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他应了一声,也就从屋里走了出来。“小晴,天都这么晚了,你咋过来了?”
林晴手里端着饭,“陈爷爷,你先吃饭吧。”说着便把碗放在了桌子上。
陈承义忍不住抹了把眼泪,低声道:“我一个人随便怎么吃点就行了,你有身子的人了,大老远的过来能受得了吗?你吃饭了吗?”他心里暖暖的,不过嘴上依旧忍不住轻声的责怪起来林晴。
林晴淡淡的点头道:“陈爷爷,我是见你这么久还没有回来,有些放心不下。”她看的出来陈承义似乎出了什么事情,他的声音有些嘶哑,不过她并不着急,也没有准备询问。
陈承义叹了一口气道:“小晴啊,我估计是没有办法跟你一起去村口住了,我这房子虽然破烂,但是是老婆子还在的时候,我们两个人的家,我要是跟你去村口住,我那不孝子的老二就要霸占这房子,我……”他气愤的握紧了拳头,心里不知道咋办好。
林晴也听明白了,“爷爷,那你就在这里住下,他是不是就不会赶您走了?爷爷,作为外人我本不应该说什么的,但是我觉得您一直对您儿子是放纵、宠溺,他才会对您如此的变本加厉,所以您才会一直觉得心痛,为什么我对他这么好,他回报我的就是找麻烦,从家里抢东西。”
陈承义觉得林晴说着这些确实都是事实,他也确实不明白,要不然也不会如此的烦躁,脸上的褶子都缩在一起了,他倒真的没有想那么多,只觉得那是自己儿子,能帮就帮。
林晴作为旁观者自然比陈承义明白的要多,她这番话虽然说的重了一点儿,但不无道理。
接下来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林晴和陈承义谁都没有开口,林晴不喜欢陈承义这样犹豫不决,他做事太重感情,不过有些人你重感情,对他好,他便蹬鼻子上脸。
在她看来,陈雷就是那样的人,不过怎么想怎么做都是要看陈承义自己,他如何做决定。
林晴暂时不打算回村里,她现在在村口住着也没有什么不好,而且她觉得村口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她准备做点儿吃食在村口卖,现在是三四月份,天气还有些冷,等到五六月份天气热了,凉茶都可以卖了。
不过她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到时候再找个人也行,村口是有条通往集镇的大路,周边的几个村子的人都要从这里经过,这对林晴来说确实是个商机。
足不出户就可以卖东西了,而且她也听说现在战乱不断,不过都发生在北方,药材也是稀缺的东西。
心里也逐渐有了想法,不过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她也忙不过来,要找个信得过的人才行,对门的张家,也都不错,她觉得可以考虑进去,其次就是陈承义,老人家对她那是好的没有话说。
她想赚钱自然也要让老人过上好日子。
陈承义见林晴不说话,他忍不住道:“小晴,我觉得你说的都在理,我暂时就先在这里住下,我这腿上也好的七七八八了,明个就可以去打渔了,回头去你那做酒糟鱼,这房子我也不会给他,你说的对,我不应该这么惯着他,惯出他这样好吃懒做的毛病。以后你就是我亲孙女,我也不靠他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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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苏黎再次睁眼,已然异世。
娘,彪悍强势,是个势利眼。爹是闷气包,在家没有说话权。哥哥姐姐自私自利,把她当做眼中钉。
不受宠的她,要被卖给地主做小妾,给她大哥娶媳妇和给姐姐存嫁妆。
幸好她有个竹马哥哥,能够给她依靠!为了生活,她披荆斩棘,勇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第二十三章:当了衣服
林晴心里放心了不少,“爷爷,以后我会带您过上好日子的,咱们别为了那些事情生气了不值得的。”
陈承义能想通,对于林晴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陈承义开心的吃着林晴带来的晚饭,家里也收拾干净没有办法住了,不得不又要送林晴回去。
林晴坚持一个人回去。“爷爷,我一个人就行。”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抬头看着夜空,脑海里又浮现了那张帅气的脸:“清雅,等我胜利归来,我们便云游四方。”
余婶一大早就来找林晴,还带来了美味的鱼汤,这让林晴有些不好意思,“小晴,你是不是吃的太少了,我看你这肚子一点儿都没有渐长,现在几个月了?”
