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路遇青红父,赠我手电筒
第124章路遇青红父,赠我手电筒
“姐,你快回去吧,不用送了,我自己回招待所就行了。”
“好吧,那你路上小心点啊。”
“知道了,姐你回去吧,明天我再来找你。”
“好,真是太谢谢你了,真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有什么谢的,咱们是亲姐弟,都是应该的。行了,回去吧,我走了!”
好不容易把姐姐劝回去后,曹志强才推上厂里给他配的自行车,在姐姐曹佳佳的目光中慢慢离开。
因为天黑,路不好走,所以曹志强没有直接骑自行车,而是推着自行车慢慢走,准备到大马路上再骑车。
正好,推着车走一走,一路上也好想想心事。
目前看来,一切都挺顺利。
这除了多了自己这个强力外援外,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姐姐跟姐夫都想走。
没错,其实在曹志强来之前,最害怕的就是这俩人不想走,那他就没辙了。
还有,大概是现在的宁静,让曹志强的心也冷静下来,他开始真正的考虑了一下自己此行的所作所为。
或者说,他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为什么要帮那个亲姐姐。
虽然之前呢,曹志强对自己说,找亲姐跟姐夫过来,是为了多点可靠的帮手。
可实际上呢,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这年头,亲儿子都未必靠谱,更别说旁系的亲姐姐,以及更远的亲姐夫了。
最重要的是,不说自己这个穿越客了,哪怕是前身,跟那个姐姐也十几年没见了,双方就算又感情,十几年过去,也早就淡了。
所以从现实角度看,或者从功利角度看,曹志强此行根本是多此一举。
那曹志强为何不远千里,花费大代价过来,还要花费更大代价把姐姐姐夫一家接回京城呢?
“是报恩吧,或许是良心?
总之,我用了你的身体,重新活了一次,那我觉得,我有义务帮你姐一次。
如果真的不管不顾,这确实有些让我良心难安啊。”
是的,直到现在,曹志强才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内心。
他之所以过来,根本不是什么姐弟情,只是不想让自己的良心难过。
虽然曹志强总是说,好人不长命,好人没好报,可实际上呢,他在本质上还算是一个好人,他的良心也没有完全被狗吃掉,还是剩下那么点的。
曹志强既然穿越过来,借体重生,那他觉得吧,就不应该完全不管这个身体的那些家庭关系。
就比如这个曹佳佳,严格来说,她才是曹家唯一的幸存者,所以曹志强觉得自己有义务拉她一把。
他这么做,不为了谁,只是为了让自己觉得好过而已。
只是曹志强在穿越前,就也算是个年轻人,并不是那种性格定型的中年人,还有些口谦体正直,因此他才下意识的回避自己做好事跟报恩的想法,下意识找了一堆功利性的理由。
比如找姐姐跟姐夫回来,可以帮自己忙,更可靠等等,这都是他为自己好心办好事儿而找的借口。
之前,他一直自己骗自己,直到事情进展顺利,又借助这片宁静的夜色,他才幡然醒悟。
“但求心安而已,反正不过举手之劳罢了。”
“当然了,要是亲姐一家烂泥糊不上墙,我也不可能扶姐到底。”
“说到底,也要他们自己争气才是,不过目前看来还不错,至少还都有脑子,就不知道以后会如何了。”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好歹是自己现在的亲戚,能拉一把是一把。”
“如果他们真的智商在线,想必应该知道该如何取舍,如何把握住我这个机会。”
“所以说,自己真是个好人啊,我还以为我的良心早就没了呢。”
想到这里,曹志强忍不住笑出声。
可就在这时,忽然一个声音从前面传出来:“谁?”
紧接着,一道手电筒的亮光打过来,打的曹志强有些眼睛挣不开,下意识的拿手挡在眼前。
等曹志强适应了亮光,顺着光亮一看,却忽然愣住了,下意识的开口:“青红爸爸?吴泽民?”
没错,刚刚拿手电筒照自己的,正是之前见过的,那位拦住瘸腿男人的短发中年男子。
本来曹志强就觉得他长得有点眼熟,自从见到青红之后,立刻就认出来了。
这个中年男子,不就是青红的父亲吴泽民吗?
“咦?”那个拿手电筒的男子,也就是吴泽民疑惑的看了看曹志强,“你是谁?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是这样。”曹志强直接道,“曹佳佳你认识吧?跟您夫人在一个医院,她是那里的护士。”
“曹佳佳?护士?”
吴泽民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点点头。
“哦,你说的是曹护士啊,她的确跟我是一个厂的。
然后呢,她确实跟我爱人是同事,都在我们厂的职工医院上班。
而且啊,我们也都住在一个地方,两家离的也不远,大家以前还一起吃过饭呢。
还有,我记得曹护士的爱人姓夏,夏思明,是吧?”
