁热吃,否则味道就不好了,今天做得太多,怕是吃不完,能不能麻烦小叔帮我送给邻居?”

说完,也不等对方回应,她取走小部分鸡块薯条,往自己屋里走。

“等等。”陆浔嘉喊住她。

知书转身,发现今年他身子抽得飞快,陈旧的衣服挂在身上,手脚露出一大截。

在府试之前,姚知书请人给他做一套长衫,他本不想收的,尤其是姚知书冷笑说:“先敬罗衫后敬人,若你渴望让考官留下印象,穿着满是补丁的衣服去应考,也是个彰显骨气的好法子。”

瞧瞧,分明是好心好意,但几句话下去,陆浔嘉只会记得自己被羞辱,只会把姚知书给恨进骨子里,哪还看得见她的恩惠?

姚知书真是个可怜的傻瓜!

后来陆浔嘉考过童试成为秀才,听起来似乎很厉害,可说到底也就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傻里傻气的国中生。

“有事?”知书问。

“你变了。”

“是啊。”

“为什么?”

“因为累了,不想吵了。”结善缘嘛,她不想让陆家人记恨姚知书一辈子。

“不对,你是因为我哥哥要回来,想演戏给哥哥看。”

演戏?她想笑,却硬是收敛起表情,免得又刺激到小哥哥的自尊心,让他的恨意更上一层楼。

她耸肩道:“你要这么想的话,就当我是吧。”

“不管你怎么演,这次哥哥回来都会休了你。”

“嗯嗯,那你得想个好理由哦。”知书不打算同小屁孩置气,捧着鸡块往回走。

边走边想,她也希望啊,希望陆家母子的意愿能凌驾在陆浔封之上,顺利让两人和离,因为她不想当炮灰配角,她喜欢争取当主角。

盯着她的背影,陆浔嘉的眉毛夹得死紧。她竟然没有反驳、没有尖酸刻薄?也没用高高在上的口气说:“你不吃就倒给狗吃,哼,养条狗还懂得感恩,养你就是浪费。”

她永远都在生气,对谁都感到愤怒,好像天底下的人都对不起她,若不是如此……她刚进陆家大门那天,他也想好好待她的。

奇怪,她怎会突然变得平和温良,不再逮着人就猛扎?难道娘那一下子把她的良知道德品性全给砸出来?

不对不对,姚知书哪有品性道德,肯定是娘那一手让她看清楚,他们母子不是可以随意欺负的,而且前方战事已休,哥哥马上要回来了,她害怕哥哥算帐。

没错,人就是这样,得学会以牙还牙,才能得到尊重与敬畏,不能永远当老好人。

看着桌上的糖块炸鸡,他舔舔口水,反正是要送人的……他捻起一块放进嘴里,太好吃了!

夜色笼罩大地,陆浔封放慢马蹄,看着熟悉的村子,嘴角微微勾起。

他是个孝顺儿子,他一直想成为母亲的荣耀,如今功成名就,他愿意将所有的成就与母亲分享。

深吸气,村里和记忆中一模一样,五年过去没什么太大的改变,李叔家的黒狗还是喜欢窝在王家的大门口,张大婶还是老在院子里晒鱼干,风一吹,连空气都带着腥臭味儿,不知道大娘会不会又咧咧骂上,想着想着,眉毛微弯。

弟弟在家书中报喜,说他考上秀才、娘身体痊癒,而对姚知书的描述仍然带着责备与恶意,弟弟说:“娘坚持哥哥回家后要立刻与姚知书和离。”

说,他与姚知书尚未圆房,欠债可以还钱,而陆家并不欠她情分,所以不休弃,只和离,已是对姚知书最大的宽容。

话说得理直气壮,但母亲弟弟可以忽略,他却不能视而不见。

他很清楚,若没有姚知书的嫁妆,母亲无法延医买药、身体不会顺利康复,而弟弟恐怕早就无法念书,这就是恩、是情,是无法用银子一笔抹灭的部分。

他懂得知恩图报,因此弟弟、母亲再讨厌姚知书,他也不做忘恩负义之人。

何况那一年、那一眼……眼底浮上一抹温柔,笑在他平板的脸庞渐渐扩大。

姚知书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女人,他喜欢她的眼睛、喜欢她的傲气,也喜欢她因为不满所以挑衅。

那年她才十岁啊,十岁的女娃儿,不惧比自己高上两颗头的大男人,小小的、白白的手指头用力戳上他的胸口,用最笃定的口吻说:“我不喜欢你,我不要你当我丈夫!”