林晴觉得这孩子跟着自己也吃了不少的苦,估摸着才三个月,而且他很是乖巧,从不折腾自己,妊娠反应也没有,也没有像别人一样呕吐不止,反而乖的出奇,除了精神不济以外倒是没有别的不妥。
她手不由自主的摸起了自己的肚子,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余婶,我吃的不少,这才刚满三个月,他也不怎么闹腾我。”说到孩子,林晴的话也多了。
余婶也是孩子的娘,她就把自己当年怀铁蛋的事情讲给林晴听。“小晴,不瞒你说,我那会儿怀铁蛋的时候,那小子可能折腾我了,刚怀上就成天的吐个不停,吃啥吐啥,我男人都说我浪费粮食,家里也穷,可是我哪里想啊,而且怀上之后家里家外的活计也不能落下,所以这身为婆娘就是命苦,不过我公婆对我很好,我生铁蛋的时候疼的我不行,不过还好刘大娘是个老手,倒是没有让我吃太多的苦,就生了下来。”
林晴听余婶嘴上虽然说的有些期期艾艾,但是她脸上倒都是带着笑容,生孩子是痛并快乐着的,这点儿她明白,她刚重生便接受了这个孩子,倒也不是因为前主,而且她始终觉得孩子是无辜的,毕竟借了自己的肚子,也就是自己的娃。
林晴身上穿的还是她被救之后,余婶等妇人帮忙换的旧衣,她原本身上的衣衫她并没有打算再穿,那衣服是上等的绸缎所置,而且上边的纹路也是绣工精湛的绣娘所为,华丽不说,也着实显眼,她心里打算把那衣服卖了换些银子,买一些麻布和棉布回来,一来是给自己置办几件衣物,而来也要提前为还没有出生的包子准备。
林晴看着余婶,忍不住开口道:“余婶,你会做衣服吗?”林晴打算学一下,一次麻烦人家可以,但是以后有了娃之后,也不能经常麻烦人家。
她对刺绣可是一窍不通,也不知道前主会不会。
余婶忍不住笑了起来道:“衣服我倒是会做,对了小晴,你也没有啥衣物,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家里有些旧衣服,可能大了一些,我给你改改也能穿,这衣服都穿了好多天了吧?”
林晴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来村子有十多天了,天气冷也不能洗澡,她每天也就洗脸洗脚而已,她知道自己没有衣物,所以她十分的爱惜,虽然穿了十多天,但是看上去并不脏。
不过忽然被人提起,她脸颊通红,天知道她多么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余婶,我……”林晴顿时结巴了起来。
余婶倒还真的没有嘲笑的意思,“小晴,没事没事,你不嫌弃吧?”