“没错!”曹志强笑了笑道:“夏思明是我姐夫,我是曹佳佳的弟弟,亲弟弟。”
一听这话,吴泽民走进曹志强,仔细看了看曹志强:“你是曹护士的亲弟弟?奇怪,从没听说她还有个弟弟啊?”
“那是因为我们十几年没见了。”曹志强微微一笑,“我跟我姐都是北平人,当年我姐过来后,就一直没回去过,我那时候小,也来不了。
这一次呢,正好我被派来这边的赤光厂做调研,就顺便过来探望一下姐姐跟姐夫。”
“哦,这样啊。”吴泽民点点头,“那感情好啊,一家人能团聚见面,很好嘛。”
紧接着,他又狐疑的看着曹志强道:“不对,就算这样,之前我们又没见过,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还有,你又怎么知道我女儿叫什么的?”
早有准备的曹志强微微一笑道:“因为之前我姐姐的邻居家有人上门闹事,很多人在吵架,我跟姐姐也出去看过。
那时候呢,我也在场,我亲眼看到您拦住了一个腿脚不太好的大叔。
因为我都不认识你们,所以我姐姐就在旁边给我介绍了一下您的情况,还说了顾叔叔家的情况。
至于您女儿,您女儿当时也来了,我也看到她了,她当时穿一个红毛衣,戴兰套袖,一头短发,对吧?
青红这个名字,也是我姐告诉我的。
我不光知道青红,我还知道顾叔叔家的女儿叫小珍呢。”
“哦,原来是这样啊。”吴泽民这才面色有所缓和,“唉,见笑了,刚刚让你看笑话了。”
曹志强笑了笑:“没什么,我反而觉得叔叔您之前的做法很对,而且很明事理。
在那种情况下,的确要先把人拦住,先把孩子找到才对,继续在那吵下去,除了弄的大家都下不来台,根本毫无用处。
对了,您这么晚才回来,是帮着去找人了?
是帮忙找那个跟人私奔的小珍?也就是您女儿的好闺蜜?”
“闺蜜?哦,对,是闺蜜。”吴泽民点点头。
“人找到了吗?”曹志强问。
“没有,要找到人,我还用这么晚一个人回来么?早跟老顾他们一起回来了。”吴泽民摇摇头。
说到这,吴泽民叹口气:“你说这小珍也是,好好的一个姑娘家,招呼也不打一声,直接就跟个臭小子跑了,弄的我们大人都……算了,不说了,跟你说不着。”
说到这,吴泽民摆摆手:“既然你是北平来的,还是曹护士的弟弟,那我可要提醒你一下啊。
这边的情况跟北平可不一样,路可特别不好走的嘞。
尤其是天黑以后,潮湿路滑,路灯也暗,更不好走。
还有还有,这里还有不少地痞流氓,你一个生面孔的外地人,一个人走夜路,一不小心遇到那些坏人,弄不好要出问题的。”
紧接着,吴泽民把自己的手电递给曹志强:“那,这手电给你,起码有个光,不容易迷路。
而且这手电筒上,还有我们新兴光学仪器厂的名字,能发手电筒的,基本都是我这样的老职工。
所以啊,真要是有本地小流氓出来拦你路,你就把手电筒上的字给他们看看,他们一看这字儿,就知道你是我们厂的,一般就不会动你了。
总之,你是外地人,还是早点回去歇着,别到处乱走,这边不比你们京城,晚上乱着呢。”
曹志强接过手电筒,抬头问吴泽民:“手电筒给我了,那你怎么办?”
“没事儿,我这都到家了。”吴泽民一摆手,“我家就在附近,这边的路我也熟,我闭着眼都能到家,你是外地人,不熟路,别出点什么事儿,还是你拿着用吧。”
曹志强眨眨眼:“那,您能让我认认您家门吗?以后好还你手电啊?”
“不用那么麻烦。”吴泽民摆摆手,“回头你给你姐姐就行,她会还给我们的,毕竟她跟我爱人在一个医院,抬头不见低头见。
行了,别说了,趁现在天色还不算太晚,赶紧走吧,早点回去,别出来了。”
说完,吴泽民就背起双手,一步一个脚印的离开了。
一直等吴泽民走远了,曹志强才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手电筒,摇了摇头,轻轻叹了口气。
“这么看来,其实青红爸爸人不错,只是一面对自己的女儿,就变了一个人,完全成了专制的代名词。
真要算起来,青红的悲剧,至少有一半以上是你这个当爹的责任。
由此看来,大叔你的本质不坏,只是钻了牛角尖,害人害己罢了。
所以说,多谢了,大叔。
哪怕为了今晚的这个手电筒之恩,我也不会让你们家青红出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