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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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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短信收到没有多久,牧黎夜的另一条短信就接踵而至:【这里没有你爱吃的那些,辣椒也不够辣,吃披萨和牛排,你看可以么?】

宋迟暮把那两条短信来来回回的看了半响,开心的回过去一个短信:

【我不挑食好养活,谢谢你,老狐狸。】

※※※

今晚的西餐特别豪华,黎虞怕宋迟暮等太久,进屋之后看到宋迟暮梳洗完毕,就笑着拿了一块蛋糕给她:

“你先垫垫肚子,一会儿他父亲也会过来,可能要等一会儿。”

要,要见牧爸爸本人啊。

宋迟暮捧着蛋糕,本来刚刚还挺放松的,现在又开始紧张了,过来的时候太赶时间了,换洗衣服也只带了一套,化妆品更是直接没带,虽然视频里的牧爸爸给人一种和蔼又亲近的感觉,但是宋迟暮心里还是莫名的很紧张,这次算是来未来婆婆家了吧,她可是两手空空的啊。

宋迟暮捧着蛋糕不知所措的时候,那人已经抬手碰了碰她的手臂,在她耳边小声说:“好了,我家崇尚自然美,你看我妈都没有浓妆艳抹,你安心,先吃点蛋糕垫肚子。”

这种情况下,除了自我安慰还能有怎么办,宋迟暮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跑去厨房要帮忙,结果牧黎夜直接把她和黎虞轰了出去,黎虞只好拉着她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谈话,像是迟晴美对她一样的,抬手把她的头发勾至耳后,和蔼的看着她:

“迟迟,真是辛苦你了,一个人跑来那么远的地方,我们家小夜从小就是这样的,比较独立,性子也有点冷淡,你多担待,我们家对儿媳妇没有硬性要求的,小夜喜欢就好,所以你别太拘束,下厨的事情你全部丢给小夜,他最喜欢做饭了。”

宋迟暮因为黎虞的话有点受宠若惊,想起黎虞闯进来说的那句话,能遇到这样好的婆婆,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么?完全没有。

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人生这样的幸运过,因为遇到了牧黎夜,她更加觉得无论曾经是错过了怎样的遗憾,经历了怎样的悲伤和难过,对于现在来说,早就已经不足挂齿。

其实宋迟暮并没有等多久,和黎虞聊了一会儿家常,牧爸爸就如约而至,宋迟暮见到牧爸爸的时候,并没有多少吃惊,因为早已在视频里见过,看起来和视频里那样亲切又和蔼的样子相差无几,只是性格……

宋迟暮不知道是牧爸爸一直以来都那么热情,还是因为牧黎夜喜欢她,所以对她特别的热情,简直热情到了骨子里。

据说面前坐着的是圣地集团的前任ceo呢,完全看不出来ceo的架子,整个吃饭的过程牧英一直都很热情,一直听到他的台湾腔在拉家常,亲切的喊她妹妹,尤其是他和牧黎夜的关系,其实并不像宋迟暮想象之中那样的生硬,虽然客气,但那样的客气并不等同于对待陌生人,更像是两个朋友之间的相处。

晚饭过后,宋迟暮和黎虞在厨房收拾,无意间听到牧英和牧黎夜在阳台的谈话,单身公寓的格局能有多大,有些词语还是断断续续的落进了宋迟暮的耳朵里,有一句,宋迟暮听得特别清楚:

“迟迟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找你,你应该知道你在她心里的分量,你做的任何决定我都支持,爱情这种东西,要说是两个人的事情,虽然稍显自私,但又觉得好像一切都很合常理,要说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也并不伟大,爱情本来就是这样的,就像我和你妈妈,我一直认为联姻不会有幸福的结局,可是从始至终,我一直都想和她白头偕老。”

他的生父并没有交给他太多的大道理,所有的一切道理都是牧英和黎虞灌输的,宋迟暮侧着耳朵听了半响,才听到牧黎夜沉默了许久,说道:

“我知道了,谢谢叔叔。”

