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不是恶人
虽是白天才抢到的人,但是山寨里却顷刻间即置办好婚仪一切,实是驾轻就熟。
先是有妇女用毡席铺路,只见毡席上,在两位山贼女眷一左一右的挟持之下,头戴遮膝,一袭深青色衣服,被五花大绑的女子,被她们推了出来。而几名妇女更是前后忙碌着,将新娘踏过的毡席拾起,小跑着继续往前铺。
而更有几名山贼,拿着号筒在后面吹。之后搭百子帐,唱咒愿文,吟去扇诗。
坐帐之后,四面摆上了高高红烛。一旁还有一人手抱着一只大雁。虽然是抢婚,但是李虎对婚事十分郑重,十足十是按明媒正娶的规矩办的。
“爹!”李重九正要开口。
一旁苏素上前一步,止住他的话,言道:“小九,**一刻值千金,你莫要感谢你爹,还有几位叔叔,一切有话等明日再说,今天就是你大喜日子。”
什么大喜日子,若是李渊知道他的爱女,被七千寨给抢了,还给少当家霸王硬上弓,那么就是大悲,彻底的大悲。小小的七千寨,惹得了日后李唐的天子,这天下还有容身之地吗?
“爹,你知道……那个……”
“少当家,恭喜啊!”
“少当家别动,给你开衫子。”
不待李重九开口,几名山贼一脸喜色上前,给李重九换上新郎衣服。所谓新郎装就是一身红纱单衣(注一)。
当下就有人推过,李重九和正努力挣扎的李三娘,来到聚义厅前大声言道:“一拜天地!”
听着这一拜天地的声音,李三娘亦是不住挣扎。但此刻她被两名孔武有力的山贼女眷挟持住,一副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手段,强行叩头。
李重九当下苦笑无奈,但看到李虎脸上的皱纹亦是道道舒展开来的样子,不再说什么了。
“好啊!”
众山贼们皆聚集过来,齐声叫好,那喝彩声几乎直破屋顶。
“二拜高堂!”
李虎低头抹泪,坐在交椅之上,双手虚扶,言道:“快起来,我的好儿子,好儿媳。”
看得李虎一副老来纵怀,喜极而泣的样子,屋中之人皆是喜欢腾腾。
“夫妻对拜!”
李重九抬头看去,他感觉对面盖头下李三娘似乎已快晕了过去。
“送入洞房!”
“少当家,早生贵子!”众山贼齐声言道。
李虎已是泣不成声,仰天言道:“皇天庇佑,我儿今日终于成婚了。”
古人说,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正是人生最快意的时刻。
对于李重九两辈子而言,这还是第一次跨入婚姻的殿堂。只是这件婚姻大事,只是用一个时辰不到就决定,堪称闪婚中的闪婚。李重九记得自己今年十五岁,而且还是虚岁。而对面的李三娘,年纪也是差不多。当然这个年纪对于古人而言,正是适婚年龄。
现在的李三娘,正被捆绑在床榻上,手腕脚腕皆被红绳绑住,红绳另一端系在床头,整个人被拉成了一个‘大’字。
“去!去!”
“偷听什么!”
“喔!喔!闹洞房喽!”
李重九听到外面是孙二娘的声音,显然在替李重九轰跑,一堆想房门外,半夜听响的小毛孩们。之后老爹李虎的慈爱声音,又从外面传来:“小九,不要太伤力了,还是保重身子,记得不到天明,不要解开红绳!”
看来李虎也是一个心细之人,他们心知李重九不是李三娘的对手,万一房事时,李三娘突然暴起,洞房染血,故而早早地安排地妥当。一切待红烛燃完,天亮过完,什么米都煮成隔夜饭了。
新房之内,可谓是张灯结彩。此屋正是李重九,穿越后醒来所住之地。而现在已改作他的新屋。李重九坐在一旁的交椅之上,正对着床上的李三娘坐下。他将桌上的合卺酒,倒在酒杯之中,自斟自饮,就着同牢盘的肉食。
李重九心想着寻思如何帮助山寨应对这场将来到来危机,故而一杯接着一杯,并不停手。
噗!
亦不知过了多久,烛火一声轻爆,两根红烛已燃过半,此刻月已中天,山寨内外倒是一片宁静。李重九心底拿定主意,将酒盅放在一旁,从交椅上站起。
李重九站起的声音,倒是令床上的李三娘子,紧张的身子一缩。她今日被劫入山寨,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这一趟她与父亲闹了极大意见,故而借故去某地游玩,名其散心,实际亦有几分离家出走的味道。故而她身边只带了一个丫鬟,一名车夫,没有护卫。哪知到半路上,却遇到山贼剪径。
之前她比武打伤的山贼,被他人称作少当家,不过她亦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在去晋阳的半道自己丫鬟却害了急病,因故拖延了时日。
眼下劫入山贼,听方才服侍自己的女子说,正是要给这少当家娶亲。想到这少当家,初见时,那一副贼溜溜看着自己的眼神。她想若是被此人侮辱,真恨不得当场死过去才好。
而此刻自己被手腕脚腕都被捆绑在床上,无法挣脱,正寻思一会来侮辱自己,如何处置。反抗多半是无效,难道是虚与委蛇一番,待对方放松警惕后,再乘此杀了对方。
李三娘躺在床上,又想自己该如何虚与委蛇,难道出卖色相,引诱对方。念到引诱二字,李三娘差一点晕了过去,让被父兄宠得心高气傲的她,去勾引一个山贼少当家……
左思右想,李三娘还是难以下决定,不过这少当家,不知为何一进房内,没有如预料一般,急急扑过来。反而坐定之后,一杯接着一杯喝酒。李三娘不由觉得奇怪,心底到是生了惊异之意,难道对方还准备什么更荒淫的手段?
