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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主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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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浴缸里面的水已经彻底凉掉。他在水里面泡了一晚上,已经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是被冻醒的还是自然清醒过来的。他扒住浴缸的边缘站起来,从冰冷的水中脱身的一个刹那,浴缸里的水被他带起来,再哗啦啦的泄洪一样的淌下去。他从旁边的毛巾架上抓下一条浴巾,草草裹在身上,光着脚出了厕所。

绿水城的温度和这座城市的犯罪率一样,一年四季都是居高不下,当身上水迹被擦干之后,皮肤一点点回暖。白山坐在床上发呆,床上还随意的扔着昨天换下的衬衫和牛仔裤,散乱的堆叠在一起。他抬头撩一眼挂钟,他是一个对于时间精确到秒的人,所以给他准备的房间里面必定少不了“钟”这一重要的元素,五点四十七分。他不喜欢看手机上的时间,固执的认为手机屏幕上显示出的时间都被剥夺了它们本身具有的难能可贵的重要特质,那种一分一秒的连贯的,不间断的流失,以及它的公平性与残酷性:时间不因为某一个人或是某一件事而拉长或者缩短任何一个微毫,它只是这样漠不关心的以它固有的速度向前走,秒针,分针,时针,转过一圈又一圈。

老爷子一般会在七点钟准时出现在楼下花厅吃早餐。按规矩他必须在老爷子下到花厅之前出现,等着老爷子入座,然后请安。毕竟他这次从南美回来,一别三年多,这一点礼数还是该尽的。

白山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数自己的脉搏。在平静的时刻,人类的脉搏也像钟表一样稳定而可靠。但是在其他的一些时候脉搏会乱,变得激烈而疯狂。这是肾上腺素的作用。要是没有肾上腺素的话,他自己已经指不定死了有多少回了。白山现在很放松,处于一种半睡未睡的状态,思绪和灵魂各有一半脱离了躯壳,飘荡在半空中,以一种超脱的视角俯瞰着躺在床上的这个人,在一个更高的视角俯瞰着这座城。他们看出什么来了吗?还没来得及看出什么东西来,那一半一半的思绪和灵魂就被牢牢附在躯壳之上的他们各自的另一半拉拽了回来。

白山睁开眼睛,与此同时墙上的挂钟准确的指向六点。

还是这么灵敏。白山笑了一下,坐起来打开衣柜。

柜子里是成套的罗列好的西装,浅灰色,藏蓝色,黑色,石青色,银色,格式的布料,羊毛,金丝绒,混纺还有提前熨好了,叠得整整齐齐的各式衬衫。老爷子做的生意真是充满暴利的一行,随便打开他这座大宅的哪一个房间哪一个衣柜估计都能看到这么多的衣服。关键在于每一套西装都价格不菲。白山看着一柜子的衣服,微微有些咂舌。

更见了鬼的是他要在将近三十度的天气里穿着整套西装去面见老爷子。老爷子在的房间从来不开空调,他会让下人把窗户全部都打开,让自然风吹进来。“亲近自然有益于身心健康。”老爷子总是这么说。

白山取出一套浅灰色的西装。因为这一套看起来布料最薄。

他一粒粒的系上纽扣,看着穿衣镜面前的自己。衣服毫不意外的很合身,白山的身材劲瘦修长,其实很适合穿西装。他打开衣柜的另一扇柜门,拉开隔层的抽屉,里面摆着盘好的各种领带和皮带。他随手拿了看得顺眼的花色,系上领带和皮带。暴徒穿上西装就像戴上镣铐,优雅的皮囊下面罩着“蓄谋已久”四个大字,连攻击力都翻了倍。白山看着镜子里的斯文败类,最开始都没有认出自己来。南美洲的生活实在是太操了。不过现在他又回来了不是吗?白山对着自己露出一个满意的笑。

六点十五,白山离开房间出发去老爷子吃早饭的花厅。

其实,关于衣柜,白山弄错了一些事情。不是每个人住的房间里面都有各个花色各个款式,并且完全合身的高定西装。在白山已经遗忘了的记忆的某个角落,曾经有人无比细致的替他量过肩宽腿长,所以在他的衣柜里才会有穿上去完全合身的衣服。白山在平家的地位是特别的。

当这位地位特别的白山穿过种植满鲜花的走廊,走到采光良好,格调雅致的花厅的时候,平家的两位正牌少爷已经到了。两位少爷也都穿着西装,打扮的人模狗样,平日里的爪牙和疯病都默契的收敛起来了。

