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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实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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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光普照大地,处于冬天的人们,越发渴望日光的出现。可今天对猎户村而言,将是一个前途未卜的一天。老人小孩都知道,今天村子有可能发生什么。

一大早起来的刘兴华,看着葛依乎父母脸上挂着的担心,也知道这种事情,在没得到最终结果时,任何一个老百姓都会心存恐惧。毕竟,那是杀人不眨眼的清风寨胡子。

尽量让自己显得充满信心,刘兴华在葛母‘多吃点,吃饱才有力气’的招呼声中,很给力的喝下两碗小米粥跟四个窝窝头。

拿着准备好的背囊,刘兴华潇洒的走出葛家,却看到门外已经聚集了不少前来送行的百姓。尽管不知道,今天胡子会不会来。

可猎户村的百姓都明白,一旦胡子来了,刘兴华将第一个承受胡子的报复。当然,也有不少百姓担心,刘兴华一个人去山口,会不会一去不回呢?

看着略显担心的葛依乎,刘兴华笑着道:“二葛子,你要的快枪,我已经给你一支。等下记得多听老莫叔的安排,别太逞能,明白吗?”

听着刘兴华的话,葛依乎显得很激动的道:“刘大哥,让我陪你一起去吧!有我帮着你,也能替你分担一些压力,我枪法还是不错的。”

对于他的要求,刘兴华摇摇头道:“不行,你必须跟老莫叔他们待在村子里。我不一定,能够将胡子全部留在山口,肯定会有一些漏网之鱼。

你的责任很重大,村子就三支快枪,二十几发子弹,其它都是比较老旧的猎铳。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胡子闯进村子里来。我有这个,他们骑马也追不上我。”

说着话,刘兴华扬了扬手中的滑雪装备。见识过这玩意在雪地上速度的葛依乎,也清楚他确实帮不上什么忙。更何况,村子确实火力稍显不足。

陪葛依乎说完话,刘兴华来到一脸严肃的莫拉乎跟前,笑着道:“老莫叔,村里的事情,就全拜托你了。也请你放心,我不会逞能,要是对方人手太多,我会相机撤回来。

好不容易从老毛子手里逃出来,我还想多活几年。山里没用上的东西,这回我全部带上了。胡子们不来还好,如果来了,一定让他们好好喝一壶。

希望今天有个好收成,虽然打的不是山里的猎物,而是这山外的畜生。可我希望,这次打完胡子,能跟村里人,全部换一杆快枪。这年头,还是枪杆子重要啊!”

望着拉开背囊的刘兴华,里面装的都是一些铁疙瘩。莫拉乎也清楚,刘兴华这样做,是告诉旁边这些猎户,不用担心他到了山口一个人跑路。

昨天从城里兑的三百两银子,此刻都放在葛家好好的,这点葛依乎已经给予了证明。加上这背包里,一件换洗衣物都没有,想来也不是跑路的人,会做出来的事情。

莫拉乎对此,也很痛快的道:“到了山口,一切小心!实在不行,就赶紧撤回来。清风寨的胡子凶残,猎户村的男人也不是好惹的。”

跟村里的男人们告别,刘兴华很快换上滑雪装备,在离开的时候。不少陪他抓过鱼的半大小子,也喊道:“刘叔,你要小心,我们等你回来一起抓鱼!”

在猎户村只待了几天,却能得到这些村民的信任,刘兴华也觉得,这种被信任的感觉真好。朝孩子们重重的点头之下,滑雪仗一撑,刘兴华就快速的滑行离开。

望着背着一大袋东西的刘兴华,凭借脚上这有点奇怪的两块板子,竟然在雪地上行走的如此之快。众人这才觉得,有这东西确实跑的过快马。

等到刘兴华消失在村口,莫拉乎也很快道:“昨天的事情,大家伙都知道了。按照昨晚商量的,老人小孩跟村里的婆娘,全部到靠山的几户人家待着。

其它男人们,全部到隘口那等着。如果中午胡子没来,婆娘们把饭送到隘口这里来。总之,这件事情没解决完,大家白天晚上都要警醒着点,都听明白了吗?”