※※※

送走了牧英和黎虞,小小的屋子在一瞬间就安静了下来,宋迟暮在饭桌上因为拘束不敢吃太多,牧黎夜肯定是看出来了,去冰箱里把她的小蛋糕拿出来给她:

“今晚吃饱一点,明天起的早,要赶飞机。”

“这么快就要回去了。”宋迟暮皱着眉头,她到墨尔本才没有多久呢。

“你家里人会担心的,我们还没有结婚,他们会乱想我会不会对你占便宜,邻居也会觉得你是不是和我私奔了……”顿了顿,牧黎夜笑了笑:“当然了,现在看来,是你特地过来占我的便宜。”

宋迟暮轻咳一声,继续吃蛋糕,那人却毫不在乎的揽住她的肩膀,揉了揉她的头发:“你曾经不是感叹过我的人生很完美么,我觉得我的人生从一开始都挺完美的,尤其是遇到你之后,那种生命被你点燃的感觉,从来没有这样的深刻过。”

他好像嫌少和她说心里话,宋迟暮听得心里发酸,吸了吸鼻子,这人说话的时候语气温柔如水,她听了特别容易耳根子发软,顿了顿,宋迟暮叉起一块蛋糕递到他嘴边,那人摇了摇头,不想吃,宋迟暮这才塞进自己的嘴巴里:

“叔叔一定很希望你能叫她爸爸。”

看到牧黎夜停顿了片刻的样子,宋迟暮怕他生气,马上解释:“你别觉得我年纪比你小就不能给你说道理,其实这么多年你心里肯定比我更清楚叔叔对你是怎样的,干嘛非得揪着血缘关系不放,饭桌上叔叔说阿姨是他的初恋,简直羡慕死我了,因为爱一个人而爱她所有的一切,这样的爱情,挺无私的。”

牧黎夜倒是没有回答她前面的那个问题,反而是揪着后面的问题大做文章:“你也是我初恋啊,你有什么好羡慕的?”

“23333。”宋迟暮笑道:“你别开玩笑。”宋迟暮看牧黎夜很认真的看着她,顿时就心里发疑:“五年之前,学生时代,没有初恋么?”

“怎么会有,洋妞我不喜欢,留学生也没遇到有感觉的,我也很清楚那时候我如果谈恋爱了,会被家族里的人以各种方式打压,那时候翅膀不硬,不敢轻易的对一个姑娘许下什么诺言,也从未想过要在那时候谈恋爱,现在不一样了,翅膀硬了,可以带着你一起飞了。”

这些对于在宋迟暮看来无比头疼的问题,它却三言两语就盖了过去,顿了顿,他又说:“我不要那百分之三的股份了,已经签过律师函,以后和牧家没有关系,牧老爷子是同意的,其它的亲戚再也不用眼红我记挂我了,本来就不属于我的东西,不要也不觉得可惜,更何况,这些东西换来了你这个,让我觉得值得倾尽一生都去珍惜的小姑娘,我觉得很值得。”

最后那句话实在是感动,宋迟暮又是个感性的人,招架不住掉下几颗眼泪来,又要哭了,牧黎夜马上在她的唇上吻了一下:

“你脸上的泪痣还真不是白长的,那么爱哭。”

宋迟暮不服气的抹着眼泪:“泪痣本来就是哭多了才会长的,我这颗泪痣,是在我爸爸去世之后才长得呢,你没听过么,痛过前世,哭过今生,湿了来世,有泪痣的孩子都很痴情专一的,听说他们前世有一段未了的因缘,只有了了那段执念,遇到今生挚爱,下一世才会消除这颗泪痣。”

牧黎夜问她:“那你遇到今生挚爱没有?”

宋迟暮轻咳一声,耳朵上漫上些红晕,小声的说:“……当然遇到了。”

她真的有了些特别明显的变化,如果是在之前,她肯定要傲娇的抵死不承认,这次倒是意外的承认了,他抬手刮了刮她的鼻子:

“好了,不逗你了,快点去睡觉。”

宋迟暮进了卧室之后,牧黎夜从衣柜里找出一件白衬衣交给她:“我的睡衣你肯定穿不了的,要穿衬衣睡么?”

