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八零年代白手起家 第25节
苏老爷子明察秋毫。
“不,没有……不过……”
“嗯?”
苏瑾瑜瞬间神色如常:“爷爷,距离一周年还有大半年时间,现在就找人刻碑……会不会早了些?”
“这个是重点么?”
苏老爷子语气肃沉神态威严。
苏瑾瑜:“……”
“duang duang!”
苏老爷子的拐杖在地板上杵了两下,力道不轻不重。
苏瑾瑜立刻会意:“是!”再次立正挺拔如松。
爷爷把半年后的事情都安排的明明白白,不就是警告他不许整幺蛾子么?
也就是说,半年后,沈家爷爷一周年的忌日,他苏瑾瑜还得是沈家的孙女婿。
“还有!”
苏老爷子继续道:“我看之之这孩子是一门心思的想做买卖,你看看这个……”
苏老爷子递给他一沓纸,内容是沈傲之的赚钱大计。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经济头脑啊?我虽然对做买卖不是特别了解,但是她的这个计划我看着很可行,不过,有一点不太确定,那就是将来的国家政策会不会真如她这里提到的,全面放开个人买卖,这些都是你们单位主管的,你应该能理解的更多……”
苏瑾瑜认真翻阅资料,表情一如既往的平静无波,只嘴唇偶有微动。
“她想去南方考察进货?”
内容全部看完,苏瑾瑜问苏老爷子。
“对啊,我说了,让你跟她一起去,她一个小姑娘,一个人去那么远,我可不放心。”
“爷爷!”
“诶?这件事没的商量,我肯定是不会让她一个人去那么远的!……不过,你不用太着急,她这两天得在家养病,下周就是七月十五,先回老家一趟,羊城怎么也得回来再说,你还有时间。”
苏老爷子起身拍拍孙子的肩膀,比划个“你可以出去了”的手势,还拿拐杖捅了捅孙子的腿弯示意他赶紧走。
苏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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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卧室里,沈傲之正在翻阅苏瑾瑜放在床头的书——《□□选集》,书里的折页停在《论持久战》,书页上有不少铅笔做过的标记。
沈傲之不由得对苏瑾瑜刮目相看。
她没有读过这本书,只知道这篇文章当年在抗战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书里提到的很多策略不仅适用于战争中,在其他方面也同样适用。
能潜下心来仔细研读这本书的人,在沈傲之看来,都是牛人!
忽然,周遭好似凉快好几度。
原来是人体空调进屋了。
余光瞥见想看的书在别人手里,苏瑾瑜不动声色的从桌上拿起一本军事杂志研读,二人顾自沉默,两不相干。
客厅的座钟第三次敲响时,沈傲之放下手里的《□□选集》,侧过身,屁股往下一滑,躺下睡觉。
苏瑾瑜瞥向女人旁边的枕头,片刻后合上杂志,刚拿起枕头准备放在地板上,门外传来老爷子的咳嗽声,一听就很刻意的那种。
枕头在地板上方划了一道弧线,再次回到女人旁边。
双眸紧闭的沈傲之嘴唇抿成一条线,唇角两个小梨涡清晰可见。
沈傲之:爷爷的威慑效果显著啊。
罢了,昨晚上同床并没给自己造成什么不良影响,某人连睡觉都跟站军姿似的笔挺,她总要给人家留点余地,毕竟,同在屋檐下,日后好相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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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老爷子一直在两人的小家住了三天,直到两人准备启程前往火车站前两小时,才让孙子骑摩托送回大院儿。
苏瑾瑜调转车头离开之前,第一百八十遍接到爷爷的“军令”:“全程务必确保之之的安全,不可离开之之三步之外,到了那边服从之之的指派,还有我交给你的任务必须完成,三天之后,我要看到之之完好无损的回来,听到没有!”