他很想笑,不管她的口气再笃定,她都已经是他的媳妇了啊……童养媳。

他不清楚姚家为何会挑上自己,为什么女儿年纪那么轻,非要将她嫁出门去,但陆浔封觉得自己很幸运。

她的美丽会让所有男人怦然心动,而她的固执让他时时想起。

不知道经过五年,她的固执有没有被岁月硬生生磨去?不知道十五岁的她会出落成什么模样?

心跳加快,他在家门前下马,将马拴在篱笆上,他没有敲门,手一撑一跳,翻进屋里。

知书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笔,每想到什么就提笔记下,偶尔皱眉、偶尔用笔头敲敲脑袋瓜,昏黄的烛光照在她的脸上,带出甜美温柔。

她比记忆中更美丽,一双灿亮的眼睛看起来很聪明,而专注的模样……说不清地,深深吸引他的心。

这是他的妻子,而这句话莫名地让他有了无比的骄傲。

大步一跨,他走进屋子,知书听见声音抬眉,对上他的眼睛。

她先是一惊,紧接着联想到张猎户,额头的伤口突突地抽痛起来,她下意识抓起笔指着他,步步往后退。

陆浔封一笑,她以为手上的是是刀吗?

“你是谁?我警告你,你不要再靠近哦!”

她不敢太大声,因为湘儿一沾枕就是七级地震也晃不醒她,倘若喊来的是陆家母子,他们非但不会帮忙,还会落井下石,直接把淫荡罪名扣在她的头顶上,也许再抓个硬碗往她的右额上也砸出个血洞。

如果她是穿越在奇幻小说中,或许左右两个血洞会迅速冒出两只角,好好的一个铁扇公主立刻变成牛魔王。

陆浔封哪会听她的话,再往前两步,他把她逼到墙边。

知书用力吞下口水,一双眼睛睁得比谁都大,只是眼珠子骨碌碌转着,试着在小小的房找到其他武器。

“不记得我了吗?”他轻声问。

她应该记得他吗?所以他是姚知书的青梅竹马?所以当年没嫁成,如今新人未归旧人至,他是来带她脱离苦海的?

“不记得。”她实话实说,眼看两人的距离不到五十公分,她急道:“停!不要乱动。”

这次他果真停下,她瞪着他,背慢慢移动,从墙挪到柜子上、挪到床边,他没有阻止,她的手伸到枕头底下摸索,下一刻她抓起匕首指向他。

匕首?他皱起眉头,这会儿才发现她额头上未癒合的血洞。

应该包扎起来的,但她怀疑赤脚大夫的药会污染伤口,因此选择让它自动癒合,至于会不会留下疤?能不留吗?这里又没有整型医院,也没有零八零除疤软膏,再伤心也改变不了现状,幸好铜镜效果不好,不会天天看着、时时揪心。

“为什么在枕头底下藏匕首?谁让你感到危险?”

很难理解吗?不就是对付坏人,像他这种的!

不过在他出现之前,她想对付的人是陆老夫人,她严重怀疑陆老夫人有被害妄想症加躁郁症,因此藏着刀子预防下一波危险。

他越走越近,近到……她闭起眼睛、鼓起勇气,抓起匕首往他胸口一刺。

但是,手被抓住了,下一刻匕首被夺,他的目光教人害怕。

所以躲不掉了吗?她害怕得紧,但骄傲不允许自己示弱,她死命瞪他,并且开始考虑枕头棉被的杀伤力有多强。“不要再过来,如果、如果再靠近……”

一样啊……隐在大胡子底下的嘴扬起,她还是一样勇敢,一样美得让他怦然心动。“如果我再靠近,你打算怎么样?”

他在她耳边说话,暖暖气体喷上她的耳窝,带动一阵心悸,她脸红了……

“我警告你,我有武功,如果你再靠近,我会、我会……让你不死即残……”

不死即残?哈哈!对不起,他真的很想笑,在这么“危急”的情况下,他的笑有伤人尊严之虞,但她的威胁真的很可爱。

不玩了,他退开两步,说道:“娘子,你家相公回来了,去帮我烧点热水。”

相公?他是……陆浔封,京城三杰的男主出现?

