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她手慌脚乱地撑住榻,扭动着双肩从背后的人怀里坐起来,当微侧过肩看清抱着自己的人竟是涂煜时,谭蜜心房不由漏跳了好几拍,不过余光瞥见自己身上所穿的衣服,她的心悸立即被窘迫之感全然代替了。
她身上所穿的月白亵衣很干净,上面弥漫着清浅的丁香花香气,然却比她原来的衣服大了太多,这衣服对她来说,活脱脱像戏子唱戏时穿得戏袍了……
谭蜜怔忪半晌,忽地捂紧自己胸部,下了好半天决心,一双黑亮亮的眼睛才睁得圆滚滚地望向男人,“三当家……那个,那个,我的衣服……哪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了~
人性什么的最有趣,两对男生配角,不想刻意都脸谱化他们,觉得如果都是洛离这种就没意思了。
第21章 换衣
他刚欲回答,却注意到她平日润泽的唇瓣现下有些干燥起皮,所以放开她行至桌旁,提起茶壶,斟了半杯,自己先尝过,觉得水不太凉,才又取了只净杯,重新倒满一杯,走近床边递与她。
谭蜜没看懂涂煜的意思,也就没接茶,木木盯着那茶杯许久。
涂煜看她这呆掉的小表情,不由觉得有些好笑,抬手揉了揉她蓬乱的额发,“你不喝,难道是想让我喂你?”
这句话一出,比什么都管用,这一瞬茶杯还在涂煜手上,下一瞬已经到了谭蜜唇边。
茶水不太烫,很温和,饮到口中极是熨帖,而茶杯上还留有他的手温,很………温暖。
“谢谢……三当家。”谭蜜递回茶杯,抬起透着些微怯懦的水样眼眸,看了他一眼,又立刻不好意思地低了下去。
涂煜把茶杯放回去,重新坐在她旁边,眼睛瞥见她身上的宽袍,唇角不禁浅勾了下,道:“你昨日你在林子里昏过去,我不便直接送你回去,所以带你来了这家客栈。
你的衣服又破又湿,如若不换下来会生病。故我只得出去买了新的给你。虽然不合身,却总好过……”不穿。
“那……”谭蜜细颌忽地扬起,眼波如被风吹皱的春水,“是三当家帮我换的衣服?”
涂煜望着她,忽而笑了下,温柔声线里蕴着些无奈,“你很介意?”
他这样说,就是承认了……?
谭蜜咬唇垂下头,不言。她在乎的东西不多,很多事情不是到了烧眉毛的阶段就懒得去推敲或追究太多,但贞洁……毕竟不同。
“账房和小二都是男的,如果不是我,恐怕要他们给你来换。”涂煜语气里有无可奈何,不过眼孤却是促狭地弯着,“是以,是不是还是我给你换衣服比较好些?”
谭蜜羞恼交加,假装听不懂问题,这要她怎么回答?
“我突然觉得还有点头晕,我想再睡一会儿……”话没讲完,她人已经缩回去。
涂煜食指关节隔着被扣了下她的背心位置,“你已经睡太久了,该起来吃些东西,不然伤不会好。”
他的话提醒了她,天大的事都没有身体重要。
谭蜜怏怏坐起来,又一点点撑着身子起床,涂煜看她姿态笨拙伸手欲搀扶她,谭蜜像受惊般瑟缩着躲开。
涂煜悻悻收回手,心里明白她在不痛快什么,道:“对不住,涂煜虽是草莽之辈,亦知道女子名节重要,不过我又不能因你介意就娶你……”他若娶她,当然要两情相悦,她想要嫁才行,而不是以此理由趁她之危。
说完见她脸色青白不喜,他叹了声,取出一缕布条,几步走到她前面,“给你换衣时,我蒙住了眼睛,我已尽量少触碰到你,所以你……不必太介怀。”
这么解释仍旧牵强,但他已经尽量做了能做的。
“事急从权,是谭蜜太多事了。总之——真的多谢三当家救我性命。”涂煜不是会费心撒谎的人,她相信他,只不过情绪一时提不起来,她的声音仍显得有点低沉。
误把她的冷漠当成失望,他清澈无埃的眸子里倏涌上一股热忱,“其实……你要实在介意,涂煜可……”
“欸,三当家我饿了!”谭蜜似猜出他的后话,脸色绯红地打断了他。
涂煜眼里闪过少许失望,但随即释然一笑,也只当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
