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噩耗
和第一届的嘈杂纷乱相比,第二届大旗庄民团对抗赛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经过刘三房这个总教官的训练之后,绝大多数民兵都具备了最基本的战术素养,能打出像样的协同配合,甚至可以做出防守反击这种比较复杂的整体战术动作,而不是象上一次那样演变成为大规模的群殴械斗。
经过一番“激战”之后,“乙”字队最终以微弱的“点数”优势取得一场险胜,摘得这次对抗赛的桂冠,顺便把彩头揽在手中。
曾经在上一次对抗赛中获得冠军的“丁”字队惜败,夺得第二名。
训练时间最短的“戊”字队竟然得了个季军,看似有些意外,其实也在情理之中。因为这个队中全都是年轻力壮的棒小伙儿,得个第三名也是很正常的。
对于大旗庄的乡亲们来说,这个结果已经算是很不错了:不管怎么说,那片让人眼馋的水浇地都没有落在外人手中,而是留在大旗庄,这就够了。
而那些冲着奖金来的外村人也相当满意:平日里作训之时能赚钱了粮米,比赛的时候还能得到不菲的奖金,这么美意的事情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和那些因为得奖而欢天喜地的民兵相比,李吴山显然更加高兴:民团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战斗力,至少已经成长为一支事实上的武装力量。
付出了那么多银钱粮米和心血,不就是为了这个嘛。
但李吴山却知道一个铁一般的事实:已经拥有五个大队六百来号作战人员的大旗庄民团,看起来已经发育成熟,但却还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军队,而只能算是地方武装。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大旗庄民团还缺少一个最核心的东西——军魂!
民兵们能够快速成长,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利益驱使,这个民团其实就是李吴山用揠苗助长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民兵们根本就不知道为何而战,也没有核心的军事思想,就好像没有灵魂的傀儡一样。
大旗庄民团已经有了最基本的架构和组织度,和同时代的军队相比,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看起来很象那么回事,其实距离“强军”二字还相差甚远。
军魂的建立需要相应的思想建设和血火考验,军队可以速成,但军魂却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来。就算是李吴山再怎么着急,也是没有用的。
比赛过后,当场颁发奖金——这种事情必须立刻兑现,才能极大的调动民兵们的训练热情。当然,李吴山并不会直接把成堆成堆的银钱直接发给民兵们,而是使用布帛、粮米等物品抵冲。
自古以来,民间就很少真的使用银子和大堆的铜钱,而是在交易的时候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在乡民们的心目当中,粮食、盐巴、布帛这些东西就是比铜钱还要硬挣的硬通货,李大老爷给大家发东西,比直接给钱还要实惠一些——这样可以避免商人的盘剥。
领到粮米、盐巴、布帛的民兵们欢天喜地,一个个全都笑的合不拢嘴儿,那个民兵家属更是心满意足,盘算着如何才能进一步改善家里的生活水准。
颁奖环节结束之后,出手阔绰的李吴山李大老爷又抬出早就准备好的杂和面馍馍和风干的腊肉,还专门从酿酒作坊里拉来两车自产自酿的“高粱烧”,作为一种福利就地款待民兵们。
拿了奖金,还有酒有肉,这样的好福利哪里找去?民兵们全都敞开肚皮山吃海喝,仿佛一场狂欢盛宴。
在这场狂欢的过程当中,李吴山李大老爷当场宣布了一个重大的消息:每一个民兵大队的队长都会得到一个队总的职衔,每个小旗的旗长也会被任命为旗总,并且很快就会上报官府等待批准。
按照朝廷体制,队总是个从九品的武职,芝麻绿豆一般简直低的不能再低了,但是对于这些捏了一辈子老锄头的乡民而言,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这就意味着当官儿了。
作为民团的小头目,甭管几品官都不能拿到朝廷的一文钱或者是一粒米,但却相当于得到了一个朝廷认可的出身。哪怕这种任命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也让那些个刚刚“出民为官”的队长们有了种“平步青云”“一步登天”的荣誉感,这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
至于说更低一级的旗总,根本就没有品级,充其量也就算是官军当中的小兵头目罢了。但是对于这些乡民而言,却代表着升官的希望,只要肯卖力气好好干,说不准明年的这个时候也能混个“有品级的一官半职”呢。
从这一刻开始,李吴山就给了大旗庄民团一个自创的建制:分巡武备李吴山李军门自然是绝对是一把手,总教官刘三房是二把手的军事长官,下设五个从九品的队总和二十五个没有品级的旗总,一百多个小伍长,总算是象那么回事了。
这一百多个刚刚被李吴山提拔上来的军官无比志得意满,纷纷上来向自己的直属上司敬酒,搞的好像梁山好汉的分赃大会!