一个是昨天晚上凌晨两点还冲他呲牙的疯狗平储。

另一个是不怎说话的三少爷平霄。

白山听过一句老话,叫做“会咬的狗不叫”。虽然他没怎么和平霄打过交道,但是他直觉平霄就是那一条平日里闷着嗓子,但是一旦咬起人来就格外凶狠的恶犬。

至于为什么会把二位少爷都不约而同的类比为狗;至于如果平家的二位正牌少爷都不过是狗了,那么白山这个充当着平家职业杀手的角色又该是什么东西,这两个都是值得探讨的优质问题。

我大概是一条丧家犬吧。白山想。寄人篱下,替主子咬人,吃主子给的骨头。还蛮贴切的。

白山走到桌子跟前,拉开一张椅子坐下去。花厅里的餐桌是一张很长的条形桌,老爷子的主座在一头,平储和平霄分别坐在不远不近的两侧,白山随缘选了一侧,和他们间隔一些距离坐下了。

平储的视线黏在他身上。事实上,自从白山第一次踏进平家的大门之后,平储的视线就常常会黏在他身上。是依恋型人格吗?而且平储的行为在他大哥死后变本加厉。最开始白山还会觉得烦,有想要拧断平储的喉骨的冲动,但他慢慢的也就释然了。疯狗要看你,你就让他看。他看你一眼你又不会少一块肉。只要疯狗不冲上来咬你,你就暂时不要和疯狗计较。如果疯狗有一天真的冲上来咬你了,你只要先他一步拔枪或者抽刀就好了。

所以白山不理会平储,翘着凳子闭目养神。如果等会儿见完了老爷子没什么别的事情,他还可以回去好好的睡上一觉。

桌上坐着三个人,却没有任何交谈。气氛跌到冰点,凝起来,胶着在半空中。在旁边侍候的下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垂着头垂着手耐心的等待老爷子下来打破僵局。提刀断头而且是日进斗金的买卖,不会真的有人相信这一家的兄弟可以兄友弟恭。这么想的人早都死了。

当背后楼梯上的脚步声传来的时候,白山看了一下手表,六点五十五分。老爷子今天提早了一点,看样子是兴致很高。

七叔扶着平永言从楼梯上走下来。其实老爷子身体还硬朗,是不要人扶的,但是上了年纪,就慢慢的养成这个习惯了。“起床的时候要慢慢的,不然对心脏血管都不好”七叔的年龄比老爷子少两岁,话却比老爷子多上许多。或许这也是为什么老爷子能独占一匹山头,而七叔只能做二把手的原因吧。

“白山回来了!”老爷子的气血很足,声如洪钟。

三个人都站起来迎平永言入座,白山笑着答老爷子,“回来了!老爷子这几年身体都还好?”

“硬朗着呢!”平永言从白山背后走过的时候拍了拍白山的肩膀,他待白山比待另外两个亲生儿子要更亲厚。

平家两位少爷虽然并没有幼稚到与白山争抢父亲的宠爱,说实在的,“宠爱”这个词本身就足够让人不屑,但是老爷子对白山更加亲厚的态度往往能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另外的一些问题,所有人都更加关心的问题。

“父亲。”平霄冲平永言打了个招呼,那张杂糅了一部分缅甸血统的面孔还是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平永言总归不可能把家业拱手推给一个外人吧?就算是名义上的养子。

平永言淡淡的点了一下头就算作是回应了。他走到主座上,一挥手,“坐吧!”大家便都坐下了。

平储自始至终都没有和平永言打过招呼。

作为父亲,半生阅人无数的平永言从平储身上看出了一些“疯”的端倪。干他们这一行需要“狠”,但是不需要“疯”。所以平心而论,他并不喜欢这个儿子。

作为儿子,平储贯彻了白山在心里给他打下的“疯狗”这个标签。他是真正意义上的可以逮谁咬谁。更何况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呢?他完完全全可以不买他的账。

七叔在平霄那一侧靠近平永言的位置坐下了。一张桌子五个人,坐出了一种微妙的均衡。

七叔招手示意可以把早点端上来了。

白山在心里呼出一口气,吃完饭他就可以回房间,避开所有人所有事,安安静静的睡上一觉了。

“白山啊,昨天的事情我听说了,”老爷子十指交叠放在桌上,看着他,眸中有赞赏的意味,“你办的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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