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背景,对本书有爱之人,可以看下
我觉得这个世界十分混乱,中世纪的战争和骑士,十七八世纪的文化风俗,二十世纪的宗教信仰观,甚至还有雅典城邦时代的政体制度。
说得好听点是架空构建,说得难听点是大杂烩吧。
多米尼克大陆,取拉丁文里“属于神的土地”这个意思,它其实和神学院的“多明尼卡”是同一个单词,读音稍稍有些不同。多米尼克更加口语化,而且比较多的用做女性的名字。多明尼卡更加正式,出现在宗教演说中的频率也比较多,所以我用它做神学院的名字。
有大地母亲这样的说法,那大陆的名字自然要用多米尼克了。
大陆的名字也说明了这是一片信仰神的土地,和中世纪教皇国拥有无上权威一样,各个国家的国王必须接受教皇的冠冕,才算是神授君权,这样的国王才名正言顺。其中例外的是小说中故事发生的国度樱兰罗帝国。
多米尼卡大陆类似于欧洲,而樱兰罗帝国脱胎于英国,只是它的国土比英国广阔许多,即使是殖民时代最鼎盛的日不落帝国时期。小说里樱兰罗帝国的三大行省跨越了亚热带,温带,亚寒带,寒带,极地气候,所谓喜拉雅雪顶的审判之光,自然就是地球上永夜的极光了。
因为孤悬于海外,樱兰罗帝国要有些不同,教廷对它的控制力没有那么强,帝国的军队甚至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和教廷的神威力量圣钥骑士团开战,如果说百年战争之前,樱兰罗帝国的皇帝还会在名义上尊重教皇在俗世的至高地位,但百年战争之后,烈金雷诺特家族的海军把教皇国的海上力量直接抹杀在樱兰罗海峡,那么樱兰罗帝国的高层人物看待教皇国的时候,就没有了敬畏。
这在所有的骑士,都必须首先是一个信徒的其他国家,完全不可想象。
神在世俗的力量,还不如我们的海军,这是烈金雷诺特家族的骄傲,也是樱兰罗的骄傲,骨子里一直流淌着高傲血液的帝国军人,如同堕落天使萨麦尔,路西菲尔一样,不肯臣服于低于自己的存在。
所以在樱兰罗帝国,因为信徒的数量很大,让这个宗教还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帝国高层绝对不会像多米尼克大陆上的教国一样,以立法的形式规定所有国民都必须信仰教皇国头顶那个唯一的神。
很让我觉得亲近的是,樱兰罗帝国的红衣大主教,一直由本国的皇帝,或者贵族议会任命,或者选举产生,而不是由教皇派遣。这就像梵蒂冈企图任命中国教区的主教,但我们的领导人一直强硬地拒绝,“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樱兰罗帝国的高层显然也这样认为,宗教不能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
也只有在樱兰罗帝国,这里才存在宗教信仰自由,如果是中世纪,甚至是十七八世纪的欧洲,这都很难想象,所以我说这是二十世纪的宗教信仰自由观了。
像艾格博特先生这样在帝国学术界拥有无上地位的大学者,是一个无神论者,公然地宣扬无神论,这在其他地方绝对是异端,渎神者,会被教廷烧死。
没有宗教压迫,让樱兰罗帝国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等等更加容易发展起来,学术繁荣的后果,让樱兰罗帝国最高学术奖梅林奖,也成了多米尼克大陆最权威的学术奖,类似于诺贝尔奖。
似乎从很多方面都可以显示出帝国对神权的淡漠,梅林,这个历史上最著名的魔法大师,用科学系统的观点解释神术,并且建立独立的研究,学习程序,创造出“魔法”这个词汇,来指代他了解的所谓神术,这个狂妄的魔法师,宣称“魔法才是神之左手遗留在人间的真正圣钥,所谓的神术不过是自称始祖的家伙借用神的名义,想要抬高自己的伪装。如果一定要说魔法和神术有什么不同,那好吧,我承认,这是我从神之右手里抢来的东西”,他是教廷最应该烧死的异端。
然而樱兰罗帝国官方却很乐意用这样一个人物的名字来命名帝国最高荣耀的学术奖。梅林在马克斯威尔大帝建立樱兰罗帝国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不同于追随征战的烈金雷诺特家祖先,梅林更像是皇帝的引导者,指引他如何成为一个君主,并且用魔法力量为皇帝解决了一些超自然的问题。
樱兰罗帝国悬于海外,本土统一稳定,向外扩张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情,百年战争之后,樱兰罗帝国和多米尼卡大陆上教皇领导下的教国,在军事上达到了微妙的平衡,樱兰罗帝国没有把握征服整片大陆,却也不担心这些教国有力量跨越樱兰罗海峡攻入本土。
