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纵马奔腾
扁舟落水时,只轻盈地溅起小水花。
沉默的船夫将他们载到岸边,楫棹再轻轻一划,小船便滑过水面,逐渐远去。
“走吧。”敬闲说,拉住了路迎酒的手。
他以肉身去往阳间时,有呼吸心跳,手也有着人类的炽热。而现在变回鬼魂,掌心都是微凉的。
挺奇妙的感觉。路迎酒心想。
不过,这才是敬闲的真正模样。
漫步林地间,光线稀疏而下。
不同于人间,鬼界的天光色泽多样,时而是隐晦的紫,时而是灿烂的红。树叶在变化多端的光线中闪着奇异光泽,片片透亮,纹理清晰。
而天气也是多变的。万里无云和狂风骤雨,竟然能在短短几秒钟出现。
出了森林便是一片厚实的长草地,暗绿色的海潮在阳光下发着光,一望无际,疯长的草如被褥、如皮毛、如绸缎,简直想让人在上头打滚。
——黑毛团子就是这么做了。
它在草堆中滚来滚去,一眨眼就没入了绿浪中,路迎酒只看见一道水纹般的波动远去,转了几圈后又猛地回来,嗷呜嗷呜地扑进他的怀中。
他正要感慨此处的好天气,极远处的山脉却被闪电劈中,雷声轰轰。
阳光被云浇灭了。
天地漆黑一片,风低掠过草地,压得它们抬不起头,左右摇摆,不同色泽的绿轮流翻涌。
敬闲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七十二骨油纸伞,稳稳撑开,拦住他和路迎酒。
那伞外表朴素,却将电闪雷鸣隔绝在外,伞下自成一方小天地。路迎酒只觉得潮湿的风吹得舒服,雨点滴答落在头顶,颇有几分雨中漫步的写意与浪漫。
他们并不赶时间,慢慢走在风雨中,欣赏自然的壮阔。
路迎酒说:“鬼界和我想象得太不一样。”
“以前这里也是荒原,随便挖出一抔土,就能见到白骨。”敬闲说,“直到后来,我开始搞绿化了……”
路迎酒:“……”
他感慨道:“敬闲,你真的是个基建鬼才,鬼界捡到宝了。”
敬闲笑说:“也就鬼界的上几层风景比较好了。越往下的环境越恶劣,根本搞不了美化,全是刀山火海。”他扬手一指,“所以我经常回来上几层休息,再往那个方向走,就能看到一个度假小屋和马厩。”
“你养了马?”路迎酒问。
“嗯。”敬闲回答,“而且,有两匹你肯定记得。”
路迎酒:?
他跟着敬闲的脚步,穿过茫茫草地,等越过一片小丘陵了,天气再次放晴。
敬闲收了伞,抖落伞面晶莹的雨珠。他拉着路迎酒的手绕过最后一个小坡,小小的木屋立在一汪碧蓝的清潭旁。
木屋和古时的建筑相仿,并没有特别之处。旁边就是围起的马厩,几匹皮毛油光发亮的马正在慢条斯理地吃草。
马匹的外形与普通骏马并没有区别,除了有些生了鬼角,有些踩着幽火。它们听见脚步声,抬头见到敬闲,抖着耳朵打着响鼻,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敬闲走上前,抚过它们的皮毛。
其中有两匹马,一匹枣红色一匹纯黑色,对他的态度分外亲昵。
路迎酒也觉得它们眼熟。
仔细回想……
记忆回到百年前,他与少年行过江河湖海时,胯/下骏马便是这两匹!
这一刻他心中感慨又温柔。没想到那么多年过去,等它们逝去了,敬闲还将它们好好养在了鬼界。
他走上前几步,那两匹马闻见气味,侧着脑袋用明亮的眼睛看他,很快便发出了欢鸣。
它们也还记得路迎酒!
路迎酒走几步上前,摸过它们顺滑的毛。两匹马侧过头使劲蹭他,使劲打着响鼻。
它们不懂收敛力气,蹭得路迎酒的东歪西倒的。他笑说:“好了好了,我也很想你们。”
敬闲拉开马厩的门,它们俩就昂首走出,膘肥体壮,一身皮毛在光下发亮。
敬闲抚着它们的脖颈,同样眉梢带笑,和路迎酒说:“等你身上伤好了,我们去赛马吧——就像是以前一样。”
过去,他们不知多喜欢漫山遍野地跑马。
输赢对半开,都是棋逢对手。仔细想来,人生中最难得的就是这种畅快淋漓的潇洒。
路迎酒不在的这些年,敬闲喝酒,时时想起。
路迎酒却笑道:“不必等那么久。”
说完他飞身而起,轻轻松松就乘上黑马,抓住那乌黑如墨的鬃毛,一拍马身:“驾!”
黑马长嘶一声,扬蹄电光幻影般冲了出去!
