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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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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事儿了?”旗娃转过头,用余光看着我。

“嗯。”我甩着火柴,将其熄灭。从地上的血液来看,大个头的蚂蝗,确实能吸不少血。不知是啥时候黏到旗娃身上来的。

话毕,旗娃立即动起身子,将头转了过来。他看到地上那恶心连连的组织,立即就压着声音破骂道:“这些几把臭虫,怎么老爱往我身上钻!我他妈这是——”

话还没讲完,王军英就训诫道:“话少点。”

在黄班长的要求下,大家都开始脱衣检查身体。其实用不着他说,咱们也都会去按查身体。大个头的蚂蝗,要是多来几只,把全身的血吸干都不一定。

不过一阵搜刮下来,大家都没有发现异常,那肥硕的蚂蝗,仅是盯上了旗娃一个人。回想起来,这一阵过来不是跑就是跳,几本没歇停过。蚂蝗应该是走在沼泽地时,黏上来的。

“我说,”旗娃穿着衣服,声音压低,鼻子直吐气,“咱们要赶紧离开这鬼地方,我他妈是真受不了了。”

我挑着腿脚上的蚂蚁尸骸,笑着说:“你当只有你一个人想呢?”

“衣服快给我穿好,”王军英突然对旗娃说,然后他又指着邓鸿超,“包别放下,背好。”

邓鸿超为了肩膀舒服,就把背囊取了下来。

“啊?”邓鸿超还在拍打检查着身体,没听明白王军英的这番话。

黄班长领会了王军英的意思,便拍拍他说:“把包背上。”

王军英这话看似很严苛无理,但实际上是进入天坑后的经验之谈。因为,现在的情况非常明朗,这里,身下坐着的地方,这天坑中的一切,不再是几个侦察兵能熟悉掌控的越南丛林。这地方,充满了危险的未知。

而几次险象环生的经验又告诉我们,未知之所以叫未知,就因为它来临时,不会给你打招呼。一旦它来了,你根本就没时间去反应、去做好准备。打个比方,如果这时候那毛毯怪突然从哪里扑出来,又或是什么未知的危险玩意儿惊跳出来,咱们只能仓皇应战。

仓皇应战,便就会丢三落四。也就是说,邓鸿超搁下背囊,就极有可能再背不上。

所以王军英这番话的意思很简单,他要我们随时做好战斗准备,唯有这般高度警惕,才能为天坑里的未知打上“预防针”。

毕竟,王军英自己的背囊,都还留在那潭水边上呢。

邓鸿超规规矩矩的背好了包,我原本还准备脱鞋晾晒一下,这一提之下,也只好作罢。因为两次入水,鞋袜里面浸湿一片,很是不舒服。这可不是好事情,如果就放任双湿脚,一直憋下去,长期“坚持”下来,就会溃烂,感染,破坏生理组织,甚至断脚截肢。我一定要找个机会换双袜子。

至于说蚂蚁咬上腿脚后,注入的能让人肌肉麻痹的神经毒素,倒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威力巨大。走过沼泽水后,腿脚就恢复了力气,再没有那么乏力。因为我仅在腿上拈出那么几只蚂蚁尸首,自然不会像旗娃那样,连路都走不了。

“说回来,咱现在又该往哪儿走啊?”旗娃躺倒在地,将裤子套上,又问道,“这七弯八拐的,跑到啥地方了都不知道!”

黄班长和王军英楞着脸,没有答话。

“只能先回去。”隔半天黄班长才说,“绕一绕路。”

“当然,”王军英抬头环望着树冠,“没其他路走。”

“问题是,”王军英又站了起来,“该怎么找回去。”

不错,天坑留给咱们的出路,只会在边缘那一圈。但棘手的问题是,之前被毛毯怪和蚂蚁群连连撵追,乱脚逃命中,现在哪还记得清回路。当然,这并不是彻底迷路,因为我们的逃脱战略并未发生改变,还是绕着天坑四壁寻找出路。

而那垂崖断壁,是天坑里的风向标、指路灯,不论在哪个位置都能看到。王军英的意思是,该怎么找回潭水处——因为他的背囊还丢在那里。

背囊不仅是生存的保障,也还装得有其他重要的物品。如果任其丢在原地,不仅仅是王军英没饭吃那么简单。所以,咱们在进行“逃脱天坑”的行事议程之前,又多出了一项“找回背囊”的差事。队伍目前所处的位置,谁也说不清在丛林里的哪个点。

但结合刚才在沼泽中的探望能大概知道,应该是那种离边缘岩壁有些距离,但离天坑丛林中心还有些远的位置。

“回哪儿?”旗娃问话的同时又突然想了起来,“哦,还得回去找包!”

