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别那么说,哪来的投敌叛国?这可是香港!拉人去小日本的才是投敌叛国呢。”鹞子哈哈大笑,大概是想起了少年时光——当时间过去,曾经一切恩恩怨怨再难记得,只有纯粹的怀念。
这个时候山东、东北确实流行跑到日本去,也是走海路。
“你呢?”鹞子给付宏业点了烟:“你如今没再做顽主了,在干嘛呢——我这才回来就听说你小子发了大财!”
“你小子才发财呢?怎么就回来了?不做了?”付宏业笑着摇了摇头才说:“我现在就倒腾点儿电影票,有什么好电影,从柜台上弄点儿,再加点儿价卖出去,算饿不死人吧。”
其实就是黄牛...这年头一旦上新电影,电影票都是无比紧俏的。他说是这么说,其实赚的不少。当然了,这些在这个年代都算是灰色产业,好在也不是前些年了,倒腾点儿电影票而已,被当场抓住估计也就是拉回警局警告两句,了不起了拘留两天。
确实不算什么。
“还说我投敌叛国?你这是挖社会主义墙角啊!”鹞子狠狠抽了一口烟,又笑:“我为什么回来?人离乡贱,以前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现在也知道了!外头漂了几年了,就想着回来。”
“回来后做什么营生?”付宏业关心了一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说!”
鹞子‘嗯’了一声:“心里有个念头了,不过最近先不忙,休息过这个冬天再说。这几年在外头实在是太累了,赚钱是赚钱,但也是提着心做事——现在才知道还是小时候幸福,啥都不知道就什么都敢做,一点儿不带怕的,现在没有那样的胆气了。”
见到老朋友、回忆往昔,这真是一件很妙的事情。其实当年两人绝称不上什么深厚交情,但这次再相见,寥寥几句话,就是不一样——只有和少年时就认识,有着差不多少年时代回忆的人才能如此。
“你是要去找你表弟小超吧?我和你一起去,说起来当年那个总跟在你后头的那个小不点儿也长出息啦?居然能赌的夜不归宿...找到人之后再接着聊!”鹞子这样说着,收拾了东西,和看场子的说了一声,就和付宏业一起踏入了风雪中。
在另一个场子里果然找到了鹞子,按照道理来说来场子里逮人,这是大忌!但付宏业在各处都有些面子,再者说了,他表弟小超确实一直输,早就拿不出钱来,都是借钱或挂账了。担心输的太狠弄出什么事来,看场子的人巴不得他现在就走。
把垂头丧气的表弟送上公共汽车,付宏业就懒得管了——他又不是他亲妈!
“走!找个地方吃饭!”付宏业说着就拉鹞子往自己常去的馆子去。
馆子不是什么名饭馆,但饭菜都做的不错,而且是很少见的凌晨以后还营业的饭馆(这年头凌晨以后还营业的饭馆,即使是在北京那也是有数的)。想当年,到处刷夜的孩子们可常常去那儿啤酒、凉菜瞎对付!
也是巧了,一进去就碰到一熟人,罗松!
当年鹞子他们那一群孩子常常去他家刷夜来着,因为他家爸妈都下狱了,哥哥姐姐要么去了农村,要么去住单位宿舍,家里就他一个人!那段时间他们是真的扰民,都成了周边一害了!
不过就现在来说,付宏业可能和罗松更熟一点儿...也是鹞子被关进去后熟悉起来的。
罗松依旧是戴着一副眼镜儿,见到鹞子感慨的跟什么似的,连忙拉两人同一桌:“这顿一定哥们儿请,谁都别抢!”
“现在做什么呢?”鹞子给他让了烟。
罗松抽了一口,看着烟气往上飘,笑了一声:“有什么做什么呗...鹞子你...就进去大概不到一年吧,我爸妈就回来了。也没说怎么处理,至少不用蹲监狱了。后来给安排了街道长做临时工,一个烧锅炉,另一个打扫卫生。”
“难为他们能做这个了,都是拿笔杆的...不过那之后我也有人管了,渐渐少和三儿他们一起了。现在我在工厂里上班,混日子而已。”罗松摆摆手。“哟!看来我们中间出了一个工人兄弟!就你又红又专了。”鹞子是拍腿一笑,指了指自己和付宏业:“红叶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我是‘投敌叛国’,就你还坚守不动摇!行!哥们儿敬你一杯!”