“是!”苏瑾瑜扭头冲爷爷行个军礼。
回去的路上,潮热的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苏瑾瑜深深吸气,他终于再次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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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傲之的老家宁城距离海城直线距离七百多公里,乘火车到宁城六小时,但从宁城到沈傲之的老家,因为地处偏远、路况复杂,需要乘坐八小时汽车,而且这汽车隔天才有一趟。
想到这次行程,沈傲之一个头两个大。
后世一日万里的交通让她羡慕的发疯。
考虑到路途遥远艰难,二人决定轻装上阵,带够盘缠就行。
火车二人选择的是夜班车,卧铺睡一觉,翌日清晨刚好赶上开往乡间的汽车。
苏瑾瑜严格执行苏老爷子的命令,保持与沈傲之三步之内的距离。
海城火车站很大,这是沈傲之第二次来,上一次原主懵懵懂懂,只顾着跟在苏老爷子后头,完全不记得路线。
站在广场上举目四望,昏黄的照明之下,沈傲之瞠大了眼睛寻找候车厅指示牌,却只看到人头攒动。
一直跟在她身后的苏瑾瑜瞬间明白这女人一点儿也不记得火车站地形,长腿一迈跨步向前,越过沈傲之时,落下三个字:“跟我走。”
沈傲之咂咂嘴,连忙乖乖跟上去。
那家伙腿太长,再晚怕跟不上了。
接近候车厅门口,乘客越来越多,大包小包的、拖家带口的、高声询问的、低声咒骂的……熙熙攘攘,活像一锅烧开的粥。
沈傲之连续被好几个人插空略过,既要注意脚下还要盯紧前面的男人,夏日的傍晚没有一丝凉风,很快就浑身冒汗。
“苏瑾瑜!等等我!”
她再不开口喊,怕是自己就丢了!
她不怕走丢,可火车票还在苏瑾瑜身上呢。
早知道该把火车票要来,有票在手,她还怕啥。
苏瑾瑜闻声停住脚步,回头时,眼前全是黑影,唯独不见沈傲之,他不得不抻长脖子开启雷达搜索模式。
“嘿!终于追上了,你慢点啊,这人太多……真是的,没事儿腿长那么长干嘛?”
沈傲之不知从哪里窜出来,揪住苏瑾瑜的衣襟不撒手。
“幸好你个子够高,要不然我可真丢了。”
苏瑾瑜:“……”
苏瑾瑜:她这到底是庆幸还是嫌弃自己的大长腿?大活人能跟丢,也是佩服。
“跟紧了!”
苏瑾瑜犹豫再三,还是开口叮嘱一句,这要是把人弄丢了,他也甭想回去见爷爷了。
“诶!”
苏瑾瑜只觉衣角被狠拽一下,回头看时,人又不见了。
“抓小偷——!”
苏瑾瑜听到熟悉的喊声,抬眼朝声音来源扫过去,没见着沈傲之,却看到一个年轻男子惊慌失措的四下张望伺机逃跑。
苏瑾瑜一个箭步追上去,穿过拥挤的人群飞起一脚踢在那人的后背上,小偷“哎呀”一声应声倒地,周围的群众七手八脚上前将其摁住,火车站的民警很快赶到,从那人口袋里翻出两个钱包,失主即刻认领,小偷被民警押走,现场恢复人来人往。
“嘿!英雄!干的漂亮!为你点赞!”
沈傲之挤到苏瑾瑜身边,一拍他的手臂,冲他竖起大拇指。
苏瑾瑜:“……”
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方言?
苏瑾瑜:“你的钱包还在?”
“当然!”
沈傲之洋洋得意的拍拍自己腰上的腰包,那是她自己根据后世的腰包设计亲手缝制,方便她做买卖。
腰包里侧还专门缝了好几个小口袋,平时用来装不同面值的钞票,出门除了装钞票,还可以用来装贵重的小物件。
“走吧。”
苏瑾瑜干脆一把扯过沈傲之的腰包包带,确保这个女人再不被人冲开。
沈傲之像只被牵了绳子的小宠物,一路随主人疾行,果然再也没有丢掉过。
二人的卧铺是上铺和中铺,沈傲之自告奋勇爬上上铺。
苏瑾瑜没有任何意见,见沈傲之老老实实的躺下,这才翻上中铺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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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傲之原以为有了床铺,这一觉能睡的非常安稳,可早上醒来时,浑身乏累,活像是昨晚经历了一场几十公里的紧急夜行。
车窗外透进来青蓝色的光,天刚微微亮。
沈傲之不由得回忆起昨晚的梦:
轰隆隆的车轮声一直萦绕在耳畔,忽而变成轰隆隆的雷声响彻苍穹,暴雨夹着冰雹砸下来,眼前一片汪洋……
忽然,轰隆隆的雷声又变成轰隆隆的山体滑坡,一抬眼,半个山坡倾泄而下……
场景一转,脚下大地的轰鸣变成人们的惊叫和哭嚎……
“快走——!”
忽然一声怒吼划破苍穹,沈傲之被推出去好几米,转回身时,她看到苏瑾瑜从车窗里看向她,面带微笑,而那辆车随后坠入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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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外,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沈傲之的半张脸上,像是为她打上一层金色粉底。
沈傲之迎着朝阳看过去,不刺眼,那是代表生命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