林晴摇摇头,眼下这种情况能有衣服穿就行了,哪里还敢嫌弃。只要干净就行。她很快恢复了神色,点头感谢道:“那就有劳余婶了,不过衣物要做的肥一些了,我这肚子可是一天天的再长。”
余婶点点头,她回头就把自己之前的衣物改改给林晴穿,她可是洗的干干净净。
可能是听余婶说起林晴没有衣物,所有很多农户们又给林晴送衣服,不光是给林晴,就连未出世的小家伙的都有,林晴看着一大堆的衣物,心里不由感慨万千。
林晴并没有把打算卖衣服的事情告诉余婶,反而告诉了陈承义。陈承义打渔后一般都可以去一趟集市上,集市上是有当铺的,而且陈承义对于林晴来说,是能够信得过的人。
“小晴,这可不行,你说什么也不能把衣服给卖了,以后你夫君回来了,他说不定能够凭借这衣服找到你呢。你要是卖了怎么行?”陈承义是坚决的不同意。
林晴眉头微微一皱道:“陈爷爷,这衣服再贵重又怎么样,可是咱们现在的生活不好,把衣服当了买点粮食布匹回来,我打算跟着余婶学做衣服,给肚子里的小家伙先准备一下。”
陈承义头微微低了下来。“小晴,是爷爷我没有没事,要不然也不会让你跟着吃苦,我……”
林晴见陈承义如此,她忍不住抬头看向陈承义,走过去握住那双带有老茧的手,“陈爷爷,要说拖累也是我们母子拖累你了,这衣服也不值什么钱,但是咱们卖了换点儿粮食什么的不都挺好的吗?而且等到秋收了咱们条件好了,到时候要什么衣服还能没有。”
陈承义觉得这衣服对林晴来说意义重大,但他不知道的是,林晴所觉得的意义重大,是这衣服应该能值几两银子?能换多少粮食?能买多少棉布?还能剩下多少?
林晴坚持要把衣服当了,至于说以后慕容允能不能找到她,已经不重要了,一个男人保护不了自己的媳妇,就算在功勋再多,能力再大,又有什么用?她还是看不起。
将军府她自然是要回,那些害死她的人,她自然也要找,不过现在都不是时候。
陈承义最终拧不过林晴,应了下来,把衣服当了。
陈承义一大早便从村里走了,他划着船往集镇上驶去,一般很少有村民走水路去集镇,除非是为了打渔,绕的圈子多不少,而且水流也急,有时候一不小心便会翻船,虽说他们也都是游泳的好手,但却没有人愿意冒这个险。
到了集镇已经是晌午了,他也没有耽搁,直接去了当铺,那衣服确实不错,当了十两银子。
米15文一斤,面15文一斤,各买了50斤,够吃上一段日子的了,又买了五尺棉布,棉布20文一尺,麻布10文一尺,买了10尺。
陈承义算了算,也花了不少的银子,觉得买肉有些太奢侈了,但是林晴让他买一些猪杂碎回去,他本来并不怎么乐意,猪杂碎也就5文钱一堆,一堆大概有个五六斤的样子,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卖不出去,所以只能便宜卖了。
陈承义带着一大堆的东西赶回了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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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梦魂穿,成了怀胎大肚婆,还临盆在即。天哪,谁来告诉她,要咋生孩子?医生呢?护士呢?
床边一女娃糯糯的问:“娘亲,你是要生小弟弟了哩?你一定要生个小弟弟,不然奶奶就要把我们撵出去了哩。”某女一听,牙齿差点崩碎了。
孩子终于呱呱坠地,却是个没把的,月子第二天,老巫婆就闹着分了家。行,分家就分家。
哪知道除了几亩薄田荒地,啥也没落着,这大冬天的,可让他们咋活?
某女心一横,你想让我死,我偏要活着扎你们的眼,往死了扎!