这种平衡和自信,来源于安德烈公爵率领的帝国海军,西方世界最强大的海军保证了樱兰罗海峡的安全,同时也是帝国扩张最锋利的剑刃,在加布里尔三世的旨意下,安德烈公爵常年征战海外,这给了陆斯恩一个机会,一个代替可怜的安德烈公爵,扮演体贴妻子的丈夫,怜惜女儿的父亲角色。
当然,我不认为陆斯恩和罗秀,会发展成父女关系,那么以后的剧情就太邪恶了,会让我有罪恶感,因为我是一个高举伦理旗帜的伪卫道士,这种事情坚决要打击。
海外殖民地,成为樱兰罗帝国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这些殖民地上的种植园,出产的香料,茶叶,宝石甚至让脚步遍及各个大陆的埃博拉商人眼红。
除却多米尼克大陆,还有其他几块大陆上有高度发达的文明,尤其是东方文明云秦云周大陆,出产的丝绸,瓷器,让多米尼克大陆上的贵族们认为是世界上最华美的奢侈品。
埃博拉人占据的新月大陆,虽然经济繁荣,但宗教信仰混乱,多神教,一神教的争端带来动乱和流血,这里也是教皇虎视眈眈的一片土地,他认为这里的人民都在等待皈依。如果能够收复整片新月大陆,成为新的神权领地,这位教皇就能够在历史上留下最荣耀的功绩,获得和始祖带领传道的十二圣徒一样的地位。
野心铸就罪恶,贪婪滋生邪恶,黑暗隐藏于光明背后,那怕是打着救赎和皈依的旗帜,黑暗献祭依然是连天国副君,光之君主米迦勒都厌恶拒绝的仪式。
但东扩失败,在新月大陆传道无所进展的教廷,为了达成教皇的荣耀,绞尽脑汁,想尽了一切办法。
在欧德修凡克家一位女童的洗礼仪式上,负责主持洗礼的某位教廷高层,赫然发现女童的小腹,的位置上有一个圣钥标记。
这个原本应该象征神圣的标记,被教廷根据日经经文“遭难之後必获欢欣,旷野和乾旱之地,必然欢喜。沙漠也必快乐。又像玫瑰开花。必开花繁盛,乐上加乐,而且欢呼。圣徒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华美,必赐给他。人必看见始祖的荣耀,我们神的华美。行走于世间,邪恶盛开之时,身负钥匙标记的女人,将是圣徒之母,必诞生荣耀”解释为,这个女童将孕育流淌圣徒纯洁鲜血的后代,可以用来驱逐邪恶。
女童被取名为克莉丝汀,意思为始祖的门徒,这个名字代表着至高的荣耀,让教廷认可俗世之人取这样的名字,不只是因为欧德修凡克家族的势力,还有教廷阴谋的味道在里边。
既然是始祖门徒,为了传道大业,就算流尽鲜血,牺牲一切也是理所当然,这是教廷的逻辑,也让罗秀在一出生就背负上了成为教皇野心牺牲品的命运。
陆斯恩在这个时候,见到了挣扎的克莉丝汀。
有着伟大母性光辉,她对女儿的爱超越了信仰,抓住命运赐予的荆棘,克莉丝汀夫人和陆斯恩签订了恶魔的契约。
我们的故事,在骄傲的罗秀把红茶泼在芬格尔斯小姐秀发时开始了。
我不知道翻译体是什么,大概是很让人赞叹的一种文笔吧,我可能写不出来。传统西幻,我有个大概的理解,大概我也写不出来。dnd规则见鬼了,我混沌的脑子连自己的人物卡也会写的乱七八糟。
所以,这只是一本某人高喊着“宠幸我吧,主人”口号,自娱自乐的东西。
另外,关于魔法,我最近正在构建相对严密的魔法规则,那些脱胎于空间几何,微积分,解析几何,欧几里德空间,罗切夫斯基空间的复杂定义,十一维空间超膜理论,还有各种数学模型,光看名字,已经让理科残疾的我头晕目眩了,更何况我还在试图了解,并且用来解释魔法,天哪,我疯了。
第十六章中,罗秀用小女孩的方式诅咒陆斯恩,后者这样解释:“诅咒术在神术中的正式名称就是神罚,它在魔法中可以被期望效用曲线理论解释,五百年前冯?纽曼和摩根斯坦在诅咒效用不确定性的基础上,运用魔法推论和方程工具,建立了不确定条件下对目标人选择进行魔法效果的框架,不过这种理论是将诅咒的发生概率不确定性和目标不确定性合而一体,虽然提高了诅咒的魔法效果发生概率,但还是有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直到阿罗和德布鲁将其吸收进瓦尔拉斯均衡的魔法框架中,成为处理不确定性魔法的分析程式,进而构建起近代微魔法领域并由此展开了概率,方程,魔力元素在内的宏伟而又优美的魔法丰碑。”
就是这样的东西,里边许多理论用在魔法上,确实能够解释问题,并且给我不错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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