罗松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等到付宏业笑了一会儿给他解释,他就也跟着笑了起来。
鹞子又跟他打听以前那些朋友的事,罗松也一一说了。这些人有好的,也有如今过的不好的。很多人只是少年时疯狂了一把,后来就渐渐回归了‘正轨’,比如罗松自己。但有的人直到现在依旧是当年的样子,只是这条路能混出个人样的少,多的是胡混过日子。
“对了,还有张萍萍,鹞子你还记的她吗?咱们共同的女朋友。”说起这个又是相视一笑。
“你都想象不出来,张萍萍居然这么能!你...那之后她就扒上了另一个顽主,后来也是叫的出名字的圈子了。不过后来经过了一件事,也被关了进去,大概呆了一两年才放出来。之后她就不再混了,找了个二婚头结婚了——那个人也是个进去过的,所以也没谁嫌弃谁,现在应该住在京郊,上次有人去京郊看赶集,还看到她和她爱人摆地摊呢!”罗松说起那些曾经的朋友也是停不下来。
鹞子听了笑的不行:“哈哈!她现在都做‘贤妻良母’了?不错!真不错!以前哪能想到这样的事!那个时候她自己说的,要是得嫁人,专心伺候一个男人,她宁肯去死——她妈妈的日子她是不肯过的!”
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的,鹞子忽然就说起了毛思嘉,他问:“你们之后还见过她吗?”
说起这件事他有些摇头:“当时年纪小,不干什么好事儿,看到好东西就想要,肯定把人给吓的不轻...现在想想,其实挺混账的。”
他后来因为当初抢劫伤人的事去了清河农场,有了足够的时间去想曾经做的事情。这才觉得当时的自己就像是脑子一热上头了,很多事情都是自己头脑清醒时不会做的。
罗松摇头:“我就跟着你见过她一面,说真的,都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后来哪来的机会见人家?”
“我最近见过她一面。”干了半杯啤酒,付宏业闷闷地说:“她...她现在读大学呢。”
“哦...”鹞子答应了一声,然后想了想:“我记得你当初是真喜欢她,差点儿为了她和我干架?事后没拍她一道?”
“她都讨厌死我们这些小流氓了,我怎么敢去找她...她现在都结婚了。”说到这里,付宏业深深吐了口气。
鹞子却大笑:“这都怎么回事儿呢?当初那些姑娘们一个个的都结婚了?”
罗松附和:“那肯定啊!当初那些姑娘都二十好几三十上下了吧?这个年纪不结婚,那不成老姑娘啦?咱们男人就不同了,还不用那么着急。”
“说真的,漂亮是真漂亮,我去南方这么几年,也是见过漂亮姑娘的,好几个比电影明星都不差,但还是毛思嘉最漂亮。”其实不一定是毛思嘉最漂亮,只是她在青春里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记忆是能够美化一切的,让青春时代经历的东西变得无可比拟...他其实没见过毛思嘉几次,但她就像是青春里很短暂的一个美梦,也足够记得半辈子了。
每当回忆少年时代,总是要想起一回的。
“谁说不是呢...上次见她,就和以前没什么分别,只是更漂亮了...一点儿看不出来都是结了婚的人。”付宏业又点了一支烟,抖了抖烟灰,像是想起了什么。
“怎么可能一点儿变化都没有?”鹞子断然摇头,他知道时间的力量,十多年都过去了,曾经的青春少女变成家长里短的琐碎妇女。就算是依旧年轻漂亮,那漂亮也不对味儿了。他只当是付宏业昏了头了,这才这样说。
吃完这顿饭,三个人站在门口,准备各回各家...都是在北京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再相聚了。
“毛思嘉?”付宏业刚要走,还没走了,就看到饭铺门口正在停车的一对小夫妻。而这声‘毛思嘉’也引来了鹞子和罗松的侧目。
“嗯?啊!是你啊!”毛思嘉觉得真巧,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和付宏业打了招呼。
于是鹞子就看到了那个姑娘,怎么说呢...直到这一刻他才相亲付宏业说的话——她确实没有变化,非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只是更加漂亮了。
今天毛思嘉穿了一件雪白的羊羔皮大衣,里面的毛衣是白的、裙子是白的、紧身绒裤是白的,连鞋子都是奶油白里衬细绒的皮鞋。头发分了两股梳鱼骨辫,到了耳后变成三股辫,梳好之后又一折。
最后绑上香槟色的宽缎带...完全就是旧时代里大小姐的打扮。
说真的,这种穿戴都有些不合时宜了,既是这年头少有这样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也是因为年纪——旧时代这样打扮的大小姐也不会是已经结婚,二十几岁的‘妇女’。
但因为是毛思嘉,所以一切的‘不合时宜’就都不存在了!