田地需要改造,家里的男人也需要改造,一双难养小儿更是要从小调教。不过最先要解决的是吃穿难题。
☆、第二十四章:陈雷来了
天色有些晚了,林晴也做好了晚饭,可是迟迟不见陈承义回来,她有些后悔让陈承义去集镇了,集镇距离村子太远了。他年纪又大,来回这样折腾,确实够辛苦的。
林晴站在村口看个一个熟悉的身影,身上扛着不少的东西,她眼睛一下子湿润了。“爷爷!”叫了一声快步走过去帮忙。
陈承义也不觉得累,“小晴,我自己来就行,也不怎么累,路上遇到隔壁村的老张,搭了他的车,快到村口才分开。”
陈承义把粮食等东西搬到了屋里,林晴也点燃了煤油灯,屋里的灯光依旧十分的微弱,但是能看到陈承义的额头上是晶莹的汗珠,不过嘴角却挂着笑容。
林晴连忙把洗好的帕子递给陈承义。“爷爷,擦擦汗,净手之后就吃饭吧。”
陈承义乐呵的点点头:“我买了五十斤的米和玉米面,白面的价钱太高了我就没有买,你要我给你买的猪杂碎我也买了,不过这东西到底能不能吃还不好说呢。倒是不贵,八文钱买了五六斤。”
“啊……”林晴惊讶的出声,这也太便宜了?她甚至都不敢相信。不过看到那一堆的猪杂碎,她便相信了,真没有想到这东西居然这么便宜,看样子要靠这些改善生活了。
陈承义见林晴高兴,他从怀里掏出了七两银子递给林晴,“小晴,这些银子是剩下的,衣服总共当了十两银子,买了粮食和布匹之后,还剩下这么多。”
林晴倒也没有想到那衣服能换十两银子,她拿了五两,剩下的二两递给了陈承义道:“陈爷爷,这银子你拿着,有啥需要的您自己买,咱们祖孙俩要好好生活。”
“这哪行,这银子我不能要,现在有银子也要省着点花,以后等你把娃娃生下来也需要银子啊,你拿着吧。反正你也是我孙女,这银子你拿着也是一样。”陈承义不接林晴给的银子。
林晴见陈承义如此坚持,她也只好作罢,看着买的麻布,也打算给陈承义做件新衣服。要是外人问起家里怎么有的银子,这话又该怎么说?
林晴用手轻轻拍拍自己的脑袋,让自己不要想那么多,走一步算一步得了。
她今天做的是红烧鲤鱼,焖的米饭,又炒个青菜,两个菜足够他们祖孙吃的了。
饭后,天色已经不早了,天空上挂着月牙弯的月亮,林晴送走了陈承义,睡意全无,白天睡的有些多了。
想到这么多的猪杂碎,她便开始小心翼翼的清洗,不过也不着急,清洗完了之后便放在盆里,她困意上来了,洗干净手,洗漱便沉沉的睡去。
她醒来之后也没有闲着,把猪杂碎在淘洗一遍,放在锅里加上水喝葱姜等去味。便大火煮了起来。
陈承义一大早就跟着村民们去捕鱼了。
陈雷这几日手头上有些紧,他想来想去,便来到了村口林晴的家里。
林晴正忙着烧火,听到有敲门声,便忍不住道:“谁啊?”
陈雷没有回答,他也没有见过林晴,更不知道林晴长的什么模样,不过听说这婆娘之前是大户人家的儿媳,想必应该有银子,不管怎么说,都是老头子救了她,她理应给自己几个银子报恩之类的。
林晴到了门口,看到面相粗犷的汉子,眉头微微一皱,可能是经过了上次陈家一事,她也多几个心眼,心里的防备也强了几分。
她并不着急开门,而是大量起来门外的汉子,这人她没有见过,于是淡淡道:“请问你找谁?”
陈雷透过门缝看到了林晴,他顿时也是一愣,倒真的没有想到林晴这么好看。嘴角忍不住堆起了笑容道:“你就是林姑娘吧,我可是经常听村里人提起你,你在这里住的还好吧?我叫陈雷,你就叫我一声陈二叔就好。”
林晴眉头微微一皱,她自然知道陈雷是谁,没有应声,只不过心里思索,这陈雷来找自己做什么?他又打着什么主意?
不等林晴开口,陈雷又说:“林姑娘,我爹他不在这啊?你这么俊俏的小娘子,你怎么会落水呢?你夫君家里是做什么的?要是有人敢欺负你,就直接跟人家说我是陈二叔的侄女,保证没有人敢欺负你。”
林晴淡淡的点头,见陈雷一直没完没了的说,她心里不免有些厌烦,但她知道虽然说陈雷不怎么好,但是他是陈承义的儿子,陈承义一直想要的天伦之乐,怕也只有陈雷能够给。
于是她忍不住开口道:“那以后还要多劳烦陈二叔来帮忙了,林晴乃一介妇人,如今身怀六甲,好多事情都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