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回国(二)
下了飞机之后,楚凌云只扔下了一句:“叫李岚来接你,我晚上去你那儿。”就坐上了专程来接他车,扬长而去,留给伍轻歌一个黝黑的车尾巴。
把一起出去玩的女女朋友就这么丢在机场门口,只有这个彻头彻尾的大沙猪才做的出来!
伍轻歌偷偷抱怨道,只是在想到女朋友这个字眼的代表的含义时,脸上不禁有些发烧。
虽然对自己站在机场门口和无数人争夺偶尔的一辆空出租车的处境有些头疼,但伍轻歌也知道楚凌云公司那头肯定是出了大事,否则他们也不会这么急三火四的飞回来。
想到他临走之前特地留下那句疑似关心的话,伍轻歌不禁扬起了嘴角。
虽然他的语气听起来更像命令,但是看在他为她着想的份上,伍轻歌决定忽略掉这点小细节。
心里这么想着,某人的嘴角不自觉的翘的更高了。
她这一笑不要紧,却引来了旁边一对男女的注意,当然,这注意的含义就不同了。
“看什么呢?”女人脸上分明写着“我很不爽”四个大字。
如果是个机灵点的,这个时候就应该赶紧的安抚明显已经处于暴走边缘的女人,但男人显然不在此列。
“美女”男人有些心不在焉的回道,随即反应过来,赶紧补救:“没,我是说我没看什么。”
“哦?”女人此时平淡的声调一如暴风雨前的宁静:“有Dcup吧?”
男人下意识的回答道:“不对,怎么也有E”说到这儿男人猛地反应过来不对,一扭头,果然看见女人那张尚算精致的脸已经呈现一个不规则的图形
“啪!”一声脆响,再看过去的时候,男人脸上已经多了一个巴掌印。
“好啊你!我在旁边你就敢把眼珠子掉到别的女人身上,你眼里还有没有我”
看得出来,这女人是个爆脾气,点火就着,还烧得挺旺。
好奇似乎是国人的天性,就像好戏开锣一样,人来人往的机场门口不一会儿就聚集了不少人。
而以伍轻歌此时的小身板,很快就被挤出了圈外。好在以她的身高加上脚下的5cm高跟鞋,还是可以傲视大多数人的。反正她现在也招不到出租车,索性站在外围看起了热闹。倒不是她有多爱看别人吵架,只是让她站在这儿干等也没什么意思不是?
那个拉开架势的女人似乎有很强的表现欲,见到引起周围人的注意非但没有就此打住,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那男的显然是个重症“气管炎”,被人指着鼻子骂竟然一声不吭。
“兄弟,这女的真够辣的。倒豆子似的,都不带打奔儿的。”站在伍轻歌前面的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对他旁边的人说道,听口音像是东北人。
“是啊是啊,”接茬的男人年纪看上去稍大一些,操着一口上海式的普通话,非常权威的说道:“我跟侬说,这女人不是做Sales的就是做公关的,不然就是搞外交的,瞧这口才,这么半天都不带重样的,抑扬顿挫侬知道啥意思吗?就是说这样子的”
伍轻歌听他说的夸张,还挺煞有介事的样子,心中闷笑不止,倒也听的津津有味。
听了一会儿,伍轻歌眼角余光瞄到有出租车靠过来,赶紧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
开门,上车,关门,动作一气呵成。
她坐在后座笑望了那些因为没抢到出租车而面带惋惜或嫉妒或不忿的人一眼,心中暗自庆幸:幸好穿了一双跟最矮的鞋
“鹏丽公寓。”愉悦的声音不难听出,此时某人心情很好。
“好嘞!”司机答应了一声发动了车子。
这时,没抢到出租车的其中一人对身边的人疑惑的说道:“刚才那个女人我怎么看着那么眼熟。是不是在哪见过?”
