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禹寻的成长
这所大学的学生公寓有好几栋, 还配备了一个食堂,在食堂里吃饭,比外面便宜很多。
当然, 就算吃的比外面便宜,也不是免费的,大学可不是贫民社区的公立学校。
而除了在食堂吃饭以外, 还可以自己做饭吃, 这里的学生公寓都是一人一间的, 每间学生公寓使用面积大概二十个平方左右, 一室一厅, 里面可以做一些简单的饭菜。
林禹寻在施文筝摆在小客厅里的折叠床上睡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大早, 他就起来了,先把自己被子铺盖收拾好放进柜子,然后又把折叠床收起来,然后他就去食堂买了两份早餐回来。
食堂的早餐比公立学校的免费早餐要好多了, 但种类差不多, 就是三明治汉堡之类,明显是外面的食品公司做好之后送到学校,然后学校这边再加热出售的。
这边的学校了, 基本上都这么干。
林禹寻在吃过早餐之后, 就提出要出去走走。
施文筝本想陪着, 但林禹寻拒绝了,他不好麻烦施文筝太多。
林禹寻花一上午的时间在附近转了转, 了解这个学校以及学校附近的情况, 又购买了一些食材, 回去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他顺道又去食堂买了一份午餐。
他出门的时候,程豪把他们所有的钱都给了他,一共两千五百美元。
这笔钱,他一分都不想乱花。
程豪打拳赚钱,他在外面舒舒服服地读书……他做不到这样,会觉得自己太可恶了。
他想要想办法赚钱,在不能赚钱的情况下,就尽量省钱,比如做饭,他可以自己做。
超市购买的食材基本上都已经经过了简单处理,把这些食物弄熟还是很快的,花不了多少时间,倒是可以省下不少钱。
而且程豪说了,人不能一直学习,中间总归要休息一下,锻炼一下,他决定把出门买菜当做锻炼,把做饭当做休息。
林禹寻回到施文筝的公寓的时候,施文筝还在房间里学习,他就把食堂买的套餐放在桌上,然后又拿出食材来做饭。
这儿鸡翅挺便宜,他就买了一点鸡翅,用来炖土豆,然后又炒了一个青菜,做了一个番茄蛋花汤。
后面两种菜,都是程豪教他的,他在家的时候,就常常做。
林禹寻把番茄汤和青菜做好的时候,土豆炖鸡翅已经发出香味来了。
虽然没有加什么调料,但鸡汤非常鲜美,这一锅子,炖地也就特别香。
“是什么味道?你买了什么?”施文筝打开卧室出来,看到桌上的炒青菜就激动了:“炒菜!”
林禹寻买的这种青菜,只是一种青色的蔬菜而已,这蔬菜还是施文筝在国内没见过的。
但就算这样,这也是炒青菜!
更别说林禹寻做的,并不只有炒青菜,他还做了蛋花汤!做了土豆炖鸡!
施文筝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你还会做饭!我都两年没看到这样的家常菜了!两年了!”
自打出国,施文筝吃的就一直是国外的食物。
他在国内都不怎么有机会吃肉,对吃汉堡之类的事情倒也并不排斥,但他对国内的米饭,那是非常想念的。
还有炒菜、蛋花汤……这些家常菜他也是看到就感动。
“你喜欢这些?那可以多吃点。”林禹寻道:“不过我厨艺不太好。”
林禹寻说着,就盛了一盘子土豆炖鸡翅给施文筝。
施文筝这里没有筷子,他用叉子叉了一块土豆放进嘴里,虽然被烫了却还是舍不得松口:“你的厨艺哪里不好了?你的厨艺特别好!太香了!”
林禹寻的厨艺其实很一般,毕竟他没有专门学过,而且在美国,他缺少各种调料,还找不到程豪想要的食材。
对程豪来说,林禹寻做的食物,真算不得多么好吃。
但施文筝是这个时代的人,他出来读书的时候,国内物资很不丰富,程豪在现代的时候喜欢的各种调料,在1980年以前的国内,其实也有很多是没有的。
当时很多人家里,就只有油、盐和酱油这三种东西。
同时,因为物资不丰富,他们做菜还做得清汤寡水的,绝不好吃。
施文筝家里算是条件不错的了,但他母亲做饭,也舍不得放太多油,炖鸡更是难得吃一回。
林禹寻的厨艺,对施文筝来说,已经非常好了!
现在就缺一样东西:“米饭呢?”