鹞子看着她,觉得少年时代的梦都有了‘理所当然’的意味——如果是为了这样一个姑娘上头,那好像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也不觉得是当初的自己太毛头小子了。事实上,换现在的他看到这样一姑娘,肯定还是想上去搭讪的。
“这是你朋友吗?”路灯下的女孩子确实好看极了,这样说话的时候甚至有一种娇憨。
付宏业刚想介绍,鹞子就已经点头了:“是,是红叶的朋友。”
暗暗的,他对付宏业摇了摇头...他不想红叶介绍他,如果要介绍他,那就难免牵扯出当年的事。说真的,那肯定不是什么好的回忆...虽然这都是他自己做下的事,应该起手不悔的,但有些事哪有说的那么简单。
他知道自己的人生注定和眼前这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没什么关系,然而即使是这样,他也不想在她面前有个坏印象——以前那个调戏她的小顽主,就永远存在于久远的记忆中吧,最好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
付宏业在那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自然不会多这个话。
“你们好...对了,这是我爱人!”她指了指旁边一个穿空军皮夹克、戴空军帽的高大男人。空军夹克其实也是军装的一种,但这个款式的皮夹克直到几十年后依旧流行的很!事实上,在这个年代,这也是男青年梦寐以求的‘时装’。
集合了军装、帅气、稀少等等特质,真实太难得了!
在皮夹克十分难得的年代,空军皮夹克对于想要得到的人来说也就是想想而已。
很眼熟啊...正是当年那个打断了他们打架的人,付宏业想到毛思嘉说的,正事那次的事促使她和她爱人熟悉起来...心里的复杂感受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打过招呼之后两边各自走,毛思嘉和孙继东进了饭馆,付宏业、鹞子和罗松也要回去了。
背后传来毛思嘉的轻声抱怨:“你最近也太喜欢摩托车了叭!这又不是很远,还要骑摩托车出来吗?好冷的,你摸摸我的脸,戴口罩、帽子、围巾都挡不住风!”
然后是男人的笑声——说真的,付宏业完全理解他为什么要笑。虽然是抱怨,但如果是这个姑娘来说,又怎么会厌烦呢?只会觉得真的太喜欢了。
她无论做什么都很喜欢。
如果孙继东知道付宏业此时所想,大概也会觉得两人是‘不约而同’了,他确实是这样想的。让毛思嘉坐下之后,他就摸了摸毛思嘉的脸...果然是凉凉的。
点了几个热乎乎的菜,孙继东才道:“中午太阳还挺好,电影看完了之后才飘雪的。”
“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毛思嘉气鼓鼓的,觉得自己真是太难了,进一步耍赖:“又不是我让天上飘雪的!非要骑摩托车出来的是你,难道不是你的问题吗?”
孙继东轻轻叹了口气,虽然是叹气,但并没有一丝一毫负面的情绪:“是、是,都是我的问题。”
“我觉得你真的越来越敷衍我了...”毛思嘉嘀嘀咕咕,但嘀咕完了之后自己都觉得太‘作’了,于是也跟着笑了起来:“最近情绪真的是怪怪的,弄得脾气变坏了,总觉得特别心烦哦...”
“是吗?”孙继东倒是不觉得毛思嘉脾气变坏了,她所谓的变坏就是更容易爱娇吗?那倒是还不错。
天空细雪还在飘,屋内暖气很足,一会儿就不冷了。
第119章
北京的这个冬天并不久,等到正月里欢欢喜喜忙忙碌碌一通,再等到毛思嘉和孙继东都上学了...突然,某一天里春天就到了。阳光明媚、春暖花开,大家都脱下了厚重的衣裳,改穿薄一些的春装。
当然,也有一些没有相应春装的人依旧穿着冬装,如果硬要穿那种轻薄的春装,很可能会感冒呢——春天的天气并非是一个样子,初春还很冷,而到了暖春就能穿很薄的夹衣,甚至稍厚的长袖单衣了!
这个时候可不是几十年后,什么样的衣服都有,衣柜里的衣服常常多的穿不完!对于挑衣服的人来说,只会想起刚买的衣服,至于去年压箱底的,说不定就再也不穿了!这个时候的衣服对应各个季节,能够做到有的换洗,这就算是非常好的条件了!至于再细节到同一个季节分不同的衣服,这样的人家也有,但非常少!