宋迟暮看着面前那件男式衬衣,提起来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男人的衣服总是比女孩子要大很多,他们之间的身高差还是挺明显的,不过这时候也不能穿着衣服在他的床上滚吧,宋迟暮等到那人出去,这才换上衬衣,不忘跑去镜子面前看了一下,像是小孩子穿了爸爸的衣服,顿时就被自己滑稽的样子给逗笑了。

宋迟暮还在镜子面前左照照又看看的时候,那人已经走进去,站在她的身边,看了看并肩站在一起的两个人,镜子里的两个人都穿了白衬衫,一高一矮,他们眼角的泪痣,看起来果然格外的搭对:

“外人误解我们是兄妹,其实也是有迹可循的,这么一看,还挺神似。”

“明明是夫妻相好么?”宋迟暮转过身去,勾住他的脖子,轻轻的吻了吻他的唇:“我爷爷都说了是夫妻相。”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牧黎夜拦腰抱起她,直接把她抱到了大床上:

“今晚我想和你一起睡。”见到宋迟暮一脸无语的看着他,他又继续说:“我喜欢抱着你睡。”

作者有话要说: 嘤嘤嘤嘤,快要大结局了,我很舍不得,我想了想,决定把番外放在微博上,毕竟番外还比较污污污,这样也保险一点,这是给看正版小天使们的福利,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不离不弃。

咳咳咳,本来是准备完结之后在微博上给小天使们送福利的,然而《姑娘,你过来》开头写了好几遍,还没定下来,又要带孩子,还要构思新文,所以暂时先把送礼物的事情往后压一压,这篇文章的钱要等一个月之后才能提现,到那时候提出来给你们买礼物。我目前想的是自印明信片,然而今年太忙,错过了拍樱花……或者送书签?选择困难症把淘宝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想好要送什么……或者,有爱吃的姑娘们么,送我们这边的特产,别问我是哪里的,我是新晨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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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木木呐,amy,y,我爱赵包子,谢谢姑娘们的留言,挨个么么哒(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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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迟暮:我喜欢抱着零食睡。

雪球:我喜欢抱着拖鞋睡。

九月鸢尾:我喜欢抱着半裸美男睡。

牧黎夜:我喜欢抱着小兔子睡,什么都没穿的那种最好。

宋迟暮:“……”

季湘:老娘喜欢抱着(消音)睡。

盛光郁:我喜欢抱着楼上姑娘的腿睡。

作者君:楼上两只跑错片场了,快叉去《姑娘,你过来》剧组。

亲爱的小天使,你们喜欢抱着什么睡(*/w╲*)

☆、第89章 49.39.59

一起睡觉这种事情,果然有一就一定会有二,宋迟暮用她的切身体会告诉我们,千万别让男人轻易上了你的床,否则,尝到甜头的狐狸是不会轻易的狗带的。

当然,抱着大白熊或者被大白熊抱着睡觉的感觉,一点都不糟糕。

一夜无梦的睡到大天亮,直至闹钟响起来的声音唤醒了睡梦中的宋迟暮,她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自己整个人都贴着他的后背,像只树懒一样的抱着他,姿势简直严丝合缝。

牧黎夜刚刚伸出手去打开床头的台灯,小姑娘就哼了一声,拉起他的睡衣就往自己头上套,她特别不喜欢在黑暗里突然变得刺眼发亮的光线,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把脸在他的背后蹭蹭,恋恋不舍的抬起头来,却在不经意间看到他背部的那个疤痕,她伸手摸了摸,他马上就转过身去,抱住她:

“你干嘛,想惹火上身么,嗯?”

自然是知道这种情况他什么也做不了,宋迟暮抬了抬下巴,马上就趾高气昂的哼着鼻子:“我就不信你还能吃掉我不成,背后的伤疤是怎么弄的啊,快说,是不是和某个女孩子的情侣纹身?”

“我倒希望是纹身呢。”他看着她撅着小嘴的样子,凑过去吻了好一会儿,这才恋恋不舍的放开她:

“叛逆时期逃离家里之后弄伤的,很明显么?”他有点担心的问她:“你是不是介意?”