迷糊片刻后,她猛地抬头,对上他的眼睛,努力在“姚知书”的记忆中捜寻陆浔封的身影。

原主记忆中的陆浔封没有这么高、这么壮啊,当年离家时,他的身子还称得上单薄,不过……那双浓眉深目,和记忆中的他慢慢叠合起。

“不早了,轻点儿声,别吵到娘和浔嘉,快去吧。”他又催促她一声。

知书点点头,傻乎乎地走到灶间烧水。

陆浔封寻来铜镜,拿她的匕首刮掉满脸胡子。

留大胡子是秦宁的建议,说长得太美,无法教敌人胆颤心惊,虽然秦璋没有这方面的困扰,但什么叫死党?就是“你做什么我也得做”的关系,于是三人同时蓄起大胡子。

不久她提热水进屋,倒进屏风后头的大浴桶中,浴捅是姚知书嫁进来后添费的,倒完水后,—起空木桶折返厨房。

刚清醒时,看湘儿煮饭、洒扫、伺候自己,她有虐待童工的罪恶感,于是跟着学习烧水做饭、打扫里外,她本质就是个农家女,学这种事没有太大困难。

看她来回倒水添水,陆浔封眼底出现几分微涩,弟弟总在信里说,姚知书千金小姐的习性半分没改,甚至变本加厉,让人烦不胜烦。

但哪里没变?连烧水提水这种粗活都做了,一个千金小姐活成乡下妇人,无人怜惜还批判连连……男人无用,女人就得能干,是自己无用,才教她受尽委屈。

抱歉的感觉更甚,他大步走进厨房,接手她的事儿。

捧着小脸,耳里听着屏风后的水声,心跳得急促,从陆浔封进去沐浴后,知书就满脑子想着要怎么开口提和离。

她不想撕破脸,她明白男人自尊不能轻易践踏,所以该如何委婉道出所求?她想得很认真,连陆浔封走出来都一无所觉,于是他又看见她专注的神情,眉心微蹙,被什么事困扰了似的。

“在想什么?”

陆浔封走近,淡淡的官角香飘进鼻息,知书猛然回神,一抬眼,天……这位小哥哥长得真的好帅气,浓眉大眼,深邃的五官有几分混血儿的味道,硬要归类,可以把他归到金城武那个区块。

他灼热的眼神带着侵略意味,让人的心脏不自觉地加重了节奏,不知道在白天阳光下的他会是什么模样,但在跳跃的烛光里,他带着炫惑人的魅力。

她并非视觉型动物,对于美男的需求远比不上务实男,她看人真的真的不看脸(咽口水)。

可是他靠近……心脏速率乱得一塌糊涂,是二尖瓣脱垂?她呼吸喘得厉害,是肺叶发炎?她的血液集体往头顶冲,她的血压不正常狂飙,她的脑袋一片混沌,原主罹患代谢症候群?

“对不起,这些年你辛苦了。”

他的声音低哑醇厚,他的眼神专注撩人,他的唇……软得像她檀长的龙须糖,又绵又软,甜得让人想吞下肚。

怎么了?是脑内啡大量分泌,是催产素不正常运作?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机能在做什么重大变革,她只知道……好饿……

看她傻成这副模样还能这么美丽、这么动人心魄,怎能怨他为她迷醉?

所以他故意提早回来,故意把夫妻关系落实,他想,只要做到这一步,娘对知书再不满,也不会逼迫他们和离。

只是……她还会不会像五年前那样,用小小的指头戳上他的胸口,满脸倨傲地对他说:“我不喜欢你,我不要你当我的丈夫!”