“那还真得多费上几阵了……”旗娃嘀咕着。

斜射进来的阳光,开始变阴。随着时间的流逝,太阳的光线越来越暖黄,而天坑里的“阴阳线”,也在随着太阳直射点的移动而移动——荫蔽的面积越来越大,受阳的区域越来越小。抬手看表,破损的表盘显示,再有半个小时,就该是下午五点整了。

“不如,我们就不找回去了。”邓鸿超突然建议说,“我们一人少吃几口饭,给王副班长凑点儿出来。相比之下,快点儿走出这里才是要紧事。”

“另外,那个……”邓鸿超有点难以启齿,“之前不是多出一个包了吗,我们都平均的分了一道,现在就不多不少了嘛!”

“不行,”王军英立即否决道,“必须找到。”

旗娃穿着鞋袜,笑着说:“大学生诶大学生,你还算得比我都简单呢,出发之前,李科长可是连敲了几下桌子,他说啥了,你还记着不?”

邓鸿超想了想,然后摇头:“不记得。说的什么?”

旗娃挺直腰板,别扭的模仿着李科长的方音,说道:“这是任务的地图,一人一份,都给我收好了,回来的时候上交,到时候谁要是没有,谁就是——”

“私藏国家机密!”旗娃对邓鸿超蔑笑了一下。

邓鸿超快眨着双眼,仔细回忆着。

黄班长看了一眼手表,说:“休息一阵,等旗娃的腿脚恢复了,就出发。”

“不过你上过大学,笔头肯定画得厉害,我看你要不就照着画他两张,拿回去唬唬李科——”旗娃系好了鞋带。

王军英突然一脚蹬上旗娃的小腿,骂道:“嘴皮子又放开了?叫你闭嘴。”

相比之下,只有我一个人默声寡言着。因为我看着有变暗趋势的太阳光,想着天坑的岩壁,内心的绝望、烦躁情绪又开始蔓延出来。如今又多了一件找回背囊的差事,想要在天黑前逃出天坑,似乎已经不可能了。

天一黑,就意味着万事都变得困难。我们很可能要在天坑底下过上一夜。而夜里的丛林,更是危机四伏。我想,如果真要在这底下过夜,不仅仅是觉不能睡的问题了——恐怕还会有更多奇诡的玩意儿找上门来。

正文 第八十六章 :原住民

就目前来说,咱们走过的区域,仅是坑中丛林的冰山一角。可就是这一角,就让咱们在生死线上越了几遭。我想不出、更不敢去想,这诡秘的丛林究竟还住着些什么“神仙”。

但话说回来,即便返回原路找背囊,咱们也得要回到天坑边缘的地段,因为出路唯在那里才可开出。七八月份的天,正是昼长夜短的季节,离太阳落山应该还有一阵,咱们运气好点、眼睛放尖点儿,说不定还是有机会在天黑之前离开这里。

几分钟后,弥漫在林间的脚臭味荡开,不再那么刺鼻。也许是靠近沼泽的原因,也可能是阳光充沛,这树林里头,多生蚊虫。嗡嗡飞舞的大个儿蚊虫,不知不觉间就将我们团团包围。其实蚊虫是丛林里的常住民,但在之前,并没有遇到这么多扰人的飞物。

旗娃的腿脚有了好转,蚂蚁的神经毒素费尽了效力。我们也在休憩坐歇中,被叮了几口包。匆匆抹上花露水,效果才有所好转。若不是林内闷热,我真想找出侦察面罩来戴上。

考虑到腿脚被蚂蚁咬出了血口,之前又在浑浊的沼泽里走了一趟,不免存在着伤口感染的风险。所以,只要身上见血的人,都用清水酒精简单消了毒。如果那沼泽水里真混着什么剧毒,那也只有认命了。