土豆炖鸡的汤拌在米饭里,他能一口气吃三大碗!文质彬彬的施文筝现在胃口大开。
“米饭?”林禹寻愣了愣:“我没有买米,今天就吃土豆。”
对施文筝来说,土豆炖鸡是一道菜,其实林禹寻是把它当主食的。
对他来说,这就是一道做起来方便,味道不错,还把主食和肉放一块儿的食物,跟汉堡没什么区别。
他端着自己的那盘子土豆炖鸡,就吃起来。
施文筝:“……”施文筝只能把菜当饭,吃了一顿。
他更想念米饭了。
林禹寻吃过饭,就跟施文筝借了书看。
处在陌生的环境,跟施文筝这样一个陌生的人相处,他其实有点不习惯,但当他开始看书,他就把周围的一切全都忘了。
等他知道他可以用施文筝的借书证去图书馆借书看,更是高兴。
可惜的是,图书馆这几天不开门。
第一天,林禹寻除了适应环境以外,什么都没干,但第二天……林禹寻主动敲响了公寓楼里其他学生的门,做了自我介绍,还表示他以后每天上午都会去超市买东西,他们如果有要带的东西,他可以帮他们带。
这所学校,是美国的顶尖学校之一,这里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学生,却也有其他国家的留学生,而这栋公寓里居住的,就大多是留学生。
虽然现在是放假期间,但留学生们大多不回家,也就在这里住着。
天寒地冻的,很多人都不愿意出门,听到林禹寻愿意帮他们带东西,不少人都心动了,甚至立刻就有人说了几样想让林禹寻帮带的东西。
林禹寻都记了下来,帮他们带了。
这件事,他告诉了施文筝。
“你是想要跟他们搞好关系?”施文筝道:“其实不用这样。”
“我是想跟他们搞好关系,兴许还有小费。”林禹寻道。
程豪说过,在大学里知识很重要,但人脉同样重要。
他现在不是正式学生,没有人会主动跟他交好,只能自己先出手。
至于小费……这边的人其实都不缺钱,他们给他买东西的钱多出一些来,他要还人家都是不收的。
当然,他看重钱,希望能以此获得自己的生活费,但目光也不会只放在这点钱上,相对而言,肯定是人脉更重要。
同时,真遇上傲慢无理的,他也不会搭理人家。
程豪说过,他们是平等的,而且尊严非常重要。
林禹寻说的不卑不亢的,施文筝看着他,突然有点敬佩。
接下来的日子,林禹寻非常忙。
他每天会出去两趟购买东西,还要在家里做饭,而其余所有的时间,他都用来看书了。
他甚至专门拿了一个本子,将书上的一些重点记下来,然后他出门买东西的时候,在路上也会看一看。
施文筝并不是内向的人,但到了国外,面对一大群跟自己肤色不一样的人,他还是变得不怎么跟人交流,同住在一栋公寓楼里的人,他大多不认识。
然而,林禹寻过来才没几天,竟然就能叫出路上遇到的绝大多数人的名字了,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只是因为他还没有跟对方交流过。
不仅如此,施文筝还发现,这里的人竟然都很喜欢林禹寻,连带着,一些原本跟他不熟悉的人,现在都会跟他打招呼了。
施文筝渐渐的,都不把林禹寻当孩子看了:“当初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直是程豪在说话,你都没怎么开口,我还以为你是个腼腆的人,没想到你这么活泼。”
“我一点都不活泼。”林禹寻道,他其实是害怕跟人交流的,甚至不敢主动跟别人说话,他更喜欢过的日子,是每天待在施文筝的公寓里看书。
但他不能那样做,他需要成长。
所以,他带着一点功利心,主动接触了这个公寓里的人。
但他又保持了本心,从不贪小便宜,也就把这感情维持下来了。
施文筝只当林禹寻是说着玩的,并未当真,林禹寻也没有解释什么。
他去银行给自己开了一个账户,然后在图书馆开了之后,把绝大多数的时间,花在了图书馆里。
他是黄种人,在这个大学里,他不是唯一的,但也是唯二的,他足够显眼,能让人印象深刻……林禹寻看各种各样的书,也观察图书馆里的人,鼓起勇气,主动询问学校里的教授各种问题。
程豪说过,机会要靠自己争取,想要申请大学,只发一封邮件人家可能看了就放一边了,但多找人家几次,让人家对你有了印象,他们兴许就收下你了。
在很多差不多的人里,他们肯定选眼熟的那个。
他努力表现,他也表现地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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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