做为村里最有威望的猎人,莫拉乎在猎户村也可谓一言九鼎。这年头,百姓都信奉强者。而眼下,莫拉乎无疑是村子里面最强的那个。

伴随着莫拉乎的话说完,不少村里的妇女,也交待等下要去隘口的自家男人跟孩子,要多注意点。这子弹不长眼,谁也不希望自家的亲人挨上一颗。

在村里忙着临时转移安置时,刘兴华已然到了入村的那个矮山上。看着这条适宜快马奔跑的山道,刘兴华也没急着布设埋伏,而是前后仔细观察了一遍。

随后在一个缓冲地带,找了一个最佳的埋伏地带,停下脚步打开背包。开始在这条能容纳三四匹马并行的雪地上,挖了几个并行的小雪坑。

绊发式步兵地雷,一种以前布设在边境雷区的好东西。这次为了对付这帮,不知到底有多少的胡子,刘兴华决定给他们加点料,用这难得一见的好东西招呼一下。

埋设地雷,对刘兴华而言,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可用于实战,刘兴华还真是第一次。而挑选埋设地雷的地方,刚好是缓冲区下坡的路段。

如果胡子骑马而来,在这段下坡的路段,就算想停也停不住。等到他们触雷之后,在另一头林子里的刘兴华,就能居高临下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打仗要用脑子,这是刘兴华当兵时,那位从特种部队退下来的老兵,告诉他的道理。和平年代的士兵,有机会打仗的并不多,可特种部队的士兵却不一样。

他们都是经历过战争考验,能幸运活着下来的一群人。虽然参与的战争,大多都是不能见光的小型攻防突袭战,却也拥有实战的洗礼。

眼下刘兴华所做的,无疑也称的上,一次有预谋有准备的伏击战。而他扮演的角色,就是以一当十甚至当百的特种兵,消灭的也是跟后世毒贩差不多性质的胡子。

在刘兴华忙着布设地雷时,清风山上也下来一批,头上戴着瓜皮帽,脖子上绑着红丝带,五十个骑着快马的胡子。望着这些人下山,不少百姓都仓皇逃窜。

望着如同一阵风消失在视线中的清风寨胡子,不少撞见他们的百姓。都有些全身瘫软般坐在雪地里,喘着粗气的同时,也觉得今天捡回了一条命。

随着清风寨胡子下山的消息传开,漠河城的守军也加强戒备。任何身份可疑的人,进城都要盘问一番方可入城,怕的就是这帮胡子进城袭扰。

至于出城围剿,漠河城的县令根本就没想过。这大冬天的,去城外找这么穷凶极恶的胡子,县令就算下令,只怕城里那些辫子军也会罢工不干。

这年头,无论官府还是百姓,最习惯的处事方法,便是各扫门前雪。至于这些天杀的胡子,也只能期待老天爷,那天会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报应了。

随着这批胡子,一路几乎马不停蹄直奔猎户村方向奔去。不少看到他们行踪的百姓,也开始替猎户村的百姓担心,不明白这帮胡子,怎么突然找猎户村的麻烦。

而此刻趴在一处雪地里的刘兴华,已然修建了几个便于隐蔽射击的单兵坑。甚至每个单兵坑里,他都放上了几枚木柄式手榴弹,这玩意也非常适合群战啊!

至于为何不用更牛b点的迫击炮,甚至火力更强大的高射机枪。原因很简单,难得找到实战对象的刘兴华,不想用这种欺负人的手段,一次性搞定这群胡子。

本身就需要实战,去验证以往所学军事技能的刘兴华。觉得他此番布置,对付一群军事素养低下,只擅长打顺风仗的胡子,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如果连群胡子都干不过,将来还谈什么跟老毛子干仗呢?正是出于这些理由,刘兴华才采用这些,昨晚经过深思熟虑,才拿出来的这些简易步兵装备对付这帮胡子。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换成了五六式突击步枪。这种可单发跟连射,换成弧形弹夹可容纳三十发子弹。其射击效果,要压制胡子们手中的水连珠步枪,效果无疑更好一些。

如果是半自动步枪,十发的弹容量又是单发射击,火力上面多少有些不足。尽管要拿胡子练手,可刘兴华也希望,是在保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要是一不小心,栽在这帮胡子手里。只怕死了,他都会觉得冤枉。毕竟,他可是708部队出来的精英,连一帮胡子都干不过,那不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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