——
是夜。
涂煜在距离金峰寨匪围还有半里的地方放下了谭蜜,详细指点了下路线,他即兜着马离开,但事实上却是绕到暗处默默跟着她回到围中才真的离开。
谭蜜一安全回到匪围,便去敲了庆姐的门。
很意外地,她也算犯了大错,但庆姐并没有怎么指责她,只是对着她的脸色格外阴沉,说了几句让她以后注意的话,便责令她回去。
庆姐态度如此宽容,谭蜜想这约莫又是涂煜在暗中帮她打点过了。
她欠涂煜的真的越来越多……然而包括她自己心意在内的很多事情,她却未曾正视过,不过好像也越来越无法逃避了。
但眼下她看涂煜成日成日的忙碌,是以这些私事,不若等等再理,谭蜜一边这么想着一边上了围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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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谭蜜被分配了新活儿,依然和柴禾有关,但却从砍柴变为了捡柴。
这无疑轻松了许多,她早间出去,晚食前一个时辰前就回了匪围。回来赶得上吃喷香的杂粮粥和金黄的玉米饼,因为明日就是田颂成婚之日,她还领到了一些白菜炒腊肉。
在灶房用完饭出来,谭蜜发现前廷居然特别热闹。
不过她觉得自己似乎很难融入其间,因为无论走到哪里,三五成群说话的人们的眼神都会不自觉飘到她身上,等到她走过去,他们又会在她背后指指点点。
尽管觉得不自在,可她也并不好奇他们为何会这样特殊看待自己。一是她比起他们,始终穿得过于整齐了些,二大约是因为她毕竟是从梅曳凡院子里赶出的弃奴。
谭蜜未在热闹的前廷久留,而是快步回到了自己在围楼里的居住。
——
昨夜回来,她已经和同住的那三位姑娘互相认识过。比起谭家那些小姐和婢女,这三人就显得淳朴和简单多了。
三人中有两人都是木讷少言的性子,唯有一位名叫阿苦的女孩较为善谈,她向谭蜜介绍了很多匪围的事情,另外两个女孩会不时也会插话补充。末了,四人说着笑着,谭蜜居然不记得昨天自己是何时睡着的……
她推开屋门,发现同住的三人都没回来。
想着她们应该是在前廷玩闹,应该没那么早回来,她也没多想,插上门栓,掏出涂煜给自己的药膏,擦拭完伤口,又从自己的衣服里挑出一件裆裤、一件褙子、一件短袄,并一件襦裙,打算和几人交换一下。
谭蜜思忖着如果全部和她们交换衣服也不妥,但这样交换个别衣服,她便可以把布料优和布料劣的衣服混着穿,想必便不会那么招眼了。
半个多时辰后,阿苦最先赶回来,听完谭蜜的想法后,她由衷夸了句“这倒是个好方法!”坐下来正欲挑拣衣服,却因想起件事停下动作。
阿苦:“谭蜜,你都不知道,适才我听两个男人议论你,我都要气死了!”
谭蜜笑了下,看阿苦会生气的神情,心里猜到那两人说的肯定没说自己什么好话,“你别气,别人爱怎么说就让他们说去。”
“谭蜜,一看你就是个软面瓜!”阿苦笑了下。
谭蜜被她这句软面瓜逗乐了,也忍不住打趣她,“那你是什么?小辣椒?”
“去去去,跟你说正经的。”阿苦被她说得有些难为情,“他们说看你细皮嫩肉的,出身又好,还差点成为二当家的屋里人,定是吃不得苦的……等你受不住了去了河房,他们就要……就要……‘光顾’你。”
“不会的,阿苦,我死都不会去河房。”自己心意很坚定,谭蜜根本不在乎别人会怎么说。
“呸,好好的说什么死不死的话!”阿苦蹙眉嗔完,脸上又绽开灿灿笑容,“不过谭蜜,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今后你别怕,我会照着你的!”阿苦天色天真而坚定地保证着。
谭蜜鼻子有点发酸,平生还是第一次听谁说要保护自己,她莞尔道:“好啊,小女子今后的就靠大爷你了!”