在飞蚊的烦扰中,五人站起身,准备寻路返回。

因为担心再次碰上那一群嗜人血肉的蚂蚁大军,队伍决定,先贴着沼泽走上一段距离,看能不能遇到回路,可以将沼泽地和蚂蚁群一并绕过。因为见识了浮在沼泽里的毛毯怪之后,大家一致认为沼泽地里面并不安全。最好是不要再下水。

果不其然,队伍在沼泽水岸边的树林里,仅仅走了那么十来分钟的路程,我们就见识到了沼泽地里的异样。几人瞪眼吐气,心生后怕,恐意连连。假如之前被那群蚂蚁大军,再撵歪那么一点儿距离,咱们的生死、咱们的境地,或许就会翻一个面。

贴着沼泽而行,我们发现,之前的决定是错误的。这天坑下的一切,都要远超我的想象,连这一口阔长的沼泽湿地也是如此。沼泽地一路延伸,所占面积远超过队伍的假想。其宽窄多变,时深时浅,断续而连,没有半点收头的迹象。

之前救命的水地,如今却又变成了五个人的阻碍,将我们牢牢限制在另一岸头。时间紧迫,我们也不想再去绕路而行,刚还准备冒险下水时,队伍就又发现那水草相生的沼泽地里,多出了一些并不友好的原住民。

最先发现异样的是邓鸿超,在王军英准备下水前,前者忽然拉住了后者。

“等等!”邓鸿超睁大了眼睛,看向沼泽面。

几人看向他,这小子就眯起眼睛,指向前边儿的沼泽,压低声音说:“别急,先停下,那里好像有东西在动!”

面前这一块沼泽区域里,绿色的浮藻不减,水里的植草变多,也漂着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断木枯枝。比起刚才走过的那片区域,眼前这一片沼泽,浮物更加纷杂,视线更加受扰。王军英听到话,赶紧退回了身。

“在动?”黄班长四望着。

但是放眼看去,除了微风拂动着沼泽里的水草,视野之中、沼泽面上并没有什么活物在动啊。

“那里,那里,”邓鸿超有些激动,也有些害怕,“对面!”

直射的阳光移动了几寸,但沼泽面仍还是闪耀着水光,困扰视线。眯起眼,挡住额,我又仔细一看,这才是看到了邓鸿超所指的事物。

在那一二十米外的对岸,的确是有什么东西在动。动作的物体,是在水里头。有一坨木头一样黑朽的东西,从水面冒出了头。它正以极慢的速度,在水里漂游着。但刚还准备以浮木的理由回驳出口,我就又发现了别处异样。

因为,那黑乎乎的木头身上,好像长着光润的眼睛。并且,那东西晃眼一看虽似浮木,但那在水面露出的长条身之上,却舞现着奇怪的纹路。

邓鸿超又准备说一句什么,却被王军英伸手挡住了嘴巴。王军英板着脸,小声对咱们说:“快退回去。”

这句来自王副班长的简短细声,却起到了极大的威慑力。几人没有多言,立即匆匆往回退,直到脚下的泥土不再软湿,我们退出了湿地的范围,回到了树林里。

旗娃弯身瞧着刚还恢复的小腿,胆颤颤的问道:“真有什么东西?”

王军英没有理他,他扇开飞舞的蚊虫转到另一侧,向前几步,独自拨开枝叶观察。

“过来看。”王军英对我们打着手势,“真有家什。”

几人闻声,立即围了过去。咱们退躲的区域,不过隔那沼泽地仅仅几株细树的距离,轻声拨开枝叶,沼泽的一角,便进映入了眼帘。

沼泽在左边绕了一道弯,所以队伍围而观之的地儿,之前刚好被兀突的植树所遮挡。视线顺着空隙往前望,果不其然,那十一点钟方向处,真还堆着一群什么奇异的玩意儿。这一看之下,真还是触目惊心,心脏怦跳。

首先看进眼的,是对沼泽对岸的湿滩边,躺着几只黑灰灰的长条形动物。那长条形动物,身子扁平的趴在地面,其生着长嘴,拖着长尾。长嘴长尾,不仅是对其整个比例而言。那些家伙从头到尾的长度,长得惊人。