旁边的人揶揄道:“那种美女,我看着也眼熟啊,嘿嘿!”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真的觉得那个女人很眼熟。”一副急于解释的样子。
闻言,另一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正色道:“我知道,我也真的这么觉得。”
看似安慰,揶揄的意味却更浓
在两人旁边,一个个子不高的男子偏头看看说话的两人,再低头看看手里打开的钱包。
这是一个很精致的女用钱包,红色滑面的皮革上零星的嵌着几颗碎钻,和男子另一手中拿着的红色镶碎钻的手机很有些相得益彰,尤其是上面的碎钻,连大小都差不多。
而在打开的钱包里,那透明夹层处赫然是一张居民身份证。
男子看着身份证上的照片,囔囔自语道:“竟然是她,这下发了”
“师傅,我们这是往哪儿走?”这好像不是去鹏丽的路吧?更像是往上海老区开的路。
“小姐,你不是要去老区的彭立吗?这不是正走着嘛,我可没绕你的路,老哥我开车这么多年,从来不干那绕远坑人车钱的缺德事,不像有些人”
伍轻歌一脸黑线,赶紧出声打住司机的话头道:“师傅,我要去的是浦东的鹏丽,大鹏的鹏,美丽的丽”
伍轻歌有些无语,实在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种误会。开车去上海老区的彭立即使不把堵车时间计算在内,也要一个半小时以上的时间,一般人在面对这么长的车程时,多数都会选择地铁。
而这位司机大叔显然没有把她想成是一般人
看着司机挑头往回开后,伍轻歌一想,绕了这么远的路,再加上刚才等了半天出租车,这到家时间肯定要晚上不少。而这个时候,李岚肯定已经知道了自己回国的消息,以李岚的一贯作风,一定会估计着自己的到家时间给家里打电话查勤。
与其让她到时候找不到人,不如自己现在给她打个电话报备一声好了。
这么想着,伍轻歌伸手想从包里拿出手机给李岚打电话。
结果一摸,手机没摸着,却在皮包的底下摸着一个钢笔长短的大窟窿。
伍轻歌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犯三只手了==!
她急忙检查了一下背包,除了一包面纸以外,其他的东西都没能幸免于难,包括她在巴黎街头买的一个银质笔架都没能幸免于难。
钱包和手机丢了都好说,损失的只是一些现金,无关痛痒,就是证件有些麻烦,但是这些事自有李岚搞定,用不着她自己心烦。但是那个银质的笔架丢了她却真的很心疼。那是她在以前常去的手工艺品店买的,是一个瓶盖大小的纯银鸢尾。东西倒不值什么钱但是贵在精致,而且那家店的手工艺品都是一式一份,绝对没有重样的,她就是再想买个一模一样的,都买不到了。
伍轻歌郁闷的将破了个大洞的背包扔在座位上。一抬头就发现司机正鬼鬼祟祟的透过后视镜看她,大概是猜到了什么。
是了,钱包被扒,她现在可是身无分文,不要说车资,连打个公用电话的钱都欠奉
“师傅,我钱包和手机丢了,”为了让司机能专心开车,她干脆说出来:“能把你的手机借我用一下吗?”
司机有些不愿意,在伍轻歌说是打电话叫朋友来付车资之后这才慢吞吞的把手机递过来,边递嘴里还不忘碎碎念:“长话短说啊,话费很贵”
伍轻歌微不可察的皱了皱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此时挑眉的表情,像极了楚凌云。虽然眼睛被太阳镜挡着,但她这一挑眉整个人的气质都跟着变了。
司机本来还要絮叨几句,但是一见此时的伍轻歌没来由的心里打了个突。顿时噤了声,手上紧紧捏着的手机也不自觉的递了过去。
伍轻歌接过手机后不禁有些好笑。自己明明是在跟别人借东西,怎么搞得好像理所当然似的?看来真是近墨者黑,近楚凌云者不讲理啊!
其实,关于这一点她倒是错怪楚凌云了。她现在这样倒也不全是因为受了楚凌云的影响。更多的是因为她现在的身份所致。
虽然她现在算是隐退状态,但是在隐退之前,她的身份可是炙手可热的当红女星,说她是演艺圈“一姐”也不为过。
而身为当红明星,她不管到什么场合都如众星衬着的明月般无可避免的引人瞩目,她无时无刻都必须注意着自己的言行,小心翼翼的维持着得体的举止。想她刚刚醒来时,也是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了这种生活,而能够坦然面对各种含义不同的视线则是花了更多的时间。
但是人类一向是最能适应环境的生物,她本身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成为“尹芳菲”的时间一久,一切的不适应都随着一点一滴的改变而潜移默化成了一种被根植到潜意识中的习惯。不管是意味不明的视线,还是优雅却有距离的微笑,她都已经形成了一种本能。
这就像巧克力的“回火”,开始的时候可能会不小心烤硬掉,但是时间一长,身体就会自己记住回火的每个动作,牢记巧克力每个沸点的温度。
时间一长,这气质自然也有所改变。加上前段时间她突逢大变,让她整个人像是经过了隆重的洗礼一般,气质中更是多了几分沉稳,少了几分懵懂。
现在的她,无疑是自信和从容的。
而与其说,她是受了楚凌云的影响,而变得像他,不如说是她自己身上多了些与楚凌云相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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