阿苦被她逗得“咯咯”笑起来,选完衣服,便带着谭蜜去漱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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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颂婚礼这一日,谭蜜四更就起来忙活了。
她今日的主要任务是择菜。
虽然不必择得像谭家那么细,但是连续摘了几个时辰的菜,到天亮她累得脸色也几乎快跟菜一个颜色了,胳膊更是累得抬都抬不起,但还好赶在最后关头忙活完了。
阿苦是粮仓的杂役,清晨负责抬了一袋稻米到灶房之后就得了闲。她看谭蜜也正好忙完,于是想拉谭蜜去看热闹。谭蜜问过庆姐之后,她没反对,谭蜜方才跟着阿苦去了。
——
为了照顾婚礼的风俗,新娘宋鹅雪前一日已住到了梅曳凡的院子里。午时,田颂须从梅曳凡院子中正式迎娶宋鹅雪入门。
整个婚礼除了宴席在前廷举行,其他皆在后廷进行,是故金峰寨身份一般的匪寇和杂役这一日也被允许进入后廷观礼。
谭蜜和阿苦两人拉着手,随着人流往后廷走,谭蜜随口问阿苦,这回寨主田乔是否会出席小少爷田颂的婚礼?
阿苦摇了摇头道:“没听到过寨主会出现的消息。”
谭蜜“喔”了声,没再多问。
她虽来得时间不长,但却能看得出涂煜和梅曳凡两个人——表面相安无事,内里却是剑拔弩张的态势。梅曳凡不是个磊落光明的人,而涂煜身上也有很多秘密……
他们不和的缘由,实在不难猜,定是因寨主之位而起。
然而寨主田乔现连自己最宝贝的外甥成婚都不出现,这无异向金峰寨众人间接表明他已病入膏肓的事实。
谭蜜有种预感——田颂的婚礼可能是金峰寨最后一个喜乐的集会,在这之后,金峰寨恐便会陷入前从未有的动荡和分裂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我顾虑得有点多,稍微改了下,嗯。
第22章 观礼
后廷的几处宅院门前皆悬了大大的红灯笼,青色的墙壁上也都挂着红布幔,没有喧天锣鼓助兴,熙熙攘攘的人潮却也足够让整个后廷热闹异常。
这样的后廷对谭蜜来说还是挺陌生的。虽拥挤,但她还是挺喜欢这种充满人气儿的氛围。
同时她心里也升出些缺憾,毕竟年过完,她现下就有十六岁了。活到这年岁,那些繁华的城邦,她竟一座都还没去过……不知道那些大地方的市集是不是就是像这一刻的后廷一样人声鼎沸?
正苦思,阿苦突然用手背轻碰了她下,十分激动地道:“谭蜜!快看,小少爷出来了!”
谭蜜先望了欢喜得跟什么似的阿苦一眼,才缓然向田颂瞥去。
谁知不看不知道,一看不得了——真不知那些准备婚礼的人是从哪给田颂搞来的这么一套不太合身的喜服!他穿着,腰和胯处显得特别滚圆和肥大,整个人特别像一枚红皮鸡蛋!
谭蜜“噗嗤”笑了声,随即拉着阿苦道:“我们别在这挤着了,阿苦,我们往西边小少爷门前等着看行礼好不好?”
阿苦正踮着脚尖,仰着头,全神贯注地望着边走边向两侧人群喜悦抱拳的田颂身上,是以她根本没听清谭蜜说的什么。好一会,似是田颂走远了,阿苦才把头往谭蜜这儿侧了侧,道:“谭蜜你大声点——”
谭蜜笑着摇头,并没大声,反是附到她耳边玩笑着道:“没什么啦!你好好瞧你的吧!要不仔细你家小少爷一会儿走没影了!”
“呿!”阿苦赧然轻嗤了声,这才看向谭蜜,紧张地道:“别瞎说,怎么成我家的了!分明是宋小姐家的!”
为了应景,谭蜜和阿苦今日都在头顶扎了一对丫髻,谭蜜没有发饰可戴,阿苦却是拿出了私藏的粉色绸布扎在两个小圆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