如果是农村,一般人家常常就是冬装穿到快入夏!中间连个过度都没有!也就是北京了,条件稍好的人家比较多,这样的事才不常见。
毛思嘉穿着白色筒领衬衫、宽松的鸡心领深蓝色针织马甲,边缘上还织了红色、白色的细杠,十分学院风。下面则配黑红格子毛呢短裙和黑色紧身绒裤(类似光腿神器),脚上踏的是暄软的白色回力鞋。
背着羽毛球球拍的袋子,和孙继东说说笑笑地回家。今天是星期天,学生休息。他们刚刚和约好一起打羽毛球的朋友打了一场羽毛球,这个时候才回来。
孙继东也是适宜运动的穿戴,手上还拿着一件十分宽松的灯芯绒外套,鲜嫩的奶油色,并不是从脖子下扣到衣摆,而是只在胸下位置钉了三颗扣子,领口很大,像个瓜子形。另外袖子也颇像灯笼袖,穿在人身上是松垮垮的,
这当然不是孙继东的衣服,而是毛思嘉的。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是挺冷的,这个时候刚刚运动过,又有了户外明媚的阳光,身上出了汗自然就脱了下来。
经过简易楼前的空地,发现同一栋楼好多邻居都在晒太阳,其实也是聚在一起闲话——起因是修车摊儿摆在了这儿,趁着阳光好洗衣服的主妇翻出了之前坏掉要修的鞋子、衣服什么的,鞋子自然是给修鞋匠,衣服一般得自己缝补。
除了一些必要用到缝纫机的,大家都乐意带着针线活儿到太阳底下一边晒太阳聊天,一边做活儿,说说笑笑一点儿也不累地就把活做了。
事实上,就算是缝纫机的活也不用担心...修鞋匠的老婆针线活做的极好,据说是个裁缝,在街道办的裁缝店做事,不过平常私底下也会接私活儿...这当然是不符合规定的,但如今也没谁会闲的没事儿说这不对。
虽说这年头女人大多还有一手针线活儿,也算是传承了以前的女红。但总有人不会啊!就算是会的,也不见得人人都做的很好,或者有时间有精力去弄这些!所以像修鞋匠老婆这些人就有了事做。
修鞋匠的老婆帮人做衣服还欠点儿火候,但改衣服的手艺是到家了!
所谓改衣服,其实也是‘穷’闹的!一件新衣服由新穿到旧,这年头缝缝补补是常态,这轮不到修鞋匠老婆这样的人动手,谁家主妇都能做(毛思嘉也能做,只不过没做过而已)。但有些人家讲究体面,同时又节约,就有改衣服这样的事了。
比如旧衣服翻新,哪怕是几十年后,染色工艺进步极大,再加上大家很少有衣服一穿再穿,依旧有晒掉色、洗掉色的情况发生,这年头这样的事就更常见了。
衣服掉色了就得里外翻个个儿,这样外面看起来就像是新的一样。
另外,有些地方破了,不是直接逢补丁,而是给补好后再加个兜儿,绣个图什么的,看上去是不是好很多?
又比如衣服短了,要接衣袖、接衣摆。自家做没有相同的布料,只能接‘花袖子’不说,手艺也不过关,很难做到隐蔽。而专门吃这碗饭的人不同,人家就能做的□□无缝,愣是看不出来。
至于袖子破的不能想办法了,直接裁去做短袖,领子磨破了掉个个儿...这都不是事儿!
这样的事在几十年后普通人都很陌生了,实在是离大家的生活太远,这样的常识与手艺都成了‘无用’。但是在如今,是众多主妇的必备技巧呢!生活就是这样的...如果不是这样,就算是大城市居民也很难在物资极度缺乏的年代保持看上去的体面。这就是巧做安排!
见到毛思嘉和孙继东回来,大家都打招呼。主要是他们两个年轻人,和街坊邻居相处很少有锱铢必较的时候,如今又正是上大学的学生,更少见利益冲突...甚至人家将来大学毕业,前程好着呢,更是有意结交,如此一来,人缘真是极好的!
和他们差不多的还有医生、售货员等家庭,都是能惠及街坊邻里的职业,大家自然欢迎。
“小孙和小毛是去打球了啊?”一个比孙继东大了五六岁的大姐朝两人招了招手,这位大姐是居委会的人,和毛思嘉关系不错...其实就是客客气气往来,因为居委会的关系交集多一点儿。
“嗯嗯!”毛思嘉点头,凑过去看她怎么改衣服——这件衣服的领子已经磨的很薄了,差一点儿就要破了。只见大姐将领子拆下来,然后掉了个个儿,后面几乎崭新的布就掉到了前面,原本前面磨薄掉色的那一面就藏进了后颈下面的领下。
这是一件夹衣,所以领子也是有夹层的。
这样一弄,一点儿痕迹也没有,毛思嘉‘哇’了一声,嘴上对大姐的手艺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