敬闲一愣,同样翻身上马,枣红骏马不甘示弱,紧追不舍。
远处又是一望无尽的草原,漫无边际。两匹马一前一后地狂奔,肌肉线条漂亮得宛若刻刀凿出,乌云般的鬃毛飘逸,蹄下踏碎狂风。
阳光灿烂,不过几息过去,又是一声雷鸣。
他们一头撞进了细密的太阳雨中,雨丝洋洋洒洒,浸润了林木,浸润了野草,浸润了漫山遍野、狂野生长的自由。迎面的风吹起衣袖,玄衣与白袍翻滚如云。
心中快意、潇洒与豪放交织。
梦回百年之前,也是这样大好的山河。
飞跃过清澈透亮的溪水,敬闲一拍马脖子,枣红马嘶鸣一声,肌肉寸寸绷紧,竟然又是提速了几分!
距离拉近,它逐渐追上黑马的步伐,很快与黑马只差了小半个身位。敬闲和路迎酒几乎是肩并着肩。
前头开阔,路迎酒一甩缰绳侧头看去,正正好好与敬闲对视。
两人的眸色一个浅棕如琥珀,一个乌黑似长夜,此时都映着明亮的天光,都带着灿烂的笑意,哪怕是世界最瑰丽的宝石也要逊色。
随后黑马再次加速,将敬闲甩在身后。
这两匹马本就是日行千里的好马,来到鬼界后,就更是不知疲惫。
就这样纵马狂奔了不知多久。
一直奔跑至黄昏,路迎酒才勒马,逐渐慢下脚步。
这是一个小小的山坡。
夕阳正往地平线坠落。
枣红马站定在他身边,敬闲率先跳下马,冲马背上的路迎酒伸出手,笑道:“你赢了。”
路迎酒鬓角带了薄汗,被他牵着下马,然后被拥了个满怀。
敬闲用力抱着他,直接抱起他转了几圈,然后亲上去。
鬼怪不用呼吸,但路迎酒还在微喘呢,哪里挨得住这阵仗?很快就亲得受不了了,勉强推开敬闲,有些狼狈地笑道:“别亲了别亲了,再亲我就喘不过来了。”
敬闲这才作罢。
两人坐在草坡上,慢悠悠地谈天。骏马埋头吃草,时不时耳鬓厮磨。
就这样一直到了星辰漫天。
路迎酒的语调带上困意,回答敬闲的时候,都是一顿一顿的。
最后他脑袋一歪,靠在敬闲的肩头半梦半醒。
周围寂静,敬闲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几秒钟,低声说:“躺下再睡吧?”
路迎酒含糊应了一声。
于是他们睡在柔软的草上。
路迎酒抱着敬闲,很快睡着了。而敬闲极其轻柔地抚过他的黑发,隔了一会,也缓缓闭上了眼睛。
鬼怪不需要睡眠。但就像之前无数次那样,他陪路迎酒入梦。
但是这次,他不再梦见那荒芜的雪原。
一夜好觉,直到天明。
之后的两日,他们乘马慢悠悠地走过鬼界。
不知是否得益于他半人半鬼的状态,路迎酒的伤好得很快。
敬闲比他操心多了,每天坚持关心他各种伤口的愈合情况,直到所有的伤痕都消失无踪了,才松了口气。
而周围的景色万千。
果然如敬闲所说的那般,越往下,阴气就越浓郁。再没有草长莺飞的浪漫,取而代之的是肃杀的壮阔感。
黑水翻滚,怪壁嶙峋,或是炎炎望不见尽头的火焰山岳,或是冰寒永冻的漫漫雪原。鬼怪与妖兽厮杀,从未见过的魂魄蝙蝠般簌簌飞起,海中的水鬼成群出没,眼中闪着猩红光芒。
一路走走停停。
终于在数日后,两人抵达了鬼界的十三层。
敬闲在这里有个宫殿,虽然不大,但是极其精致,屋内满是宝石,床铺柔软得好似天鹅绒毛。
他们在这里休息了一天。
第二日早晨,敬闲去喂了两匹马,回来就看见路迎酒坐在窗边,眺望远方。他宽大的衣袖在窗沿散开,白得干净。
身边放了一瓶花酒,喝了小半,杯中盛光。
“在看什么呢?”他走过去问,亲了亲路迎酒的侧脸。
“没什么。”路迎酒笑说,“只是在想事情而已。敬闲,我在想……”
他停住了。
这种状态对他来说是很罕见的。
敬闲没有追问,静默地坐在他身边,同样看向窗外。
良久后路迎酒开口:“我在想,我应不应该留在鬼界。”他揉揉眉骨,“这种半人半鬼的状态,对我来说可能是最稳妥的结局了。只要我不回人间,我就没必要再担心天道,和你也能永远在一起。”
“但是啊敬闲,最稳妥的结局,一定是最好的结局么?”