宋迟暮马上就摇了摇头,她怎么会介意,更何况那疤痕一点都不明显,就算比现在这样狰狞恐怖,她也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就和他分手啊,或许是出于职业习惯,她的重点放到了他形容这件事情的那个词语上,逃,是曾经经历了什么,才想过要用逃这个词语去形容他的年少时期?

宋迟暮有点想问他,但又觉得揭开别人伤疤的行为并不礼貌,她虽然很想了解他,又总是因为顾虑太多,不敢去问。

那人似乎很容易就看穿了她的小心思,他拉起她的长发吻了吻:“以后来日方长,我会慢慢和你说的,肯定比爷爷说阎王殿的故事还要精彩。”

他这声爷爷倒是喊得特别亲切,宋迟暮什么乱七八糟的芥蒂也没有了,又使劲的凑上去紧紧抱住他:

“黎夜,我觉得我所有的好运气,大概都是用来遇到你了吧。”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这样好的牧黎夜,是她千年修来的福气啊。

※※※

去墨尔本机场的路上并不枯燥,是黎虞和牧英送他们去的。途中,夫妻两和宋迟暮商量了提亲的事情,九月八号的良辰吉日肯定会错过,不过中秋节夫妻两个倒是有大把的时间过来城海提亲,顺便好好的在中国玩一玩,自从去年从ceo的位置上下来,他们就一直计划着周游世界,现在好了,儿子马上就要成家了,旅行计划又可以提前一步。

宋迟暮到对于黎虞的安排到是十分同意的,她本来就更希望中秋节提亲,因此也没有什么大的落差。

飞机起飞的时候,宋迟暮听到机舱里空乘员甜美的嗓音在提醒游客们即将起飞,恍惚中,觉得这三天两晚的冒险就像是一场梦境一样的,她本以为会有什么惊心动魄和始料未及的事故,可没想到,这样甜蜜的旅行,反而让他们之间更加坦诚了。

她握住他的手,十指相扣,心理终于有一种踏实又安心的感觉,真好,那人没有离开他,一直都在。

人生里最幸运的事情,大概就是在危难关头,你心爱的那个人一直紧紧的握住你的手,哪怕出夷入险 ,我一直不离不弃,你一直生死相依。

“打扰了,姑娘,我能请你帮个忙么?”

牧黎夜去洗手间的空档,宋迟暮还在闭目养神,听到个礼貌的声音,睁开眼睛看去,面前是一位看起来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姑娘,金发碧眼的,像个洋娃娃一样,不过中文说的倒是十分标准,宋迟暮觉得是混血的可能性很大,得到宋迟暮的肯定,小姑娘才羞怯的问她:

“请问你哥哥有女朋友吗,我能不能,要一个他的电话号码。”

宋迟暮:“……”

这种时候,是承认呢,还是不承认呢,小姑娘就在隔壁,要说承认吧,好像也没什么?可是,她心里怎么就那么不爽呢。

宋迟暮还在纠结的时候,背后已经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和这位姑娘是恋人。”

小姑娘明显曲解了牧黎夜的意思,在片刻的羞涩之后,露出恍然大悟的意思,马上不好意思的又坐回去,目光却一直盯着他们看。

“我的回答有问题么?”

宋迟暮只是笑了笑,挽住他的手,亲切的叫了一声:“哥哥,你要不要喝水啊。”

声音不大不小,倒是被隔壁的姑娘听到了,小姑娘脸上更是吃惊的能塞下一个鸡蛋,看到牧黎夜在看着她,马上抬起果汁喝的津津有味的,牧黎夜突然明白过来宋迟暮说的是什么意思,还真是她的恶趣味,他倒是配合的挽住她:

“不喝了,你放心,这次生米已成熟饭,爸妈不会反对我们了。”

“咳咳咳咳……”

听到旁边传来小姑娘的咳嗽声,捣蛋鬼才觉得心里有点平衡,抬起头看着他,在他的脸上落下一吻。

能遇到这样一个随时随地都能和你接梗的男人,也算是人生中再幸运不过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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