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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猎魔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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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菜鸟猎魔人陈旭

时间:下午三点多

地点:年久失修、废弃多时的地窖

任务:找到被人遗忘在这里的一枚金币

任务评价: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任务了,还不如去隔壁除鼠呢

“我的朋友买了这个地窖,”

委托人说话的时候眯着眼睛,

“他很喜欢艺术,虽然只买过一幅画。

5英尺宽、4英尺长的帆布画:黑色的。

背景也是黑色的。

你如果在晚上看,也许还能看到几条细长的对角线。”

委托人的冷笑话完全没有让陈旭笑起来,

“他是我来往最久的朋友。

他很成功,是皮肤科医生,喜欢艺术。

星期一,我去看了那幅画。

他星期六买到手的,连着地窖一起入手的,觊觎了几个月后才终于赞够了钱。

这幅有黑线条的黑画。

以及这个地窖。

我进去看了看,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一枚金币不见了。”

委托人终于说到了重点,陈旭精神一振,差点就醒了过来,

“我希望你能找到我的那枚金币,那是我父亲给我的二十五岁生日礼物,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

因为在同一天,他死于急性心肌梗死。”

画风突然就很奇怪了的说。

陈旭拿着手电筒,腰间的是“大名鼎鼎”的温彻斯特,被人可以截断了。

身后背着祖传的银剑“湖中女士”,据说曾经被人刺入了最后一位“湖中女士”的胸膛。

前者是银剑的名字,后者应该指的是“湖中仙子”,能许愿的那种。

但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

“当湖中女士杀死了湖中女士,帝国便会迎来它的末日。”

一个骑士创建的帝国,最终毁灭在了另一个骑士手中。

当然,这和陈旭要做的事儿无关。

他正在埋头找金币,也许就在某个角落里。

然而找了半天,一直找不到那枚金币,只找到了一本有点破旧的书。

拍掉灰后,发现封面上写着《地下世界》。

翻开书,第一页就写着:

“我是个猎魔人,我不卖东西,不会打铁,不知道怎么治风邪入体,我是个猎魔人。”

风邪入体?

为什么一个猎魔人会知道这个词儿?

“我只会消灭各种害人精,杀死吸血妖鸟和幽灵,靠这谋生。

也许我应该去世界边缘,那里可能会更欢迎我。”

第二页画着一幅地图,一个叫做“百花之谷”的地方,它在地图上被人刻意标了出来。

地图下面写着一句话:

“没有人找到过这里,没有人从这里回来过,就连它是否存在都一直是个谜。”

百花之谷?

世界边缘?

带着好奇,陈旭继续往后翻。

第三页到第十五页都是各种关于草药的知识,这很奇怪。

第十六页,也就是最后一页,则是一个配方一样的东西。

最上面写着“试炼”,最下面则写着:

“只有活下来的人才配成为猎魔人。”

假设,这配方弄出来的东西,会死人...

或者这根本就是事实,这是致命的东西?

同时,也是能让人成为猎魔人的东西?

陈旭开始质疑自身:

“那么我是怎么成为的猎魔人?”

当然是靠做梦。

废话,这里是梦境,一切皆有可能。

但这么说就很出戏,会让陈旭一下子醒过来,这就不好玩了。

得换个说法,比如陈旭是个失忆症患者,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成为的猎魔人。

也许他压根不是什么菜鸟猎魔人,他可能曾经身经百战,直到膝盖中了一箭。

谁知道呢?

也许某个岩龙摔下来的时候压到了他的脑袋,压迫了什么神经,他把往事儿全都扔进了回收站,一股脑儿的全忘了。

往事总是带有神秘感,尤其是在人们回忆往事的时候,总能想起一些原本并不存在的细节。

然后惊呼:

“原来我那时就有这样明智的想法。”

不愧是我。

然后感慨自己活得越来越不像自己,好像现在过得有多么多么不如意一般。

总之,陈旭现在就在想:

“我失忆了吗?”

这听着可真新鲜。

那么,什么是猎魔人呢?

他们是拥有非人力量的“施法者”,他们是杀戮专家,他们几乎没有人类的感情,他们在消灭怪物的过程中变成了另一种怪物。

有时候,猎魔人也会猎杀猎魔人,把对方当怪物一样杀掉,然后去领赏金。

猎魔人也会被普通人杀死,这并非不可能的事情。

这片土地,其实满目荒芜,野草蔓生,凶险暗藏。

当陈旭走出地窖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也许根本就不存在这样一枚金币,并不存在这样一个委托人,他需要找个地方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

陈旭骑上自己的马,哦好吧,其实不是马,是一头水牛。

水牛向着远处走去,谁会管远处是哪里。

夜晚的森林其实并不安全,但再危险的森林,猎魔人也能安然无恙。

因为没有什么,是比人心更险恶的。

陈旭是个猎魔人,他认为自己是个猎魔人,现在也不是什么菜鸟而是老手。

失忆的老手。

从水牛背着的袋子里取出一袋马奶酒:

“这是从哪儿来的?”

那个委托人给的定金。

如果找到那枚金币,委托人好像说的是:

“你喜欢猫吗?

鸟也行。

只要你找到了我的金币,猫或者鸟,都可以。”

“一只猫头鹰可以吗?”

“当然,”

委托人很自信地说道,

“它是鸟,不是吗?

只要它是鸟,就完全没有问题。”

然后这也不是马奶酒,这里面装着的,好像是“热水”。

“源源不断的热水,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定金了。”

陈旭带着好奇,试着倒了一点出来,确实是热水。

温度适宜、一点也不烫手的热水。

陈旭想到了那个羊角杯,能一直倒出各种美酒,那个利维亚人的最爱。

在某个夜晚,他骑着一匹黑色的马,闪电般消失在了地平线尽头。

“这里是梦境的世界,我竟然睡着了?”

陈旭终于意识到,他做了一个不怎么好的梦。

但清明梦没有持续多久,陈旭便猛地睁开了眼睛,他差点扭到了脖子。

手机早就自动关机了,没电了,天亮了。

陈旭伸了个懒腰,感觉自己睡了个好觉,梦里的一切都记不得了。

也许还能记得一匹黑色的马,还能记得夜空下的森林,还能记得一枚金币被他扔向远处。

不对,这个肯定不记得了。

陈旭起身的时候,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今天又是平凡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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