这场所谓的酒宴持续时间很长,一直到了暮色降临之际,作为校场使用的打谷场上依旧人山人海热闹非常。
就在这个时候,张寡妇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在人群拉起张大娃的手就走。
现如今的张大娃已是一名光荣的民兵,正式身份是大旗庄民团“乙”字队二旗四伍的士兵。这孩子对外宣称已十七了,其实真实年龄是十五岁,嘴巴上刚刚冒出一抹细密的绒毛。如同所有急于长大的少年一样,为了证明自己是条真正的汉子而不是孩子,咬着牙吃了几碗酒劲很大的“高粱烧”,脸色红的如同猴子腚,嘴巴里喷着酒气对自己的亲娘说:“干啥哩?俺还要和大家伙儿一起吃酒……”
“还吃个屁!”张寡妇高声的叫骂着,一巴掌拍在儿子的脑袋瓜子上:“再吃连命都没了,快跟娘回家去……”
不管怎么说张大娃都是民团的正式成员,平日里总是装的象个大人一样,现在被老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了一巴掌,落了个没有脸面,心中很是不忿,将身儿一扭挣脱了张寡妇的拉扯:“民团的事情还没有完,大家都没有走,我也不回家……”
“再不回去就净等着当死鬼吧,”张寡妇心疼儿子,再也顾不得掩饰什么,急赤白脸的大叫着:“辫子兵已经攻破了县城,眼瞅着就要杀过来了,赶紧跟我回家收拾收拾跑路要紧!”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忍不住的朝着南方望去。
昏暗的夜色当中,几点赤色的火光若隐若现,片刻之间就变得熊熊烈烈,生生的映红了半边夜空。
北运河沿岸的烽火台已经点燃了!
辫子兵真的杀过来了!
热闹喧嚣的打谷场上顿时鸦雀无声,死一般的沉寂。
早在今年的二月中,辫子兵就已经杀进了关,而且乡亲们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但却并不怎么在意,因为类似的事情已经历过不是一回两回了,早已司空见惯甚至变得麻木了。
自崇祯朝以来,清兵数次入关大掠,抢走很多人口、牲畜,每一次都杀的大明官军退避三舍,甚至有好几次直接就把京城给围了,真不是多么稀罕的事情。
因为清兵入关抢掠的次数太过于频繁,乡亲们已经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八旗辫子兵只会朝着人烟稠密的富庶之地进发,就算是京城附近出现一些人马,也不过是为了起到牵制的作用而已。虽然八旗兵和大明官军屡屡在京城一带鏖战,但大旗庄附近却是血火刀兵中的一方世外桃源,辫子兵从来都不会骚扰到这一片地方。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沿河十三庄距离北运河太近,辫子兵若是深入到这里来,很有可能会被沿河而上的勤王之师给拖住,会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战略局面。
以往的年份,辫子兵总是在深秋或者初春打破长城碍口,深入到关内大肆抢掠,这一次也不例外:清军兵分三路,西路从宣府直插晋西北,中路从瓦房沟一带深入到京师附近,东路则从将军石破关而入一路南下。
清兵的东路军曾经一度逼近香河,到大旗庄的直线距离不足一百五十里,但乡亲们却不怎么害怕,甚至没有太当一回事。根据以往的经验,清军肯定会在香河东部一路南下。事实和乡亲们所料想的完全一致,清军又按照往年的老路数朝着南边去了。
所有的这一切,全都是玩滥了的老套路,完全用不着担心。只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清军没有按照来时的路线原路返回,而是在饱掠一番之后直接攻打县城,然后沿着北运河朝着西边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李吴山腾的站起身来,一把揪住张寡妇的衣衫领子:“清兵真的奔着这边来了?”
张寡妇被李吴山那凶狠的眼神吓的一哆嗦,结结巴巴的说道:“千真万确啊,我看的真真儿的,整整十万辫子兵,铺天盖地的掩杀过来。巡河营的官军已经败了下来,正朝着这边撤退。得亏我跑的快,要不然呀,就回不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