他轻叹一口气,苦笑道:“我觉得我可能是太贪心了。你努力了那么多年,才把我平安带到了鬼界,我却还想着回去。”
“平心而论我对人间还有很多的牵挂。不论是亲朋好友,还是刚刚起步的事务所,还是生而为人的认同感……”
“而且预言中的那场、最浩大的百鬼夜行,还是会出现。天道没能如愿,恐怕还会从中作梗,我怕节外生枝,害了更多人的性命,终究还是放心不下。”
路迎酒揉揉眉骨,继续说:“如果我躲在鬼界,恐怕才是真正的输了吧。”
“但是要怎么对抗天道,我也没有具体的想法。唯一的思路是,那个在博物馆的阵法。”
那个阵法能让人通往鬼界。
而路迎酒回忆起过去后,意识到了,这实际上就是他和楚千句研究的阵法。世家在这数百年中,进行了许多的改良,但本质上还是一样的。
其中一项改良就是,新阵法需要八个驱鬼师才能启动。
他在那临海大桥上,在那烧毁的车上,见到了死于火灾的张皓空——他在前去展开阵法之时,被天道的侍从袭击了。
但是,张皓空朝桥边一指,给了路迎酒提示。路迎酒才注意到,原来鬼界之门已经开启。
也就是说,尽管不知道过程如何……
阵法确实成功了。
其中的疑问还太多。
路迎酒不解其意,但直觉告诉他,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如果追查,那就是他手上最好的线索。
他思路是这样:首先找到另七个驱鬼师启动阵法的位置,再往下追查。
可这也意味着,他必须要回到阳间。
说这话的时候,路迎酒一直没敢去看敬闲的神情。
敬闲会是什么反应?
路迎酒胡思乱想着。他知道敬闲绝不可能生气,也不会责怪他,但哪怕是再细微的失望,再隐晦的难过,都会让他心里刀割一般的疼。
哪怕敬闲表现出半点反对,他可能都会放弃这个念头。
他别着脸,看向窗外,觉得刚才喝的花酒简直在胃里燃烧,烧得他坐立不安。
而几秒后,他的手却被敬闲轻轻拉住了。
敬闲的手依旧带着鬼怪独特的微凉。路迎酒微微动容,这才回过头。
敬闲认真地看着他:“嗯,我明白的。”
他又说:“鬼界与人间,在地理位置上是大致对应的。张皓空所在的大桥附近,对应鬼界是一片乱葬岗。他在阳间布置了阵法,那么我想着,或许在鬼界有相应的迹象。”
“这些天,我已经派了神官过去。乱葬岗中果然出现了阵法的痕迹。”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鬼界找到另外的七处痕迹,对应到阳间,就能定位阵法了。这样你哪怕回去阳间追查,危险也能大大减小。”
路迎酒微微睁大眼睛。
敬闲亲了亲他的手背,继续讲:“我派了三千神官,无数厉鬼无数妖兽,大大小小数万只小鬼,还有一只走私来的地狱三头犬,这些天一直在鬼界搜寻。很快就能找出痕迹了。”
“之所以没告诉你,是因为你之前伤没好,不想让你操心那么多。我从来没有想让你永远留在鬼界。”
“天道和世家没有权力让你死去,我同样没有。‘活着’是你生命的一部分,谁也无法剥夺。”
他看着路迎酒。
对方的皮肤在阳光下,被一袭白衣相衬,干净得像是透明的雪。他的眉眼是精致的,宛若被工笔细细描出,温和而美好,哪怕是再挑剔的人都会失语。
——就像是初遇那日。
少年敬闲刚结束一场屠杀,漫不经心地戏弄最后一个猎物。他隐约察觉到了路迎酒的到来,觉得有趣,跌坐在地上假装受害者模样。
路迎酒确实出手了,“救”下了他。
少年扑进他的怀中,抬眼看去,面前人一身衣衫仿佛采撷了新月色泽,一双眼眸中没有恶意,没有对他一身血雾的厌恶,唯有调侃与笑意,明亮到不行。
但敬闲瞬间明白了:路迎酒早看破了他的一切伪装。
而他依旧将他拥入了怀中。
如果说,路迎酒的眉眼叫他怦然心动,那么这一眼更像是灵魂的震颤。
一见钟情。
从此为他所向披靡。
敬闲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但不是现在,现在的你依旧该活在人世间。”
“所以,等找齐那阵法了,我们再一起回人间吧。这场决战我们会赢的,我们还会有很多纵马山河的日子。”
一时路迎酒心中震颤。
他不知该说些什么,任何语言都是乏力的,都是苍白的。
千言万语、诸多感慨凝聚成一句“谢谢”,和一个深深的吻。
这个吻带着花香,带着酒味,带着难以自已的情动。
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衣衫滑落,肌肤相触。
“你知道么,”敬闲沙哑地在耳边说,“我特别喜欢你穿白衣,从见面的第一天就念念不忘。那时我觉得你像是从山间走来的神仙,实在太好看……现在我喜欢看你穿,也喜欢看你脱。”
呼吸愈发急促,路迎酒被压到床上,闷哼着,松松抓着敬闲一缕垂下的黑发,一袭白衣雀尾般扬开,好似霜雪。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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