李重九走到李三娘的面前,缓缓地替她揭开遮膝,随即一张惊艳的脸庞,出现在他的眼前。
上辈子事业有成的时候,李重九周边亦有不少九零后嫩模,三线明星主动自荐枕席。而阅尽繁花之后,李重九待女人的感觉,觉得有些疲惫。
但是躺在床上的李三娘,给与李重九有着一股别样之感。鸳鸯戏水的大红枕之上,青丝如瀑,凌乱地泻落。这样杂乱无序的长发,却分外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李三娘仅仅是这一头长发,亦称得上是美女了。
眼下的李三娘修眉直入鬓间,脸颊犹如刀削一般,弯出一个完美的弧度,双目之中湛湛有神,却隐隐有海水之蓝意。
现在对方四肢被捆绑在床上,胸前饱满胀起,曲线起伏,凹凸有致,令人分外有一种欺凌之感。十五岁的女子发育得如此野蛮,不知是否因为她有一半是鲜卑血统的关系。
李重九见对方美色,不避不让,足足欣赏了一会。不知对方心底却暗暗嘲讽,将李重九却肯定为好色轻薄之徒。
李重九见对方眼眉之间浮过一丝嘲讽之色,当下言道:“小娘子,莫要害怕,我不是恶人。”
待见对方,毫无反应,李重九心知这一句万能开场白,已是无用了,李重九自嘲地笑了笑,将对方口中塞得一张绢布取出。
这绢布塞入口中,并非是什么成婚的习俗,乃是以往山寨有一次抢亲时,那抢来的女子直接咬舌自尽。虽最后救回一条命来,但是从此不能说话,夫妻二人皆后悔不已。故而才有了这规矩。
绢布还是鸳鸯戏水的绢布,并非麻布,看来作为山贼也是有讲究的人。
李三娘蹙眉干咽了一下,似乎觉得喉咙发干。其大声怒叱没有发出,李三娘平淡地言道:“小贼,你要做什么?”口吻虽是平淡,但是李三娘一双眼睛好不避让地直视自己,没有畏惧,只有一股坚定和倔强。
待人接物三分钟,即可对一个人有着初步的判断,但第一印象往往不准确,需深入接触方可了解。
十年商场沉浮,李重九看人,**不离十!
李三娘这样的女子,李重九不用联想到历史上平阳公主,亦可以明白对方是一位相当有自己个性,以及主见的女子。嗯,用当时的话说,这样的女子性情十分刚烈。犹如酒中烈酒,马中良骥。
若是择夫,必乃能驾驭之大丈夫,非凡人可期。李重九不犹大感头疼,这样女子软硬不吃,意志坚定,亦十分有主见,若是要想说服对方,改变她的主意,难如登天。
李重九不动声色,双目亦是一般一步不让地与之对视。他的目光,并非尖锐,咄咄逼人,反而是温和,透着一股善意,双目一瞬不瞬地直视对方。
而李三娘此刻亦是内心波动不已,她自小乃是门阀嫡女,身份无比高贵,父兄待他无比宠之爱之,成大之后,容貌越发摄人,又兼武艺出众,平凡出行,很少有人敢与之直目对视。即便是那些出身世家的子弟,见她之后,亦是有几分自惭形愧之感,目光稍一接触,不过一会就转而避开,这还算好,更多的人还是闹得面红耳赤。
而眼下一个小山寨,什么都不是的小贼,居然也有这个胆量,敢于挑战自己。李三娘心底微微动怒,反而更是激起她心底那份倔强之意。一对男女四目交对,在谈情说爱之中,本是无比温馨的时候,但是在此刻两人却好似斗鸡一般,彼此要分个高低,实在是大煞风景。
“噗!”
亦不知过了多久,烛火轻爆,陡然间房间暗了半边下来。李三娘心底微微一惊,女人天生比男人怕黑,她转目一看原来是一根红烛燃完。意识到这一点后,李三娘才明白自己在这场交锋中输了。
但是坐在她身前的李重九,丝毫没有这点得胜的骄然之色,反而平静又肯定地说了一句,言道:“小娘子,我不是恶人。”
注一:当时婚仪,男穿红女戴绿,故而有云红男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