我粗概一估计,水滩上最长的一条,没有六米,都他娘的有五米半。或许大家读到这里后,光是看这些数字,并没有什么直观印象,也并不觉得有多么可怕。但老实说,五六米的生物横在你眼前,不讲身心震撼,也能让你心头连生退意。

因为,大街上那些四个轮胎的小轿车,都还达不到这个长度。普通的小轿车,也不过三、四米。

除了长度惊人,那家伙的的体型也很是肥硕。那整条身子中最为凸胖的肚子,好像是灌进了啤酒。肥硕的身体上,冒出一些古怪的硬皮纹路。这个很难形容,那灰黑的皮,像是层层铁板钉联起的猛士铠甲,也像是,铁皮上打铸的几个铜件板丁。

反正那硬皮上数不清的古怪凸包,就有些像泼上了灰漆的瘌蛤蟆。铁铸一般的花纹由头继尾,让这长条形生物的表面,看起来坑坑洼洼的一片。

光是凭视觉效果来估计的话,那层皮应该有些厚。

皮厚肉肥的躯干上,长出的是四根短小腿脚。腿脚如猫狗那般,分生在躯干的上下两侧。但是这短小的四肢,一点儿也没让它的样子变得滑稽好笑。长嘴如一道长长的铁钳,紧贴在地。一颗颗如螺钉的米黄色尖牙,就密密麻麻的排列在长嘴上,即便是两颚紧闭,也依旧能窥见那令人胆颤的尖牙利齿。

而那条长长的尾巴,更如一把锋利的尖刀,懒散的弯弧在身后。

这一切的外表特征,都说明这玩意儿不是好惹的家伙。事实上,你也用不着去仔细看,因为人类世世代代繁衍生息好几万年,早已将这些危险家伙的样貌刻进了dna。即便是从未见识过这玩意儿,但看到这几条庞然大物的第一眼,我就本能的泛起了退却的恐惧。

当然,对岸水滩上的那几条怪物,本身就长得凶神恶煞。

多年以后,我终于在电视节目上,再次看到了这些家伙。其实,它们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现在的人都认识它,都能叫出它的名字——鳄鱼。在电视机上久别重逢,重新认识到这家伙,不禁又勾带起了我的回忆。

家人们都不理解,我为何要冲站到电视机前,对着画面里的动物发呆。他们更不明白,我为何看着屏幕里那些鳄鱼捕食羚羊的画面,激动得全身发抖。

因为我那是在后怕。如果当时咱们的胆子再大那么一点儿,估计各位也不会看到这些文字了。

几条庞硕的大鳄鱼,像是在享受日光浴,它们就趴在对岸湿地的水滩上,半天不动它一下。而那浑浊、盖满绿藻的沼泽水里,也还浮泡着露出半头的鳄鱼。它们也是稳浮不动,不知是在泡澡,还是在潜伏捕猎。

远远一看,那些在水里稳住不动的鳄鱼,就他娘是一坨浮木。如果不是邓鸿超碰巧看见了游动的鳄鱼,估计咱们现在已经走到那庞然大物的长嘴前边儿了。

见识了几条不知名的硕身巨物,惊愕的五个人,便悄悄退了一段距离。那些家伙,并没发现我们的存在。

不知所以的我,开始在脑袋里寻找这怪物的讯息。找来找去,我由那家伙奇怪的外貌,联想到了穿山甲。以前下乡插队的时候,见过老乡抓的穿山甲。穿山甲那层如铁匠敲出的外皮,就跟这鳄鱼有些像。于是我开始天真的设想,难道这些庞然大物,是穿山甲的变种?

但不对啊,穿山甲好像不吃肉,但沼泽边的那玩意儿,明显长着一长排大牙齿。那牙齿,可不会是用来啃草的。

这些家伙的危险性应该不用怀疑,可是,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它们挡在水里,我们急在岸边。原住民与闯入者的冲突,也许就该爆发了。

正文 第八十七章 :过山风

“千万下不得水,”邓鸿超舔了一下嘴唇,“我在学校的自然室,见过这家伙的挂画儿,叫什么鱼,全名我忘了,反正很危险,会伤人。”

“鱼?”旗娃眉头一皱,有些不相信,“你说这东西是鱼?”

“但看起来不像鱼啊。”我说,“倒是有点儿像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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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皇后管不住余可霍今山从将夜开始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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