应该……不会吧,看她没喝酒却一脸的微醺,他的小妻子长大懂事了。

知书最讨厌心口不一的人,但她心口不一了,她说:“你不要碰我。”身体却向前倾三十度角,靠近他两寸。

他决定接收她的肢体邀请,忽略她的言语拒绝,他伸出手贴上她的脸。

粗粗的掌心在她细细的脸颊上磨蹭,磨出她一阵阵……慾求不满。

死定了,她喘不过气,不是因为鼻塞,但必须张开小嘴用力吐气,然后他想也不想,把她柔嫩的嘴唇含进嘴里。

轰!血清素也好、荷尔蒙也罢,不管是什么东西泛滥了,都已经迅速地把她的理智给淹没,他打横抱起她,走向床边,他的吻带着侵略,不断攻城掠地。

在战场上,他是个成功的大将军,在床上他也不输人,没错,他这个人有强烈的好胜心。

于是她被他吻出兽性,她不服输地圈上他的脖子,不服输地回吻他的唇。

他哪是能够被挑衅的角色,于是更加激烈的反攻出现,一波接着一波……

她的衣服不见了,他们裸裎相对了,他在她身上烙下无数印子,勾起她的情慾,他强行进入她的身体,在疼痛初初占据时,他立马改变战术,用温柔逼回她的眼泪。

这种事对她而言很陌生,不管是前世今生,她都没有过这样的经验,两分迷茫、三分恍惚,她气喘吁吁地看着完事的男人,一看又入迷了。

她其实不太认同一见钟情,如果一夜情代表的是生理上的纡解,那么一见钟情应该界定为心理上的发泄。只是妤解、发泄,只是生物本能的某个活动,不必太认真看待的,但是她认真了……

因为心理加上身理的双重认证?因为憋在身体里面的“瘀塞”获得疏解?因为心口突然涌上的东西得不到正解……所以她认真了?

她试着用混沌脑袋寻找答案,很可惜,许是混沌得太厉害,因此当视觉接上他的脸,心……再度沦陷。

不知道钦,他明明是个大将军,她偏偏觉得他好可怜,他明明是个高冷酷哥,她偏偏认为他是得不到母爱的小男孩。

泛滥成灾的母爱让她很想立刻下床,为他做个松软香甜的大蛋糕,迅速将他心里的苦涩给通通排除掉,让她很想把脑袋里面那个跟“京城三姝”有关的大计划丢掉,专心玩起宅斗,让她与这个自己想要认真的男人来个一生一世、天荒地老、永垂不朽。

轻易改变主意并非好事,她很清楚,只是……手指轻轻抚上他的疤痕,莫名地疼痛袭上,分明伤在他胸口,怎地疼在她胸口?

古代医学不精进,没有美容胶和整型医院,由着伤疤一条条爬满他全身,狰狞的、扭曲地爬着,真是可惜了他的人鱼线和六块肌,现在他只能当脸部潘安,当不了大卫雕像。

他一把握住轻触自己旧疤的小手。

她抬眉迎上他迫人的视线,不禁皱眉,忍不住发问:“很痛,对吗?”

四个字,耳朵不好的一下子就闪过去了,可是他的耳朵很好,他听到了,他……不痛,是酸,他的心脏酸涩得很厉害。

从来没人问他痛吗?好像他的人生本该承受无数疼痛,让他以为苦才是人生正确的组成因素,他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是一条每个人都该经历的道路,从小到大、每天每刻他都是这样相信的。

他没想过向谁撒娇,他甚至认定这是宿命,所以他习惯吞苦咽痛,习惯用刻板的表情掩饰疼痛。

可是……她在乎了,在乎他痛不痛?

他不说话,只是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怀里的妻子,他把气氛给弄僵了,但她喜欢圆融、不爱僵化,所以她来说话。

“军队里没有好军医对不?你的伤没有好好养对不?你怎么这么傻,打仗时别一个劲儿往前冲啊,能躲就躲、能闪就闪,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闪躲立不了大功。”

“立功做什么,会比命重要吗?没了命什么都是假的。”

“不想我替你争个诰命?不想要荣华加身?”

“我要诰命做什么?是能让别人羡慕还是让人尊重?如果是羡慕,不必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如果是尊重,我宁可别人尊重的是我的品德而不是名头。

“至于荣华富贵,你不在时,碍于名声,我什么都不能做,可你回来了,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你信不信我能亲自把荣华富贵给挣到手?”

她这样自信、这样笃定,这样的……让他心动……

激动在心头翻涌,不爱笑的他控制不住地拉出一个大笑容。

粗粗的掌心抚上她的脸,她不要呢,不要他当人上人、不要他利禄加身,她说没了命什么都是假的,她在乎他的性命甚于他给的光荣。

“除了砍人,我什么都不会,你希望我吃软饭?”

当她是傻子啊,又不是没读过《京城三杰》,那么有野心的男人,日后还要把秦璋捧成皇帝的呢。

“如果你不嫌弃软饭口感不好,我供得起,你好好活着,慢慢吃……”

霸气的话没说完,他一抱住她,翻身覆上。

这个晚上,一次两次无数次的对战,他越战越勇,而她节节落败,却不能不硬着头皮上战场。

当兵两三年母猪赛貂蝉,可他身下的女子比貂蝉更貂蝉啊,怎能怪他想要直捣核心、全面占据?

目录
人气角色扮演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